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元年九月初一日至十月二十日)
九月初一日
午前十时,行开会礼式。莅会议员七十一人先入议事堂就议员席坐,次书记长、书记入就书记长席、书记席坐,次议长、副议长陪左列文武官员入:
(甲)文官
一陈制军夔龙
一李方伯氓琛
一杨廉访文鼎
一高提学凌霨
一盐法道马观察吉樟
一劝业道高观察松如
一巡警道冯观察启钧
一汉黄德道齐观察耀珊
一武昌府双太守寿
一汉阳府曹太守允源
一夏口厅冯司马筼
一江夏县王大令士卫
一汉阳县李大令曾麟
(乙)武官
一张统制彪
次各局所总办相继入,各依次席坐;次各学堂管教员及一切来宾由东西厢入,分就特别席及旁听席坐。首由督院临演说台,读颂辞;次则议长临演说台,读答辞。至十一句钟礼毕,散会。
午后一时,开选举各部委员会。莅会议员七十一人,用无记名连记法投票,经众议员决议,正副议长不得与选,一人不得二次当选,遂行投票。兹揭其顺序如左:
第一次选举法律委员会委员,其当选姓名及票数如左表:
张君国溶 五十二票
张君中立 五十一票
李君继膺 五十一票
杨君文澜 四十八票
陈君登山 四十八票
杨君清源 四十票
刘君赓藻 三十八票
阮君毓崧 三十票
陶君 峻 二十六票
吕君逵先 十七票
以上当选十人,由李君继膺推举张君国溶为本会委员长,同会委员皆赞成决定。
第二次选举预算决算委员会委员,其当选姓名及票数如左表:
金君式度 三十七票
万君昭度 三十五票
王君光翰 三十四票
时君象晋 二十六票
丁君庆泰 二十三票
黄君文润 二十三票
孙君传烈 二十票
邓君殷源 十九票
沈君明道 十九票
邢君 璜 十九票
以上当选十人,由沈君明道推举金君式度为本会委员长,同会委员皆赞成决定。
时已六句钟,选举未毕,由议长宣告延会,约定初二日午前九时开会,继续投票。
九月初二日
午前九时开会。莅会议员六十六人,由议长宣告仍行选举事务。
第三次选举税法及公债委员会委员,其当选姓名及票数如左表:
董君钦墀 三十六票
陈君国瓒 三十四票
刘君耕余 三十四票
胡君瑞霖 三十二票
刘君寅熙 二十五票
郑君 潢 二十四票
何君世谦 二十四票
刘君起霈 二十四票
金君 麟 二十四票
倪君惠渊 二十四票
以上当选十人,由刘君寅熙推举董君钦墀为本会委员长,同会委员皆赞成决定。
第四次选举陈情委员会委员,其当选姓名及票数如左表:
黄君赞枢 二十五票
谢君鸿举 二十三票
周君 孚 二十二票
刘君金镛 一十九票
刘君元丞 一十七票
谈君 钺 一十六票
以上当选六人,由谢君鸿举推举黄君赞枢为本会委员长,同会委员皆赞成决定。
时已十二句钟,由议长宣告停会,约午后二时开会继续投票,遂散会。
午后二时开会,莅会议员六十四人,由议长宣告终了选举事务。
第五次选举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其当选姓名及票数如左表:
胡君柏年 三十一票
左君树瑛 三十一票
邹君永钶 二十三票
车君斗南 二十三票
卫君寅宾 二十一票
刘君德标 一十八票
以上当选六人,由车君斗南推举胡君柏年为本会委员长,同会委员皆赞成决定。
第六次选举惩罚委员会委员,其当选姓名及票数如左表:
但君祖荫 二十六票
胡君大溓 二十六票
刘君定瑗 二十二票
刘君克定 二十票
胡君壬林 十九票
张君国琪 十九票
以上当选六人,由胡君壬林推举但君祖荫为本会委员长,同会委员皆赞成决定。
右六部委员选举毕时,时方四句钟。议员阮君毓崧提议呈文问题,经各议员详细讨论,其结果多数议员赞成对于督院用咨呈,司道以下通用移文。
九月初四日
午前九时开第一次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咨议局会议规则案
第二 咨议局旁听细则案
是日莅会议员六十五人,由议长命书记长李宗藩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恭录行知实行监督咨议局上谕札。
二、督院交付教育农林堤工自治议案札。
三、顺直咨议局请联络各省声气,并联名询问。宪政编查馆咨议局与地方官往来公文有妨体制,即请酌改函。
四、安徽咨议局询问咨议局与督抚往来公文体制,并开局时应报于资政院否电。
五、江苏咨议局复本局询问呈文问题电。
次议长宣告开议,请第一议题审查委员会陈述意见。
次由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咨议局会议规则案审查修改之旨,经各议员分别讨论,其结果如左:
(甲)依委员会修正全案一百十五条下增加一条:
第一百十六条 所有请假续假期限遇有大故时不适用之。
(乙)字句修改增补者计十七条:
(一)原修正案第二条(本年权通知咨议局筹办处)句删除。
(二)原修正案第三条(本年权由咨议局筹办处办理)句删除。
又同条及第四条“原”字俱更作“前”字。
(三)原修正案第六条“使”字更作“命”字。
(四)原修正案第十条“咨呈总督”更作“呈请总督”。
(五)原修正案第十三条第二项“事”字更作“题”字。
(六)原修正案第二十六条“所得专决之事件”句更作“有应行专决者如军事外交等事”二语。
(七)原修正案第四节及本节各条“弹劾”二字更作“纠举”(以下之“弹劾”同)。
(八)原修正案第六十五条定案下加书记长署名盖印交数字。
(九)原修正案第七十四条“由议长至年长者一人”数句更作“由各该项委员中互选或公推一人”。
(十)原修正案第八十四条“限”字更作“指”字。
(十一)原修正案第九十二条会长“会”字更作“议”字。
(十二)原修正案第一百六条第六项去“及”字,末加“任意咳唾”四字。
(十三)原修正案第一百十五条末加“其请假期限与议员同”二语。
按:本规则呈明督院时,遵咨议局章程改为议事细则,后奉批加一条删数条,故名目条次与此略异。
第一议题讨论终结,由议长宣告第二议题开议。次由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咨议局旁听细则案审查修改之旨,经各议员分别讨论,其结果如左:
(甲)依原修正全案二十三条不另行增减。
(乙)字句修改增补者计三条:
(一)原修正案第四条“札”字更作“通”字。
(二)原修正案第十一条“巡”字更作“警”字。
(三)原修正案第十六条“饮食”下加“任意咳唾”四字。
第二议题讨论终结时方四句钟,得议长许可,讨论左之二问题。
(甲)咨议局常年经费预算案提出之问题 预算决算委员会会长金君式度提议:咨议局常年经费之预算案,非由本局办事处实际调查,不得根据。经各议员相互讨论结果由书记长协同书记员提出草案,再付审查报告,以便决议。
(乙)开用关防用呈文之问题 议员吕君逵先提议:开用关防,原议对于督院用“咨呈”,会议长改用“呈文”,是否合宜?经各议员相互讨论,议赞成原议者起立,同时起立者四十六人,过到会议员半数,照章决定。
右二问题讨论毕,由议长点交应付审查之议案于各部委员会如左表:
一兴学筹款以广教育案 督院提出 交法律委员会
一讲求宣防以除水患案 督院提出 交法律委员会
一推广农林以兴实业案 督院提出 交法律委员会
一筹经费以办自治案 督院提出 交税法及公债委员会
一农林劝办所规则案 副议长夏君
寿康提出 交法律委员会
一禁烟办法案 议员胡君柏年提出 交法律委员会
以上所交议案由各部委员会会长查收,旋改为随时发交,取其手续便利事机敏活也。
九月初五日
午后一时开第二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修正呈文议决案 议员何君世谦提出
