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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北内陆地下水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北地区内陆河流域片地下水开发利用研究的主要对象为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柴达木盆地、吐哈盆地与河西走廊。研究表明,西北内陆盆地地下水的补给量80%以上来自地表水体的渗漏补给。另外,西北内陆流域的地下水,除局部的山前冲洪积扇外,多数地区不宜集中开采。因此,对这些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量期望过高是不切实际的,否则会引起严重的生态问题。

中国西北内陆地下水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西北地区内陆河流域片地下水开发利用研究的主要对象为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柴达木盆地、吐哈盆地与河西走廊。这些内陆盆地,地势由四周向中心倾斜,盆地中分布有戈壁、绿洲和荒漠,其中塔克拉玛干沙漠、准噶尔盆地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和柴达木盆地沙漠是世界著名的沙漠。

西北内陆盆地蒸发量大,大部分地区蒸发量在1500~2000mm,局部地区更高。盆地周边的山丘区降水量较大,多数山区降水量超过600mm,少数山区在1000mm以上;自山前向盆地中心降水量逐步降低,山前倾斜平原的降水量一般在70~100mm之间,而盆地中心降水量一般小于25mm。这种特点决定了西北内陆盆地地下水补给量主要来自山丘区的大气降水,通过河流(或其他地表水体)的渗漏以及山前侧渗补给盆地平原区的地下水。研究表明,西北内陆盆地地下水的补给量80%以上来自地表水体的渗漏补给。

西北内陆盆地水是绿洲形成、发展和稳定的基础,没有水就没有绿洲,因此水是这些地区宝贵的自然资源,也是该区最为活跃的生态因子。盆地平原区(尤其是山前倾斜平原区)是西北地区人民生产、生活的活跃区,是人民赖以生存的地带。西北内陆盆地区水资源系统是以河流为纽带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统一体,并在每个盆地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水资源体系和生态系统,不论是地表水、还是地下水的开发,都会对该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和相应的生态环境变化。在内陆盆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策略研究中,充分地注意到该区植物生存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自然状态下西北内陆盆地的各种植物都有其适应自己生长的地下水埋深(最低水位称为凋萎水位),当埋深低于植物根系深度,但不超过根系与其生长土壤毛细上升高度之和时,植物一般生长良好;当地下水埋深低于根系深度与土壤毛细上升高度之和时,植物发生凋萎或死亡。部分植物的凋萎水位见表4-5。

表4-5 黑河下游平原主要天然植物生长状况与凋萎水位 单位:m(www.xing528.com)

注 该表引自“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96-912-01-03)。

西北地区地下水在国民经济和调节生态环境中起着重要作用,合理开发利用该区的地下水,对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西北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总体上是偏低的,除局部地区和个别城市外,大部分地区还有一定的开发潜力。但是,该区生态环境脆弱,地表植被发育程度与地下水埋深紧密相连,要充分发挥地下水对生态环境的调节作用,潜水埋深控制在2~5m,维持一定的地下水蒸发蒸腾量作为生态环境用水是非常必要的。该区经济正处于起步阶段,应当吸取东部地下水资源开发的经验与教训,地下水的开发要坚持“以供定需”原则。地下水开发利用策略应分步实施,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调整地下水开发利用量。另外,西北内陆流域的地下水,除局部的山前冲洪积扇外,多数地区不宜集中开采。内陆盆地平原区地下水的补给多来自地表水,不顾及地下水的补给来源,过分地宣传所谓的“地下海”、“地下湖”和“地下三峡”等是不恰当的,易引起地下水开发利用上的误导,地下水的过分开发会对当地、西北地区乃至中国北部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影响。目前我国北方地区沙尘暴天气的增加,与西北某些地区水资源的不合理的开发密切相关。因此,对这些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量期望过高是不切实际的,否则会引起严重的生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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