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平原区位于我国华北地区,是黄淮海平原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京、津、冀三省及山东、河南两省黄河以北的平原区,面积约8.5万km2。海河流域平原区的面积约占全国平原区总面积的5%左右,年均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约190亿m3/a,占全国平原区年均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的15%左右。该平原区内人口密集、耕地多、工农业发达、需水量大,而水资源匮乏,因此,多年来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一直高居全国之首。1997年该平原区地下水总开采量223.37亿m3,占全国当年总开采量的23.1%;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达169.38亿m3,占全国平原区当年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的26%左右,单位面积开采量是全国均值的6倍左右;1997年该地区承压水实际开采量达59.18亿m3,占全国平原区当年承压水实际开采量的43.3%左右。因此,在海河流域平原区地下水超采问题既多又严重。例如:天津市第Ⅱ、Ⅲ、Ⅳ含水层组深层承压水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简称漏斗)、河北省太行山前自保定市北部至邯郸市南部的浅层地下水漏斗、运东地区沧州深层承压水漏斗、黑龙港地区冀枣衡浅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混合开采型漏斗、河南省安阳—鹤壁—濮阳浅层地下水漏斗和北京市东郊深层承压水漏斗,都分布在该区,很多漏斗已连成一片,而且不同含水层的漏斗互相重叠交错,甚为复杂;这些漏斗的分布区域(即超采区)面积已达8.79万km2(约占全国漏斗区总面积的48.4%)。该平原区1997年地下水超采量约39.33亿m3,占全国地下水年均超采总量的55.2%左右;因开采深层承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面积达50000km2左右,遍及京、津、冀,最大累积沉降量达3041mm(天津市塘沽);地面塌陷、海(咸)水入侵、沙化及地下水水质污染等环境地质灾害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恶化了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甚至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制定海河流域平原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策略,首先需要坚决压缩超采区的开采量,特别是深层承压水超采量,逐步减缓、缓解和消除超采现象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环境地质灾害,使目前超采区内的地下水开发利用达到采补平衡;其次,还需要对该流域平原区的有潜力区,如:山东省鲁北黄泛区、河南省豫北地区东部、天津市的北部和北京市东北部等平原区,增加浅层地下水开采量。(www.xing528.com)
在海河流域平原区,除上述超采区和有潜力区外,还存在一些面积较小的超采区和有潜力区。北京市1997年平原区实际开采量为22.90亿m3(其中深层承压水6.40亿m3),2005水平年在1997年实际开采量基础上,超采区压缩开采量1.09亿m3/a(其中深层承压水1.00亿m3/a),有潜力区增加浅层地下水开采量0.60亿m3/a,2005水平年全市平原区预期开采量为22.41亿m3/a(其中深层承压水5.40亿m3/a);2010水平年在2005水平年规划开采量的基础上,超采区再压缩开采量1.65亿m3/a(其中深层承压水0.80亿m3/a),有潜力区再增加浅层地下水开采量0.60亿m3/a,2010水平年全市平原区预期开采量为21.36亿m3/a(其中深层承压水4.60亿m3/a)。河北省1997年实际开采量为139.00亿m3(其中深层承压水37.94亿m3),近期2005水平年,在1997年实际开采量基础上,超采区压缩超采量25.58亿m3/a(其中深层承压水7.50亿m3/a),有潜力区增加浅层地下水开采量4.00亿m3/a,2005水平年全省海河流域平原区预期开采量为117.42亿m3/a(其中深层承压水30.44亿m3/a);中期2010水平年,在2005水平年开采量的基础上,超采区再压缩开采量27.32亿m3/a(其中深层承压水5.40亿m3/a),有潜力区再增加浅层地下水开采量1.10亿m3/a,2010水平年全省海河流域平原区预期开采量为91.20亿m3/a(其中深层承压水25.04亿m3/a)。天津市平原区及河南、山东两省海河流域平原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量,以及全海河流域平原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详见表5-8。
在本次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为缓解因超采地下水引发的生态环境恶化现象,对海河流域平原区,特别是严重超采区,加大了压缩开采量的力度,2005水平年海河流域平原区预期开采量较1997年实际开采量减少22.48亿m3/a,2010水平年海河流域平原区开采量又较2005水平年开采量减少28.51亿m3/a。目前,海河流域平原区供水紧张状况已相当严峻,在无外水接济的条件下,实现压采目标困难极大。因此,应尽快建设外流域调水工程,这对于缓解海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改善生态环境、压缩地下水超采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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