是日莅会议议员五十九人,议长因事告假,副议长夏君寿康升议长席,代行职务。命书记长李宗藩报告山西咨议局询问公文用札用呈体制不合本局如何办法电。次代理议长宣告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何君世谦陈述意见。次何君世谦报告本案提出之旨,经各议员相互讨论,议对于各行政官用呈文,对于各局所用移文,经全会议员起立决定。时四句钟,由代理议长宣告散会。
是日以后至十二日始有会议。中间各委员会议事甚多,以不在会场与正式会小别,故不备录。
九月十二日
午后一时开第三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咨议局常年经费预算案 本局提出
第二 咨议局办事细则案 本局提出
是日莅会议员六十三人,由议长命书记吕遵先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行准宪政编查馆电开酌定议场内行政官席次札。
二、督院行准宪政编查馆电开咨议局对官吏公文程式札。
三、督院行准外务部电开日本东亚同文会评议员井手三郎来局参观即便接待札。
五、宪政筹备处介绍日人旁听函。
六、湖南咨议局守卫科询问本局守卫办法函。次由议长宣告第一议题开议,请本案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预算决算委员会会长金君式度报告咨议局常年经费预算案审查修改之旨。
次各议员分别讨论。讨论终结,由议长宣告决议,其结果如左:
(甲)旅费 在常年会以二百一十两为率,临时会除到会各议员定额三十两外,另以道路之远近酌量计算,其标准如左:
(一)三千里以上七十两
(二)三千里以下六十两
(三)二千五百里以下五十两
(四)二千里以下四十两
(五)一千五百里以下三十两
(六)一千里以下二十两
(七)五百里以下一十两
右项均只以一面计算。
(乙)膳费 自议长以下,局中皆不供膳费,各于公费薪金工食内扣算。
右二项经议长宣告以起立之法决议,起立员数达到会员数之半数,照章决定。
次由董君钦墀提议,以膳费各自支给,各议员不能合宿一处,涣散无纪,诸多不便,宜于开会期中订立议员规约。当经到会议员全数赞成,决定照章由议长委任特别委员起具规约草案。次由议长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由法律委员会会员吕君逵先报告咨议局办事细则审查修改之旨。
次各议员分别讨论,终结后由议长宣告决议,其结果如左:
(甲)依委员会修正全案二十三条、附则二条,不另行增减。
(乙)字句修改增补者计二条:
(一)原修正案第二十一条“不适用之于开会期中”句,改作“开会期中不适用之”。
(二)原修正案第二十条“书记长”下添“书记”二字。
右项以议长之命令起立取决,计起立员数过到会员数之半数,照章决定。
四议题决定后,时五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九月十七日
午后一时开第四回会议,其事由如左:
第一 选举特别审查委员
第二 讨论应否作为议题之案
是日莅会议员六十三人,书记长因病请假,汤君化龙代行职务,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交付矿业茶叶应盐议案札。
二、督院行准民政部电开咨议局酌派守卫巡查札。
三、安徽咨议局请仍电致宪政编查馆争公文格式电。
四、旅沪同乡会请转督院及商会合力筹拒铁路借款电。
五、北京江汉公学贺咨议局成立函。
六、洋务局请给日人特别旁听券函。
次由议长宣告选举茶业、矿业、规复应盐三部特别审查委员,用无记名连记法投票,每票分别茶、矿、盐三项,各写被选者一人,以省手续。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因本日代理书记不列于投票之数,共发票六十二张,投毕开匦,查数相符,当场开票,计各部当选姓名及票数如左表:
(甲)茶业审查委员五人
金君式度 二十票
吕君逵先 六票
张君国溶 五票
黄君文润 五票
刘君德标 四票
(乙)矿业审查委员四人
邓君殷源 十票
周君 孚 六票
熊君正钧 五票
阮君毓崧 五票
(丙)规复应盐审查委员四人
王君光翰 三十九票
左君树瑛 四票
涂君占鳌 二票
左君质鼎 二票
次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筹办荒政及振兴工业二案,须准照前茶矿盐三案方式,选举特别委员。共发票六十一张,胡君柏年请假,退还票纸一张。登时投票开匦,查数相符,计各部当选者姓名及票数如左:
(丁)荒政审查委员四人
董君钦墀 八票
胡君柏年 八票
谢君鸿举 五票
黄君赞枢 五票
(戊)工业审查委员四人
胡君瑞霖 六票
时君象晋 三票
陈君登山 三票
胡君大濂 三票
次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议员时君象晋、王君光翰、赵君麟书所提出各案应否作为议题,须公众讨论。兹记其始末如左:
(一)时君象晋提出调取学务公所外省游学生经费,及该公所岁出入报告册应否作为议案,待众公决。悉以此项问题准照宪政编查馆来电,已致函往抄卷宗,候抄至审查后,再交时君斟酌提议。
(二)王君光翰提出之应城宜立石膏公司案,请陈述意见。王君光翰陈述毕,决议以此项当照陈情办法改作陈情书。
(三)赵君麟书提出秋米改征折色案关系奏案,应作为建议案,经众议员赞成决议。
各项议毕,时五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九月二十日
午后一时开第五回会议,为二十一日开正式会之预备,讨论左之各议题:
第一 兴学筹款以广教育议案 督院提出
第二 推广农林以兴实业议案 督院提出
第三 农林劝办所规则议案 议员夏君寿康提出
第四 禁烟办法议案 议员胡君柏年提出
是日莅会议员四十三人,初由书记吕遵先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发本局会议规则及旁听细则批由札。
二、山东咨议局请联合各省咨议局提议四大问题函启。
三、湖南咨议局询问铁路借款本省如何对待电。
五、留日咨议局事务调查会请拨款函。
六、开封法政学堂教员周兆沅李继桢何福麟等建议筹办鄂境路款。
七、函留日铁路会介绍归鄂劝股代表
次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督院批回议事细则各节。
次留日学生派归铁路拒款代表要求在议事堂陈述意见一节,议员全体起立,决议许该代表于会议铁路案时,到场陈述意见。
次由议长宣告第一议题因审查委员刘君赓藻缺席,将第二议题移前讨论,请法律委员会报告。次由议员阮君毓崧报告对于农林案审查之意见。次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明日开正式会,众议员对于督院及委员质问答辩之方式及议事堂服装各节。至五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九月二十一日
午后一时开第六回会议,其议题详前。莅会议员六十四人,督院派委到会行政官三人列记于左:
一学务主管委员高提学凌霨
一农务主管委员梅观察光曦
一禁烟主管委员金观察鼎
首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一议题开议,请主管委员陈述本案提出之意见。
次高提学陈述兴学筹款以广教育案提出之旨。次议长命审查委员长报告审查第一议题之意见。次法律委员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一议题审查之旨,承议长之命令,逐纲讨论,以避繁冗。遂先报告第一议题第一纲。
