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遏制超采区扩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控制和治理地下水超采区,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在地下水超采区的生态治理时,应全面贯彻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的控制和治理,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采取建立机制、强化管理、合理配置、有效保护和涵养水源等综合治理措施,遏制地下水超采和水质恶化,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地下水超采区的生态治理和保护的措施为:
1.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从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条件和实际状况出发,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需要,科学规划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明确不同阶段地下水超采区控制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治理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法制和机制,采取合理的综合保障措施。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以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为控制和治理的重点,加大投入,加快治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使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超采形势得到明显改善。以点带面,推进一般超采区的控制和治理。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新的地下水超采区。(www.xing528.com)
3.合理配置,加强调控
联合调度与合理配置超采区地表水与地下水。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限制开采地下水,充分利用其他水源(拦蓄雨水、污水处理回用、海咸水利用等),同时采取调整用水结构、调整水价等多种宏观调控手段,促进水资源配置结构趋于合理,逐步控制地下水超采。
4.总量控制,计划开采
加强超采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目标,根据各地实际,实行超采区地下水年度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采取综合措施,实行计划用水,强化节约用水。
5.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
根据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的目标,以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为重点,逐步启动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开展地下水超采区专项治理,使主要地下水超采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为确保地下水保护行动的有效实施,应先行选择部分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或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城市,开展地下水保护行动试点。通过节水、治污,增加污水处理回用量,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充分利用雨洪资源,适当采取跨流域调水等措施,实行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调度,逐年压缩和调整地下水开采量,从而使地下水超采区的生态治理以及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推向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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