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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方案改革成果

更新时间:2025-01-15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工商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与之配套的宏观配套改革也势在必行。1987年,来宾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改革粮食合同定购制度,调减合同定购任务,扩大市场收购比例,实行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并实行各项优惠政策,使农村商品市场更加活跃。在具体实行新税制过程中,来宾县委、县政府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适当放宽一些税种的税收政策,给企业更多的优惠照顾,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20世纪80年代的工商企业改革,一开始就受到有关计划、物价、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的制约而举步艰难。随着工商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与之配套的宏观配套改革也势在必行。

(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实行了30多年的统购派购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把农村经济纳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轨道,促进传统农业逐步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发展。1987年,来宾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改革粮食合同定购制度,调减合同定购任务,扩大市场收购比例,实行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并实行各项优惠政策,使农村商品市场更加活跃。

(二)物价体制改革

1985年,来宾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加强物价检查监督和严肃物价纪律等措施,逐步给市场价格“松绑”,使一般工业品能够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和供求关系变化调整不合理的比价,该降即降,该升即升;而农副产品则完全开放市场,由市场自动调节,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同时并存的“双轨”价格。1986年起,价格进入了以放为主、调放结合阶段,价格形式实现了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目标。(www.xing528.com)

(三)财税体制改革

1980年,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方针,财政体制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率先打破统收统支体制,取而代之是“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定额上交,支大于收,定额补助,分级包干,一定五年”的管理体制。1985年起,自治区对县财政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三年的管理体制。1988年起,自治区对县财政实行“定死基数递增包干、超收分成、短收自补”一年一定的管理体制。1985年,来宾县设置24个乡镇财政所。为发挥各乡镇理财的积极性,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1987年起至1997年,来宾县对各乡镇实行“定收定支、收入上解、支出下拨、超收返还、结余留用”的财政管理体制。1998年起,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具体有八大方面规定:财政预算收入范围的划分;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包干基数的确定;收入返还基数的确定;实际超收分成比例的确定;上解基数的确定;实行政策性增支自负的管理办法;实行欠收自补、自求平衡的管理办法;其他。同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原属县财政局管理的二层机构24个乡镇财政所的人权财权,下放给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县财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

(四)税收体制改革

自1983年开始实行利改税后,1984年,来宾县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从10月1日起,将原工商税按照纳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等,从工商税中分解出来,各自成为独立的税种,工商税同时废止;将第一步利改税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加以改造,增加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使原来单一税制转变为多税体、多环节、多层次的复税制,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税制体系,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基本上纳入了固定轨道。在具体实行新税制过程中,来宾县委、县政府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适当放宽一些税种的税收政策,给企业更多的优惠照顾,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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