次各议员对于委员会审查报告第一纲开始讨论,其结果如左:
(甲)否决之件二
(一)省城初等小学堂及女子两等小学堂每添招班数,委员会原报告每半年添招一班,临时报告每年应添招二班,具陈理由,议改原报告一字为二字,无人起立,遵章否决。
(二)简易识字学塾议就省垣设立模范,起立者三十人,不及出席员数半数,遵章否决。
(乙)修正之件一
(一)省城设立保姆讲习所,议附属幼稚园,全会无异议,即行补入。
右第一纲讨论终结,由议长委任副议长汤君化龙宣请法律委员会会长依次报告自第二纲至第七纲,皆经通过。次及第八纲时,已六句钟。讨论未决,由议长宣告延会,准明二十二日午前十二时继续开会。
九月二十二日
午前十二时开第七回会议,其议题详前,莅会议员未达半数以上,依议长之命,宣告犹豫三十分钟。午后一时,继续前会开议。莅会议员五十四人,督院派委到会行政官二人列记于左:
一农务主管委员梅观察光曦
一禁烟主管委员金观察鼎
首由书记吕君遵先承议长命令,报告督院行知宪政编查馆派委员专员胡编修大勋前来参观札。次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江苏咨议局为淮盐事项,特派专员凌君文渊前来会商,本局当派员招待。
次由议长委任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继续讨论学务议案第八纲。
次各议员对于委员会审查报告书第八纲互相讨论。讨论终结,由议长宣告取决,其结果如左:
(甲)可决之件二
(一)市镇乡村设立学堂经费一二三各项,议仍旧,起立者三十六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二)清学务权限理由一项,议删除,起立者三十三人,依前项理由决定。
(乙)否决之件三
(一)府立学堂经费甲乙丙三项,议删除,起立者三十六人,过到会议员半数,遵章原报告应作否决。
(二)厅州县设立学堂经费丙丁二项,议删除,赞成委员会起立者十五人,不及莅会议员半,遵章否决。
(三)附说乙项,议删除,赞成委员会起立者二十人,依前项理由否决。
(丙)修改之件一
(一)厅州县设立学堂经费甲项,议改作宣统二年全款归还,起立者四十一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修正。右按宣统二年以前未解之款,仍议解齐,亦经多数起立决定。
案:报告除甲乙丙三项各案以起立法取决外,余皆直接通过,并无异议。
第一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主管委员陈述本案提出之意见。
次梅观察陈述督部堂交出推广农林以兴实业一案之旨。
次议长宣请第二议题审查委员会报告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委托委员阮君毓崧逐条分别报告对于第二议题审查之旨。各议员逐条分别讨论,其结果如左:
(甲)可决之件二
(一)报告书第一项,赞成起立者五十一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二)报告书第二项,赞成起立者四[?]人,依前项理由决定。
(乙)否决之件一
(一)报告书第六项,赞成起立者十七人,不及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否决。
右法律委员会报告除甲乙二项以起立法取决外,余皆直接通过,并无异议。
第二议题议毕,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三议题开议,请副议长夏君寿康陈述本案提出之意见。
次副议长夏君寿康报告州县应设农林劝办所规则议案提出之旨。
次议长宣请第三议题审查委员会报告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委托委员阮君毓崧如前法分别报告对于第三议题审查之旨,各议员亦如法分别讨论,其结果直接通过,并无异议。
第三议题议毕,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四议题开议。因本案提出议员胡君柏年请假,请法律委员长张君国溶代为报告。既乃报告该会对于原案审查之旨,全会议员赞成,依委员会报告,原案作为度弃。
第四议题议毕,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江苏咨议局特派委员来到,应请议长派员招待。当由议长派委四人如左:
张君国溶
阮君毓崧
吕君逵先
谈君 钺
右项委员当场布告。毕时六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九月二十九日
午后一时,开第八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铁路借款案 议员左君树瑛提出
第二 铁路筹款案 议员张君国琪提出
第三 湖北厅州县命案报验规则案 副议长汤君化龙提出
是日莅会议员五十三人,宪政编查馆派委专员胡编修大勋、加派馆员刘主政泽熙前来参观,倶列行政官席;日本驻汉领事渡边省三君前来参观,列特别旁听席。首由议长命书记吕遵先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行准宪政编查馆电开咨议局议事权限札。
二、督院行准宪政编查馆电开加派馆员刘主政泽熙就近参观札。
三、督院行准宪政编查馆电开所派员参观员咨议局不得馈赆供张札。
四、督院交清查户口议案札。
五、督院行准政宪编查馆电开督抚行咨议局用札程式札。
六、山西咨议局商电宪政编查馆以七大理由力争公文体制函并电稿。
七、江苏咨议局通知所致宪政编查馆电力争公文体制函。
八、湖北旅京同乡会请筹款修路拒借外债函。
次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一议题开议。因本案提出议员左君树瑛抱病请假,请赞成员一人代为陈述意见。
次本案赞成员李君继膺报告铁路借款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报告审查之意见。
次税法及公债委员刘君寅熙报告对于铁路借款案审查之旨。
次各议员分别讨论,其结果到会议员全数主张力拒外债,要求废弃借款草合同,原案全体通过,无反对者。
第一议题议毕,由议长委任副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张君国琪陈述意见。
次由张君国琪报告铁路筹款案提出之旨。
次各议员分别讨论,大致谓该议案筹款办法十条,有可作为本局议案者,有不必作为本局议案者;其可作为议案者,亦应另提出详细办法,分别取决。
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取决,其结果如左:
(甲)应作为本局议案须另提出详细办法者:
(一)原案第三条开设彩票,另定办法。
(二)原案第七条提留地价,另定湖北铁路经过土地收用规则。
右二项均由原案提出议员张君国琪会同左君树瑛另行起草,经起立之法取决,第一次起立议员三十一人,第二次起立议员三十七人,过莅会议员之半数,遵章决定。
(乙)不须作为本局议案者:
(一)原案第一条招集商股。
(二)原案第四条广销股票。
(三)原案第五条利用铁矿。
(四)原案第八条联络湖南。
右四项以铁路公司当然应办,无待本局提议为理由,决议不必作为本局议案。
(五)原案第六条抽提办理铁路人员薪资。
右项以铁路公司力能自办,决议不必作为本局议案。
(六)原案第二条借用房租。
