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足兵食以保治安案+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

足兵食以保治安案+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提议足兵食以保治安事。不知镇南一战,法人胆寒,联军入京,马公名重。设立商团,暂时不费分文之饷,久之可得无数之兵。三六九各队应分期至后湖操练一次,仿照前戚南塘练兵之法,俾知步伍。杞人之忧,其能已哉。如有兵丁暗中包庇,按照军律办理。(丁)采买谷米应由督宪遴委公正官绅会同办理,搀入潮湿者从重议罚。汉阳、汉口亦由绅商酌量禀请地方官立案。以上四条,皆迄今之急务矣,不察必有不测之忧。

足兵食以保治安案+湖北咨议局文献资料汇编

为提议足兵食以保治安事。窃吾鄂占天下之中心点,轮轨交通梯□咸集,奸慝混[迹]食口日繁,非有能战之兵,可恃之粮,一旦有警,何以应之。赞枢内省文吏,不□军旅,然一介书生,敢忘武备,倥偬戎马,曾与敌场,念养兵千日之言,愈切千里馈粮之怀,不揣固陋,谨具条议。是否可行,敬待公决。

第一条 兵操急宜改良

理由

近日学练洋操,期成劲旅也。不知镇南一战,法人胆寒,联军入京,马公名重。即前此广西匪乱,湖北调往武健八营、安徽调往武匡六营,或则畏匿,或覆全军。惩前毖后,急宜改图。孙武子曰:“知彼知此,百战不殆。”岳武穆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知此而可与言兵,可与练兵。”(非徒在表面形势上说也)

办法

(甲)测量准头,人占优胜,我得皮毛。我宜学人者此其一。

(乙)号令必行,赏罚必信,人务其实,我有其名。我宜学人者又其一。

(丙)做大事不惜小费,如打靶必用子弹之类。人练之于平日,命中自易。我习之于临时,命中较难。我宜学人者又其一。

(丁)兵凶战危,命在呼吸,伤亡士卒,不可损弃。我宜学人者又其一。

(戊)山路崎岖,穿靴万难行步,武健之畏匿不前,弊即坐此,急宜仿照湖南办法,一律改赤脚草鞋。

(己)洋操门面可谓齐整矣,然近来枪炮日出日精,杀敌致果全在善于用□,不在以□,能人自为战则得矣。

(庚)楚人剽勇,出入如飞,自古称为劲敌,练走练跃,宜用囊沙囊铁之法,一改洋操之呆笨。

(辛)枪炮之外,各练腰刀,前人有行之者,枪头洋刺不足□也。

(壬)制胜出奇,马兵尤妙,而我久擅胜场,宜多招东三省土著之人入伍,仿多公隆阿营制办理。

(癸)行军口号关系最重,我行我法可矣,学法学日皆非所宜。

第二条 汉口宜练商团

理由

汉镇五方杂处,伏莽甚多,一起风潮,奸人即因而窥伺,内忧外患,防不胜防。设立商团,暂时不费分文之饷,久之可得无数之兵。保境宁民,莫善于此。

办法

(甲)凡钱帮、布匹、广货及杂货各帮,由该钱(帮)商会公同斟酌,分为二等,上等家出二人,中等家出一人,约计可得万余人。

(乙)上等铺户,火夫轿班常四五人,中等亦二三人者居多,其团丁即由以上各项人中派出。

(丙)每十人为一棚,五十人为一哨,二百五十人为一队。棚长就十人中公推,哨长就五十人中公推,队长就各号股东店伙中公推,其腰牌书明某队某哨某棚某号,并团丁姓名年岁籍贯。

(丁)每团丁暂置五尺长坚木棍一根,随时练习。三六九各队应分期至后湖操练一次,仿照前戚南塘练兵之法,俾知步伍。

(戊)如遇莠民,勒令闭市,各团丁持棍立于门首弹压,半年之外,应由商会斟酌情形,禀请督宪饬枪炮厂每队先行发给洋枪五十支,□(子)码二千五伯(百)颗,以资练习。

(己)每队置金鼓各一、号令一对,旗帜则每队每哨各一方,书明某队某哨字样。

(庚)一年之后,两哨合为一哨,两队编成一营,仿从前湘军营制,一营分前后左右中五哨。

(辛)编成营制之后,由商家共举有将略者为营官,分统、统领薪水由商家筹款公任之,并禀请督宪发关防。

(壬)既设营官统领之后,每年应大操一次,十月内禀请督宪定期阅操,酌给花红奖札,不力者分别记过撤差。

(癸)督宪阅毕,果有成效,应请仿照各防营发给枪炮子弹,名曰商防营。但此营系保卫地方而设,不得调往他处。惟全镇宜划分汛地,由商会定之。(www.xing528.com)

第三条 枪炮厂宜个[筑?]城垣

理由

枪炮为行军之要需,而汉阳枪厂工匠既多,良莠不齐,兼之汉上奸民颇多亡命,设有贼酋如洪杨诸逆者从而煽惑,恐武汉皆危地矣。易曰:“君子以戒戎器备不虞。”(易原文为“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诗曰:“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缪绸牖户。”杞人之忧,其能已哉。

办法

(甲)相地势之广狭,定城垣之大小。

(乙)其南面依大别山为之,东西北三面阻江阻河阻湖,不拘一定,但其高应与府城等。

(丙)如占据人民房屋基地,按时价给以地价及迁移之费,勿许司事人等克扣。

(丁)各方宜修炮楼一座,以便防守。

(戊)防守之兵队宜日夜梭巡,夜间尤宜勤慎。

(己)其营队各官应常居城内,随时弹压稽查,不得敷衍塞责。

(庚)稽查之法,应分铺面、住家为二等,如有亲朋留宿者,除女丁不计外,应赴该营报明查验。

(辛)如有内室藏匿奸人者,许左右邻攻讦,送地方官按律惩办,获同徇□者同罪。

(壬)城内不准开设烟馆赌馆妓馆,查出并即驱逐。如有兵丁暗中包庇,按照军律办理。

第四条 丰备仓宜储谷米

理由

汉高得敖仓以成帝业,李密开洛口而致败亡,食之所关大矣哉。查汉阳丰备仓已改学堂,省城丰备仓除左右改作学堂外,存储无几。即汉口碾坊粮店,充其量不过一月之粮,其余更可想也,是在当道诸公维持而补救之耳。

办法

(甲)欲备粮必先筹款。

(乙)筹款之法,应将盐土签捐通□官书各局干修一律裁去,计每年可得数十万金,尽可全数提买谷米存仓。

(丙)汉口既立商团,即由各绅商仿照常平仓办法,公同筹款,储两月之粮。

(丁)采买谷米应由督宪遴委公正官绅会同办理,搀入潮湿者从重议罚。

(戊)如存储日久,亦可推陈易新。但旋买旋即填仓,一月填半,两月全数填还。

(己)推陈易新之时,如有盈余,亦即多购谷米,不得挪作别用。

(庚)派管仓官绅各一人,司事一人,仓丁门丁更夫各一人。汉阳、汉口由该处绅商酌量办理。

(辛)立管仓循环簿三本,呈藩宪盖印,一存藩署,一存委员,一存绅士。汉阳、汉口亦由绅商酌量禀请地方官立案。

(壬)所有武汉三镇仓储谷米,除日久推陈易新外,非遇军情紧急之时,不得擅动。

以上四条,皆迄今之急务矣,不察必有不测之忧。思患预防,可获无穷之福。其中头绪尚多,得人则理,诸君留心时局,当亦能见及此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