1.浅层地下水超采区的分布及其超采状况
河北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共计3.48万km2,占该省平原总面积的47%,占全省平原淡水区面积的71%。
各类超采区的分布及其超采状况分述如下。
(1)轻微超采区总面积1.71万km2,该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27.09亿m3,1993年开采量37.79亿m3,超采10.7亿m3,多年平均开采量34.56亿m3,多年平均超采量7.47亿m3。各市轻微超采区及其超采状况详见表9-3。
表9-3 河北省浅层地下水轻微超采区及超采状况统计表
(2)中度超采区有11个,面积为1.6万km2。
(3)严重超采区7个,总面积1717km2。它们是宁柏隆、石家庄、肃宁、保定、唐山、临西、成安。
(4)在中度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1.77万km2区域内,1993开采量54.97亿m3,超采19.72亿m3。多年平均开采量50.87亿m3,可开采量35.25亿m3,多年平均超采量15.62亿m3,详见表9-4。
表9-4 河北省浅层地下水中度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超采状况统计表(www.xing528.com)
2.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的分布及其超采状况
深层地下水总超采区面积共计4.32万km2,占河北省平原区总面积的59%。其中属于中度超采区的面积1.20万km2,属于严重超采区的面积3.12万km2,主要分布于中、东部及滨海平原区,属于大范围整体性分布,涉及邯郸、邢台、衡水、沧州、石家庄、廊坊、唐山8个行政区61个县(市)。深层地下水中度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1993年开采量20.81亿m3,多年平均开采量19.28亿m3,可开采量10.32亿m3,现状年超采地下水10.49亿m3,多年平均超采地下水8.96亿m3。详见表9-5。
3.河北省平原区地下水综合超采状况
河北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3.47万km2,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4.32万km2,1993年浅层、深层地下水超采量40.9亿m3,多年平均浅层、深层地下水超采量32.04亿m3。1984~1993年,河北省累计超采地下水320亿m3,按1993年超采40.9亿m3计算,1994~1997年4年累计超采地下水163.6亿m3,1984~1997年14年河北省累计超采地下水483.6亿m3。详见表9-6。
表9-5 河北省深层地下水中度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超采状况统计表
表9-6 河北省平原区综合超采状况统计表
注 括号内数字为严重超采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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