右项以督院本年借用武汉两镇房租,已明白晓谕不再借用,否则不足以昭大信,决议不必作为议案。
(七)原案第九条按租摊股。
右项本应为本局研究之议题,经议员讨论,以现时灾荒甚重,暂不作为议案。
(八)原案第十条请提税厘。
右项以各项税厘系行政经费,已有用途,提归铁道必另设法弥补行政经费,不如不提较为直捷,决议不必作为议案。
第二议题议毕,由议长宣告第三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副议长汤君化龙陈述意见。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报告厅州县命案报验规则案提出之旨。
次由议长宣请第三议题审查委员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由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二议题审查之旨。
次各议员分别讨论,依委员会之报告,就全案中酌改修正原案共三条,其余各条均全体通过。各案议毕,达六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十月初四日
午后一时开第九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秋米改征折色案 议员赵君麟书提出
第二 筹款兴学以广教育案 议员胡君壬林提出
第三 改军为民案 议员卜君文焕提出
第四 请提淮盐运商遵章应减款项案 议员张君国溶提出
第五 清厘驿站空额案 议员孙君传烈提出
第六 议裁驿站案 议员刘君定瑗提出
是日莅会议员五十人。由议长命书记长鄷瑞松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行准宪政编查馆奏议复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奏陈咨议局章程权限折及奏定章程应以官定解释为据。
二、湖南咨议局复允合力拒款电。
三、直隶宪政研究会询问力争废约意见电。
四、吉林咨议局为中日新约失败请联合策应函。
五、直隶宪政研究会为中日新约丧失权利请抵制日货函。
六、藩司移知向官钱局借款一万拨交本局文。(www.xing528.com)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一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赵君麟书陈述意见。
次赵君麟书报告秋米改征折色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请第一议题审查委员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税法及公债委员刘君寅熙报告对于第一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当经本案提出议员赵君麟书请依审查委员会之报告自行切实修正,俟修正后再讨论。到会议员均无异议,由议长宣布发交修正。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胡君壬林陈述意见。
次胡君壬林报告筹款兴学以广教育案提出之旨。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请第二议题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二议题审查之旨。
次各议员讨论,以该案为清减天门一县赔款捐之问题,前会议督部堂交出兴学筹款以广教育案中,已决定拨还各厅州县赔款,此案以事实变更,应为废弃,无容再议。经到会议员全数赞成,作为废弃。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三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卜君文焕陈述意见。
次卜君文焕报告改军为民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之命令宣请第三议题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税法及公债委员刘君寅熙报告对于第三议题审查之旨。
次各议员讨论,以本案办法不甚清晰,尚须调查修正,惟详细调查,非各厅州县议员自负责任,归筹进行方法不可,本届会议期迫,势难竣事,须俟下次开会期提出。当由议长命赞成缓议者起立取决,起立者四十八人,过到会议员半数,本案作为缓议。
次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四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张君国溶陈述意见。
次张君国溶报告请提淮盐运商遵章应减款项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各议员皆无反对意见,直接通过。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五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孙君传烈陈述意见。
次孙君传烈报告清厘驿站空额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请第五议题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委员会沈君明道报告对于第五议题审查之旨。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以此案尚待调查,经到会议员全数赞成,作为缓议。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六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刘君定瑗陈述意见。
次刘君定瑗报告议裁驿站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五议题既缓议,此案性质相同,当从前议。经全会赞成决定。
次法律委员会委员阮君毓崧提出:前月二十二日决议督宪交出之农林案各府直隶州设立林区署,委员会改名为农林筹办所一条经众否决,与副议长夏君寿康提出厅州县应设农林劝办所议案两相牴牾,应加修正,当由议长宣告赞成修正督院交出农林案否决之林区署(委员会报告改名农林筹办所)一条者,起立取决。起立起四十三人,遵章决议修正。至六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十月初八日
午后一时开第十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兴茶业以开利源案 督院提出
第二 规复应盐案 督院提出
第三 禁种洋烟案 议员卫君寅宾提出
第四 筹备警察办法案 议员董君钦墀提出
第五 董议员庆云资格审查之件
第六 黄议员赞枢资格审查之件
是日莅会议员五十一人,督院派委莅会行政官三人列记于左:
一茶业主管委员高观察松如
一盐法兼禁烟主管委员金观察鼎
一警察主管委员裴大令柟
初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一议题开议,请主管委员陈述意见。
