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11月21日,日军侵占旅顺口后,进行了长达4天3夜的大屠杀。据英国法学家胡兰德的《关于中日战争的国际公法》引用维利尔斯的记载:“当时日本官员的行动,确已越出常轨。他们从战后第二天起,一连四天,野蛮地屠杀非战斗人员和妇女儿童。在这次屠杀中,能够幸免于难的中国人,全市中只剩36人(后考察生还者800余人)。
1928年5月3日至11日,第二次出兵山东的日军在济南疯狂屠杀了中国外交官员和军民。据世界红十字会济南分会查明:济南惨案死亡6123人,伤1700人,财产损失2957万元。
1932年9月16日,侵华日军以对抗日队伍进行报复为由,对抚顺煤矿附近平顶山村的平民进行了集体大屠杀,造成3000多人当场罹难。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城,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等人指挥下,对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进行了长达6周的大规模屠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多达30万人,与德国法西斯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www.xing528.com)
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实行野蛮的“三光政策”,即“烧光、杀光、抢光”,制造了难以计数的惨案。1942年5月,日军对河北省中部的北疃村进行了大扫荡,向村民躲藏的地道施放毒气,造成1000多名村民和民兵死亡。这样的惨案,数不胜数。
日军还实施了灭绝人性的生化战争。731部队是侵华日军设在中国的规模最大的细菌战部队。这支部队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疯狂研制鼠疫、伤寒、赤痢、霍乱、炭疽、结核等各种病菌,并在5000名以上战俘和平民的健康人体上进行过包括活体解剖和各种生物菌培养在内的大量惨无人道的实验。侵华日军先后在哈尔滨、长春、北京、南京、广州以及南洋的新加坡、马来西亚设立了大型细菌战基地和工厂,又在中国63个大中城市设立了分部和工厂。从1931年到1945年,侵华日军在中国20多个省、区成规模地使用细菌武器至少36次。日军不仅大规模地投放鼠疫菌,而且还投放了霍乱、炭疽、伤寒、副伤寒、痢疾、白喉、回归热等多种病菌,造成了中国民众十分惨重的伤亡。仅有据可查的统计就有27万无辜中国人死于细菌战,另外还有中国军方的死亡人数,而由日军散布的细菌引起的疫病蔓延而造成的死亡人数更是不计其数。
日军还设立了“慰安所”,以强制和欺骗的手段征集了数十万来自亚洲及其他洲国家的女性充当“随军慰安妇”,犯下了惨无人道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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