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官僚资本主义经济正在被收归国有,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正在被转化成为新民主主义性质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民族资产阶级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同盟军,是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阶级基础之一。民族资产阶级的这种历史地位和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新民主主义性质,决定了和平赎买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佳途径。和平赎买,有效地避免了资产阶级的对抗,最大化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建设。
在恢复国民经济期间,国家以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方式帮助经营困难的私营企业恢复和扩大生产,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成为这些私营企业的经营机制。当国家对粮食、油料、棉花和棉布实行统购统销时,委托加工、计划订货成为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私营轻纺工业的经营机制。以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标志,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正在由此前的私营工商业的国家资本主义经营机制转变为之后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式。委托加工、计划订货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私营轻纺工业的产值约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二,私营轻纺工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也就表明大多数私营企业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统筹工业化建设,不仅要求对农产品实施统购统销政策,还要求对重要工业原料如煤、铁、钢材、铜、硫酸、烧碱、橡胶等完全由国营商业控制,私营商业已经被纳入到社会主义改造的轨道上来。工业化建设对物资的迫切需要,要求把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继续向前推进。
1954年1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同年9月政务院公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对公私合营企业的性质、任务和公私关系、劳资关系、经济管理、盈余分配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盈余分配方面,正式确定了被俗称为“四马分肥”的原则,即将利润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资方红利大体只占四分之一,企业利润的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四马分肥”原则,是以和平赎买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施社会主义改造的体现。公私合营企业在原料、市场、贷款几个方面可以得到国家支持,一些感到独自经营困难的私营企业也可以主动要求实行公私合营从而得到国家支持。公私合营企业得到国家支持,包括国家派遣干部加强领导、投资新建扩建产能、整顿经营管理和提高工人劳动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显示出公私合营的优越性。按可比产值计算,1954年较1953年增长25.5%;合营工厂私股分得的红利也比私营时期的利润多。公私合营的这种态势,促使更多的资本家要求实行公私合营。到1954年底公私合营工业的产值所占比重达到资本主义工业总产值的33%。与此同时,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批发方面,国营商业所占经营比重已经超过88%;在零售方面,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所占经营比重已经达到57.5%。(www.xing528.com)
1955年是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加速发展的酝酿阶段。1955年3月,是开始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起点,中共中央决定采取个别合营与按行业改造相结合的改造方法。上海市在工业全行业统筹安排中率先打破所有权界限,创造了工业企业合并公私合营的经验,从5月到10月,上海市轻工业中的8个行业、重工业中的13个行业实行了公私合营。北京市在同年8月选择棉布业、百货业进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试点,先后对1019家商店实行联营并店。鉴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成功经验、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和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一体两翼”的统筹,毛泽东在10月11日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的总结发言中明确提出加快完成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10月27日和29日,毛泽东先后邀请工商界政治代表人物、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希望他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1月初,全国工商联举行执委会议,学习了毛泽东的讲话,听取了陈云、陈毅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全国工商业者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1月16日至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
1956年元旦过后,北京率先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热潮并在1月15日举行了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大会。到1月27日,全国已经有118个大中城市和193个县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都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从全行业公私合营开始,给资方的股息红利以年息五厘核定、定期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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