次高观察松如陈述督院交出兴茶业以开利源一案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意见。
次特别委员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一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就审查委员会报告书甲项办法之一“招茶商及茶户之子弟”改为“招产茶地方及茶商之子弟”。又“应由劝业道会商茶业公所”下加一先字,作为“先于汉上筹设”者。外皆直接通过。
第一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主管委员陈述意见。
次金观察鼎报告督院交出规复应盐案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请第二议题审查委员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特别委员王君光翰报告对于第二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依原案直接通过。
第二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三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卫君寅宾陈述意见。
次卫君寅宾报告禁种洋烟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员吕君逵先报告对于第三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委员会报告书对于原案初无反对意见,各议员可再加讨论,如亦无反对意见,作为全体通过。
全会赞成决定。
第三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四议题开议。本案提出议员董君钦墀因病请假,请本案赞成员一人代为陈述意见。
次赞成员张君光耀代董君钦墀报告筹备警察办法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四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赞成委员会报告起立者二十八人,过莅会议员半数,原案作为否决。时已六句半钟,第五第六两件不及开议,由议长宣告暂时散会,延至晚八时开议。
晚八时继续开议,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五件开议,请资格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资格审查委员会会长胡君柏年报告对于董议员庆云资格审查之旨。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俟由本局电至襄阳府转南漳县调卷宗查实再行讨论。
第五件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命令宣告第六件开议,请资格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资格审查委员会会长胡君柏年报告对于黄议员赞枢资格审查之旨。
次黄议员赞枢要求陈述本案发生事由,得议长许可,遂行陈述。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付讨论。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以本案于黄议员赞枢资格毫无所损,惟事由发生是否属于孝感县徐令之陷害,本局应查实后提出纠举案,呈请督院核办。
右二资格审查之件讨论毕,时已十一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十月初十日
午后一时开第十一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整顿湖北吏治案 议员谢君鸿举提出
第二 划交税款案 议员刘君寅熙提出
第三 清除酒税肉捐案 议员蓝君田提出
第四 查核发行官票以杜后患案 议员邢君璜提出
第五 裁汰教员以宏教育案 议员周君培金提出
是日莅会议员三十七人,不及全体议员半数,依议长命令,犹豫一小时,至二句钟仍如前数,照章不能开议,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延会。
十月十一日
午后一时开第十二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筹经费以办自治案 督院提出
第二 整顿钱漕案 议员陶君峻提出
第三 枝江附生曹孝原陈请军田 议员时君象晋介绍
估价总书掯册案
是日莅会议员四十四人,议长因病假,副议长汤君化龙代行职务,升议长席,命书记长酆瑞松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行准英领事为报载咨议局禁烟议案请正误札。
二、督院批准延长会期酌加旅费抄由。
三、督院行抄录咨议局成立经费奏稿札。
四、光化县移送补缺议员魏君鸿仁到局文。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报告第一议题开议,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税法及公债委员刘君寅熙报告对于筹经费以办自治案审查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如左:
(一)原案省城自治筹办处经费,以省城各局署经费出入预算决算尚未成立之故,本局未便担任筹措。
(二)原案各属自治公所经费,应由各地方斟酌实在情形,自行筹集,本局不能预定普通办法。
右二议全会赞成决定,惟委员会报告书容有未当之处,仍请自行修正。
第一议题讨论终结,由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陶君峻陈述意见。
次陶君峻报告整顿钱漕案提出之旨。
次税法及公债委员刘君寅熙报告对于第二议题审查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以本案办法不甚精详,请委员会细加修正,再行提议,经全会赞成决定。
第二议题讨论毕,时已五句钟,第三议题不及讨论,由代理议长宣告俟另会开议。即时散会。
十月十二日
午后二时开第十三回会,其议题如左:
第一 清旧款以办新政案 议员陶君峻提出
第二 照章核减典息以纾民困案 议员黄君文润提出
第三 整顿咨议局实行规则案 议员郑君潢提出
第四 建始县季绅廷举等陈请纠举前县令金令策先贪诈案
议员刘君德标介绍
第五 南漳县冯绅仁佺等陈请弹劾赵令传鎏案
议员孙君传烈介绍
是日莅会议员四十五人,议长因病告假,副议长汤君化龙代行职务,升议长席,命书记长酆瑞松报告督院札行准宪政编查馆电开明定咨议局议事权限札。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一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陶君峻陈述意见。
