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干工作
1955年2月,来宾县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以及公社大队干部中进行审干工作。这次审干的试点工作在县供销联社和古昔区展开。
全县审干工作从1955年2月至1959年8月30日,历时4年零6个月。全县三批共审查干部6826人,确定为审干对象1107人。审干对象占审干总人数16.22%,总共有1428个问题。
(二)肃反运动
1956年1月,来宾县委根据中央和广西省委的指示精神,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以及公私合营、合作组织进行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纯洁革命队伍的“肃反运动”,整个运动历时三年多,至1959年8月30日基本结束。(www.xing528.com)
全县参加肃反运动共5个系统3102人,其中党群系统178人,政法系统235人,文教系统1164人,交通系统76人,财经系统1449人。
在肃反运动中,共建立专案13起13人;已经全部结案,需要甄别定案的55件已全部定案完毕;开除教养4人;行政处分17人,其中撤职4人,记过13人;免于处分6人;定为政治历史问题的有28人。
经过开展肃反运动,来宾县查出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破获了一批重大的和长期没有查清的疑难案件、政治破坏案件;查清了一批人的政治历史问题。纯洁了革命队伍,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弄清了一些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使他们放下包袱,振作起革命精神。但由于对敌情估计过于严重,有些问题政策界限不清,曾发生过斗争面过宽和逼、供、讯的偏向。县委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这一偏向,按照“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清查对象及时进行了复查,对定性不准的进行了甄别,对绝大多数错捕、错整的人进行了平反和妥善处理。运动的成功和胜利,保障了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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