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50年末,来宾县和迁江县开始设立国营商业机构,经营布匹、日用品等轻工产品,收购农副产品。1956年到1957年,来宾县商业系统各项制度逐渐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有所改进,各公司、门市部普遍推行“三定额”制,业务上实行业务员、调拨员、会计员、物价员、保管员集体办公,加强协作和监督,农副产品收购采取“划片包干、分工负责、个人定额、超额奖励”的办法,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950年末,来宾县和迁江县开始设立国营商业机构,经营布匹、日用品等轻工产品,收购农副产品。国营商业始终遵循“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积极地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随着商业队伍的不断壮大,管理工作亦由粗到细,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完善。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私人商业占据优势,国营商业处于初建阶段,机构小而弱,业务以收购土产为主,附带经营日用工业品。经营形式以零售为主,兼营小额批发。国营商业肩负着支持生产、打击奸商、平抑物价、保障人民生活的重任,业务活动紧密围绕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而进行,延伸机构、增设网点、召开展销会和消费者代表会议等,扩大业务经营。
进入“一五”计划时期后的1954年,来宾县相继增设国营商业机构,同时对生猪实行预购、订购及派养、派购、派杀,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凭票(证)供应,禁止私商经营和贩运。(www.xing528.com)
由于商业网点成倍扩大,不仅购销总体比上年成倍增长,而且商品品种也由上年的470多种增加到780多种。大件消费品如自行车、缝纫机、留声机、五金、成药等也开始上市,生活必需品如棉布、火柴、肥皂、食盐等基本能保证供应。1956年,国营商业队伍进一步扩大,经营品种达3022种。
1956年到1957年,来宾县商业系统各项制度逐渐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有所改进,各公司、门市部普遍推行“三定额”制,业务上实行业务员、调拨员、会计员、物价员、保管员集体办公,加强协作和监督,农副产品收购采取“划片包干、分工负责、个人定额、超额奖励”的办法,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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