次陶君峻报告清旧款以办新政案提出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预算决算委员邢君璜报告对于第一议题审查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以本案碍难实行,故请赞成委员会报告者起立。时起立议员三十二人,过莅会议员半数,本案作为取消。
第一议题讨论终结,由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黄君文润陈述意见。
次黄君文润报告照章核减典息以纾民困案提出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税法及公债委员刘君寅熙报告对于第二议题审查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如左:
(一)原案减月息为二分,赞成起立者三十六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二)原案减官息为五厘,为法定利息五厘之外,议任当事者契约增加为约定利息,二者并行不悖,赞成起立者四十人,过莅会议员半数,照章决定。
第二议题讨论终结,由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三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郑君潢陈述意见。因对于本案有意见发表,降议员席,副议长夏君寿康代理议长,升议长席。
次议员郑君潢报告整顿咨议局内部实行规则案提出之旨。
次代理议长夏君寿康报告本案内容与会议规则微有出入,应否作为议题,须先行决定。因宣告赞成作为议题者起立,同时起立议员二十六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次代理议长夏君寿康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俟闭会时再行决议,作为内部规约。
右三议题讨论毕,时六句钟,第四第五两议题不及讨论,约俟另会开议,由代理议长宣告散会。
十月十三日
午后二时开第十四回会议,其议题仍前第十一回会议各案,理由详本月初十日记事录。是日莅会议员四十三人,首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一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谢君鸿举陈述意见。
次谢君鸿举报告整顿湖北吏治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员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一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全体俱无反对意见,直接通过。
第一议题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刘君寅熙陈述意见。
次刘君寅熙报告请通饬各州县划交税款并日后不准擅自加捐案提出之旨,请从委员会报告决定,全会亦无反对,不付讨论,但作为缓议。第二议题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三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蓝君田陈述意见。
次蓝君田报告清除酒税肉捐积弊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税法及公债委员刘君寅熙报告对于第三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仍由本案提出议员详细调查,依委员会审查报告,作为地方陈情。
第三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四议题开议。本案提出议员邢君璜因要事请假,请赞成员一人代为陈述意见。
次赞成议员刘君寅熙报告请查核官钱局发行钞票以杜后患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预算决算委员会会长金君式度报告对于第四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暂从缓议,由常驻议员调查确实,俟来年常会期临再行提议讨论。
第四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五议题开议。本案提出议员周君培金因要事请假,请赞成员一人代为陈述意见。
次赞成员陈君教奎报告裁汰教员以宏教育议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之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五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全会无特别意见,从委员会报告,由原提议者切实指陈,再行分别提议。
右五案议毕,时已五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十月十四日
午后一时开第十五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急筹裁汰吏役案 议员陈君国瓒提出
第二 整顿差役积弊案 议员孙君传烈提出
第三 实行裁汰书役案 议员刘君寅熙提出
第四 革除官吏绅董积弊案 议员涂君占鳌提出
第五 南漳冯仁佺陈请纠举赵令传鎏案
(十二日未议之件) 议员孙君传烈介绍
第六 建始季廷举陈清纠举前县金令策
先案(十二日未议之件) 议员刘君德标介绍
是日莅会议员四十二人,首由议长命书记长鄷瑞松报告事件如下:
一、旅奉天同乡通知铁路借债草约未成立电。
二、湖北商办铁路协会请通知同人担任股份函。
次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开议。第一议题提出议员陈君国瓒请假,请赞成议员一人代为陈述意见。
次赞成议员李君继膺报告急筹裁汰吏役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报告第二、第三两案与第一案性质相同,故委员会合并审查报告,应请第二、第三两案提出议员相继陈述意见。
次第二议题提出议员孙君传烈报告整顿差役积弊案提出之旨。
次第三议题提出议员刘君寅熙报告实行裁汰书役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委员长委托会员李君继膺报告对于第一、第二、第三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之命令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三案全交法律委员会依江楚会奏变法第二折并光绪二十七年上谕修正。
第一、第二、第三各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四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涂君占鳌陈述意见。
