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采取坚决措施,彻底扫除旧社会遗留的各种丑恶现象,使社会风气大为好转。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压迫妇女并剥夺男女婚姻自由,束缚和摧残人性、人权,酿成无数人生悲剧。同时,它还牵涉社会观念、伦理道德、宗法习俗等许多方面的问题,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婚姻制度改革及连带的社会问题。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央苏区就制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闽西根据地颁布过《保护妇女青年条例》等。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4月30日,毛泽东主席签发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
《婚姻法》开宗明义地规定了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第二条,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这是对旧中国盛行的包办婚姻和干涉婚姻自主的旧制度的彻底否定。依据上述原则,《婚姻法》对有关婚姻关系的建立、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等内容,均作了具体的规定。
《婚姻法》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也涉及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关系的调整,十分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因而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它的颁布实行,是在土地改革基础上进一步肃清封建残余和建立新的社会生活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并为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束缚下解放出来,投入革命和生产建设事业,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旧中国不卫生状况和传染病严重流行的现实,在全国普遍开展了群众性卫生运动,以预防和减少疾病,保护人民健康,人民群众把这项伟大的运动称为“爱国卫生运动”。在抗美援朝,粉碎美帝细菌战争期间,在中央防疫委员会的领导下,各地迅速掀起了群众性卫生运动的新高潮,即“除四害运动”。运动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收效之显著,都是空前的。仅半年里,全国就清除垃圾1500多万吨,疏通渠道28万公里,新建改建厕所490万个,改建水井130万眼,共扑鼠4400多万只,消灭蚊、蝇、蚤共200多万斤,还填平了一大批污水坑塘,广大城乡的卫生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www.xing528.com)
反动“会道门”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反动封建迷信组织。“会道门”是“会门”与“道门”的合称。“会道门”形成于明朝中晚期,清朝获得发展,中华民国时期兴盛,组织名目达到数百种。新中国成立初期,“会道门”中的少数自行瓦解,多数继续活动,其中有的成为反对政府的组织,如一贯道、先天道、九宫道等。他们以烧香、拜佛、念咒、传经等封建迷信方式,诈骗钱财、毒害人民、奸污妇女、欺压百姓、扰乱治安。新中国成立前,这些组织的首领多是地主、恶霸、特务、土匪、汉奸,为反动统治集团和帝国主义分子所掌握和利用。新中国成立后,多数道首继续从事反革命破坏活动,人民政府对此明令予以取缔。在1950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反动“会道门”被定为五个方面反革命组织之一,受到毁灭性打击。
除此之外,针对城市解放初期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设庄赌博等痼疾严重毒化社会环境和人们的身心的现实情况,党和人民政府迅速开展了扫除各种社会弊病的斗争。经过三年的努力,曾在旧中国屡禁不绝、被视为不治之症的娼、毒、赌等社会痼疾就被基本禁绝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社会各界包括许多国际人士都为之惊叹和赞许。扫除旧社会痼疾的民主改革运动,明显改善了社会风气,净化了社会环境,巩固了人民政权,振奋了民族精神,促进了国民健康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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