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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分布在陕西省的关中盆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和吐哈盆地、甘肃省的河西走廊、青海省的柴达木盆地以及黄河河套平原。上述盆地除关中盆地和河套平原外,均为内陆闭合盆地。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年均地下水资源量和可开采量见表5-10。1997年,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水平,无论是省区之间、省区内各盆地之间还是各盆地内的不同部位之间,都极不平衡。

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

西北地区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四省区及陕西省秦岭以北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西部地区。面积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3左右,人口不到全国总人口的1/13。西北地区绝大多数人口、城镇、工农业生产活动,都处在各内陆闭合盆地平原区、陕西省关中盆地平原区及河套平原区(包括内蒙古河套平原和宁夏银卫平原)。

西北地区土地资源及矿产资源丰富,光热条件好,具有发展经济的资源优势,是我国21世纪经济腾飞的重要依托。西北地区气候干旱,降水量稀少,单位面积产水量很低,水资源贫乏成为西北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西北地区天然水资源有限,其范围内的内陆河片与黄河流域片均属水资源贫乏区,且该区地下水资源易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例如河西走廊的石羊河、新疆的塔里木河等河流上游,大规模地开发和耗用水资源,使下游地下水的补给量不断减少,并伴随产生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内陆河流域平原区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强烈,该区地下水80%以上是来自地表水的入渗,因此,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必须与水资源总体规划相协调。编制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合理确定地下水开采量,对于保护沙漠绿洲,治理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具有重要的作用。内陆河片所属的平原区,现状条件下计算出的地下水可开采量很大,是由于目前粗放型引灌地表水以及河流上游对地表水控制较少形成的。今后如果河流上游对地表水控制和耗用量增大,再采用先进的节水引灌技术,届时,新条件下的地下水可开采量可能只有现状条件下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因此,在编制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策略时,已经十分慎重地考虑了该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环境极为脆弱的问题。

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分布在陕西省的关中盆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和吐哈盆地、甘肃省的河西走廊、青海省的柴达木盆地以及黄河河套平原(简称河套平原)。上述盆地除关中盆地和河套平原外,均为内陆闭合盆地。现状条件下,这些盆地平原区年均地下水资源量为465.35亿m3,可开采量为212.82亿m3。各盆地平原区年均地下水资源量中,除关中盆地平原区外,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所占比例在65%~97%之间。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年均地下水资源量和可开采量见表5-10。

1997年,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水平,无论是省区之间、省区内各盆地之间还是各盆地内的不同部位之间,都极不平衡。新疆、青海和宁夏的盆地平原区平均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占可开采量的比例)只有40%左右,而甘肃、陕西两省盆地平原区平均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都在95%以上;新疆塔里木盆地平原区年均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很低,不足10%,吐哈盆地平原区较高,在85%左右;各盆地平原区直接引用地表水比较困难的大中城市附近地区,特别是铁路沿线和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如新疆的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所属各县以及东疆的吐鲁番市、哈密市等,宁夏的石嘴山市,甘肃省的金昌市、武威市、天水市、兰州市,陕西省的西安市等,平均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都在70%以上,甘肃省的金昌市,平均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最高,达290%,处于严重超采状态;而盆地平原区的其他大部分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很低,甚至属于从未开发利用过的处女地,例如陕西省关中盆地平原区东部东方红灌区和西部的宝鸡峡灌区,开发利用程度很低,在这两个灌区内,都还存在比较严重的土壤次生盐渍化问题。

表5-10 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年均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

注 河套平原地下水资源量中包括了微咸水和咸水,其他盆地平原均是淡水(矿化度小于2g/L)。(www.xing528.com)

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的年均地下水资源量、可开采量以及1997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的分析统计成果说明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关中平原和河西走廊除外)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普遍较低,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潜力;同时在一些局部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过高,已经形成了成片的超采区。各盆地平原区有开发利用潜力区的分布面积和剩余可开采量以及超采区的分布面积和超采量情况见表5-11。

表5-11 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

在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平原区,2005水平年在1997年实际开采量的基础上,有潜力区增加开采量14.74亿m3/a,超采区压缩开采量2.86亿m3/a,使得2005水平年地下水开采量达到106.85亿m3/a;2010水平年在实现了近期规划的基础上,有潜力区再增加开采量18.73亿m3/a,超采区再压缩开采量1.67亿m3/a,地下水开采量达到123.91亿m3/a。本次工作中,特别强调保护沙漠边缘地带的生态环境,严禁在该地带开采地下水。西北各盆地、平原区不同水平年预期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见表5-12。

表5-12 西北地区主要盆地区不同水平年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成果表 单位:亿m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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