次涂君占鳌报告革除官吏绅董积弊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四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原案第一、第二两条因与前三案相关联,合并前三案,付法律委员会修正;第三、第四两条从委员会报告书所驳诘,作为废弃。
第四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五议题开议,请介绍议员孙君传烈陈述意见。
次孙君传烈报告南漳冯仁佺等陈请纠举赵令传鎏陈情书理由。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陈情委员谢君鸿举报告对于第五议题审查之旨,全会皆无反对,依委员会报告,原书作为废弃。
第五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依议长命令宣告第六议题开议,请介绍议员刘君德标陈述意见。
次刘君德标报告建始季廷举陈请纠举前县金令策先陈情书理由。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陈情委员刘君金报告对于第六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仍由介绍议员刘君德标调取确据,再作陈请书交付审查。
右六议题讨论毕,时五句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十月十五日
午后一时开第十六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讲求宣防以除水患案 督院提出
第二 讲求宣防以除水患案 议员胡君壬林提出
第三 整顿堤工案 议员张君树林提出
第四 堤工议案 议员蓝君田提出
第五 堤工议案 议员董君钦墀提出
是日莅会议员五十七人,首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开议,请第一议题审查委员会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一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员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议次,督院派委本议题主管委员黄观察以霖至,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读陈述意见。
次黄观察以霖报告督院交出讲求宣防以除水患案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无反对原案之意见者起立。同时起立议员五十二人,过出席议员半数,遵章决定。时已五句钟,遂散会。
十月十七日
午后一时开第十七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兴矿业以开利源案 督院提出
第二 除盗安民议案 议员张君中立提出
第三 请撤两湖赈粜米捐补卡案 议员邹君永钶提出
第四 足兵食以保治安案 议员黄君赞枢提出
第五 讲术宣防以除水患案附增补 议员胡君壬林提出
第六 整顿堤工议案 议员张君树林提出
第七 堤工议案 议员蓝君田提出
第八 堤工议案 议员董君钦墀提出
右第五至第八议案系第十六回会议未决之件
是日莅会议员五十四人,由议长命书记长酆瑞松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行准资政院咨开遵旨拟订资政院议员选举章程札。
二、督院行批准施行推广农林、农林劝办所规则、命案报验规则及批驳盐商减款各议案答札。
三、湖南咨议局通知因湖工及铁路事举陈谢曾三议员赴鄂协商请为招待电。
四、奉天复州人民请赞成筹还国债函。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一议题开议,请本案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特别委员阮君毓崧报告对于兴矿业以开利源案审查之旨,并申明报告书甲项办法第一段内所需款项句下,须增补“张贴文告”四字;第二段内附注如兴国州属之银山云云,须删除。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如左:
(一)报告书乙项办法内,须增补创设鄂矿保存会一条,此会由本局发起。
(二)报告书丁项理由内“专归官办,作为无限公司”二语,改作“暂时官办,并招商股作为有限公司”,“斟派”之“派”字,改作“举”字。
第一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张君中立陈述意见。
次张君中立报告除盗安民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会长张君国溶报告对于第二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如左:
(一)办乡团一条,为国家法律所许可,勿容作为议案。
(二)添防营一条,议交审查委员会酌斟各地情形,某处应设?共须几营?修改付议。起立者三十二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三)徙流亡一条,本局已有夏副议长寿康介绍张君大昕陈情案,详细周密,本条可以合并,勿容作为议案。
第二议题讨论终结,时方四句钟,由议长宣告休息三十分钟,遂暂时停会。
休息至四句半钟,依议长命令集会,由副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三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邹君永钶陈述意见。
次邹君永钶报告请撤两湖赈粜米捐补卡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请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税法及公债委员长董君钦墀报告对于第三议题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本案发交委员会调取创设原案,及光绪二十八年肇衅卷宗,查阅修改,请移至南北交界所。
第三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第四议题开议。本案提出议员黄君赞枢请假,请本案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特别委员邹君永钶报告对于足兵食以保治安案审查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本案作为废弃。
第四议题讨论终结,时已六句钟,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案不及付议,由议员周君孚提议,就四案中有与督院交出之讲求宣防以除水患案相补助者并入,相反对者废弃,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告起立决议,同时全会起立,遵章决定,各案及交原提出议员会商修改,再行付议,遂由议长宣告散会。
十月十八日
