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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期中国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我国的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中,用于农田灌溉的比重最大,因此,丰水年的地下水开采量较少,枯水年的开采量较多。因此,以1997年为基准年,基本反映了我国目前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在我国,由于地下水资源的地区分布及需求情况不同,所以,各行政分区和各流域分区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差别很大。

21世纪初期中国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目前,我国的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中,用于农田灌溉的比重最大,因此,丰水年的地下水开采量较少,枯水年的开采量较多。根据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1997)的统计成果,1997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17mm,接近多年平均降水量。但是从9个流域片1997年降水量统计看,地下水开发利用水平最高的海滦河流域片年降水量只有366mm,属枯水年份;地下水开发利用水平较高的松辽流域片、淮河流域片、黄河流域片和内陆河流域片,年降水量都较常年偏小,属偏枯年份;地下水开发利用水平较低的南方四个流域片年降水量与常年接近或偏多,属于平水年或丰水年份。因此,以1997年为基准年,基本反映了我国目前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

1997年各流域分区降水量统计见表3-2。

表3-2 各流域分区1997年降水量统计

①1997年降水量较大时为“+”,反之为“-”

1997年全国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达968.78亿m3。在我国,由于地下水资源的地区分布及需求情况不同,所以,各行政分区和各流域分区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差别很大。从各流域片1997年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看,地下水开采量最大的是海滦河片,为264.17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27.2%;其次为松辽片,地下水开采量是203.27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21.0%;淮河片和黄河片的开采量也较大,为184.85亿m3和134.23亿m3,分别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19.1%和13.8%;内陆河片的开采量是59.2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6.1%。以上北方五个流域片地下水开采量之和为845.72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87.2%。长江流域片地下水开采量为73.47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7.6%;珠江流域片地下水开采量为41.27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4.3%;东南诸河片地下水开采量为6.78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0.7%;西南诸河片地下水开采量最小,为1.54亿m3,仅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0.2%。南方四个流域片地下水开采量之和为123.06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12.8%。全国各流域片1997年地下水开采量统计成果见表3-3,各流域片1997年地下水开采现状及开发利用程度见彩色插页图3-1。

表3-3 1997年流域分区地下水开采量统计(www.xing528.com)

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997年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看,地下水开采量超过100亿m3的有河北、河南和山东三省,开采量分别为165.00亿m3、137.36亿m3、123.50亿m3,这三个省的开采量之和占全国当年地下水开采量的44.0%;开采量在50亿~100亿m3之间的有黑龙江、辽宁、内蒙古三个省、自治区。1997年地下水开采量超过50亿m3省份全部在我国北方,北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下水开采量为845.72亿m3,占该年全国地下水开采量87.3%;南方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开采量之和仅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12.8%。

1997年全国平原区共开采第四系深层孔隙承压地下水136.73亿m3,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14.1%。在各行政分区中,河北省开采深层承压地下水最多,为37.94亿m3;深层承压地下水开采量大于10亿m3的还有山西、陕西、江苏等省。在各行政分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中,深层承压地下水所占的比重不同,上海市和西藏自治区所开发利用的地下水全部为深层承压地下水;天津市、江苏省深层承压地下水占全省(直辖市)地下水开采量的70%~80%;海南、云南、吉林、河北、山东、广东等省的深层承压水开采量占相应省地下水开采量的比例在20%~50%之间。在各流域分区的深层地下水开采量中,深层承压水所占的比重也不同,长江下游及太湖流域占80%左右,西南诸河片占56.5%,黄河片占18.1%,淮河片占6.1%,海滦河片占22.1%,珠江片占17.7%,东南诸河片占13.0%,松辽河片占10.1%;内陆河片最小,只占2.3%。

据有关统计资料,1997年全国总供水量为5560.45亿m3,其中17.4%来自地下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流域片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相差很大。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一半以上的有河北、北京、山西、河南等四个省(直辖市),其中,河北省地下水供水量占了总供水量的3/4,北京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近2/3;山东、辽宁、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天津、吉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也较高,在30%~40%左右;福建省和上海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最小,只有0.79%和1.11%。

北方大多数流域的地下水供水量在总供水量中占有较大比例,其中黄河下游占66.6%,海河流域占61.9%,黄河中游占57.8%,辽河流域占53.0%,淮河流域占23.7%,河西内陆河占25.2%;南方各流域片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较小,一般在5%以下。

1997年全国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占54.3%,用于城镇工业的占17.5%,用于农村生活的占12.8%,用于农村工业和林牧渔业的占8.0%,用于城镇生活的仅占7.4%。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为城镇生活用水和工矿企业生产用水的大、中、小型地下水水源地792个,其中,日开采量在5万~15万m3的大型水源地和日开采量大于15万m3的特大型水源地共计240个,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达83.18亿m3。在这些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中,开采孔隙水的有162个,开采岩溶水的有76个,只有2个开采基岩裂隙水;有80个地下水水源地开采深层承压地下水,年实际开采量为24.06亿m3。山东省拥有各种类型地下水水源地98个,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大型、特大型水源地53个;水源地数目最少的是上海市,只有2个,都是日开采量不到5万m3的中小型水源地;浙江省和重庆市也没有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多分布在我国的北方地区,北方地区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和河南等六省(直辖市)共有115个,占全国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总数的47.9%,东北地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三省共有30个,占全国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总数的12.5%;西北地区的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等六省(自治区)共有48个,占全国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总数的20.0%。以上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拥有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193个,占全国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总数的80.4%,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为68.41亿m3,占全国大型、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年实际开采量的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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