午后一时开第十八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请力争实地调查案 议员陶君峻提出
第二 划一讼费案 议员孙君传烈提出
第三 枝江曹孝原陈请军田估价总书掯册案
议员时君象晋介绍
第四 铁路协会陈请案 议长吴君庆焘介绍
第五 张君大昕陈请移民案 副议长夏君寿康介绍
是日莅会议员五十二人,议长因要事请假,副议长汤君化龙代行职务,升议长席,命书记长鄷瑞松报告事件如左:
一、督院核准互选资政院议员细则抄由。
二、督院行知兴学筹款议案须复议札,并批准施行整顿吏治、核减典息、讲求宣防、筹办自治各议案抄由。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一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陶君峻陈述意见。
次陶君峻报告请力争实地调查案提出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报告本案未付委员会审查之理由,全会皆无反对,直接通过。
第一议题终结,由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孙君传烈陈述意见。
次孙君传烈报告划一讼费案提出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请本案审查委员会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法律委员会吕君逵先报告对于第二议题审查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仿照江夏县旧定每进一词纳费三百文、每过一堂纳费五百文之例,由法律委员之常川驻局者调取其原章,完全划一,详加修改。起立者四十八人,过莅会议员半数,照章决定。
第二议题讨论终结,由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三议题开议,请本案介绍议员时君象晋陈述意见。
次时君象晋报告枝江曹孝原陈请军田估价总书掯册陈情书理由。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请本案审查委员陈述审查之意见。
次陈请委员谢君鸿举报告对于第三议题审查之旨。
次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付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由议员谢君鸿举依呈请督院通饬所有卫田各州县勒将该管境内应完正杂报解各款项册,限日抄呈转交本局查阅再议办法之意修改。
第三议题讨论终结,由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第四议题开议。本案介绍人议长吴君庆焘请假,即代为陈述意见。时方四句半钟,宣告休息三十分钟,暂时停会。休息至五句钟,依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命令集会,宣告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至六句钟不决,遂由代理议长汤君化龙宣告延会至明日午前十时再议,即时散会。
十月十九日
午前十时,开第十九回会议,其议题如左:
第一 复议兴学筹款以广教育案 督院批札
第二 改良法政学堂案
第三 清查户口案 督院交出
第四 铁路协会陈请案 十八日未决之件
第五 修正整顿钱漕税契案 税法及公债委员会提出
第六 修正关于书役官吏案 法律委员会交出
第七 续修湖北通志案 议员时君象晋提出
第八 筹办积谷案 议员刘君定瑗提出
第九 清丈田亩案 议员张君光耀提出
第十 筹办荒政以纾民困案 议员倪君惠渊提出
第十一 革除粮差更换百甲案 议员蔡君中提出
第十二 陈邦谷陈请纠举孝感县令案 议员陶君峻介绍
第十三 董议员庆云资格审查之件
是日莅会议员五十六人,首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报告选举资政院议员,按部章所云,照各省名额之二倍,依湖北名额五人计之,究系十人抑系十五人,待众公决。经各议员讨论,仍依传单十五人选举。次宣告第一议题再付讨论。
次各议员顺序讨论,其结果如左:
一、高等工业学堂承诺原案之规定另行建设,惟高等商业学堂一视学务公所之财力为定,使财不足,即仍以中学堂改办,不必另行建设。
二、两湖总师范学堂除博物、理化二专修科为特别建设,已合于预备立宪清单本年各省应设优级师范一二类之规定毋庸置议外,应一依初级师范办理,除去总字,正名曰初级师范。
三、简易识字学塾议以省垣所有半日学堂改之,女子职业学堂议附设于女子师范学堂,起立者四十二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又艺徒学堂议附设于工商业学堂,得全议会员赞成。
四、南北二路高等小学堂既因校舍莫容不能合并,得全会承诺,仍旧分办。
五、各州县赔款捐一节,赞成原议拨还,起立者四十八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惟拨还后学务公所所需之款四十余万,于省城各学堂管、教各员中名额可淘汰者汰之,薪水可裁减者减之,以弥补此数,不足则自签捐、善后各局清查干薪浮费等款济之。
第一议题讨论终结,时已午后一句钟,由议长宣告暂时休会。
二句半钟重新集会,莅会议员五十四人,由书记长酆瑞松报告议员董君钦墀修正堤工议案顷交办事处时请呈报。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宣告本修正案未列于议事日表,可否请董君钦墀报告修正之旨,提前讨论,以起立取决,同时起立者三十一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次董君钦墀报告堤工案修正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付讨论,咸以本修正案未付印分布,一时难于研究,议仍印送各议员再行付议,得全会赞成,遂中止。宣告第二议题开议,请本案提出议员李君继膺陈述意见。
次李君继膺报告改良法政学堂案提出之旨。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宣布讨论。
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原案中关于法政学堂监督薪金之项,不得以本局议长为比例,就中恐有与部章不合之处,应审查修改后,呈请督院核夺施行。起立赞成者三十五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又法政学堂学员高步青等陈请停止官班津贴一书,其内容与本案暗合,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报告其旨,附同讨论,亦得全会议员赞成决定。
第二议题讨论终结,由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报告第四议题,为昨日未决之件,且事机逼迫,请停止第三议题,将此议提前讨论。经全会议员赞成,遂宣告第四议题继续讨论,请依发言表顺次发言。初宣请议员周君孚发言,次宣请议员赵君麟书发言,次宣请议员邢君璜发言,次宣请议员阮君毓崧发言,次各议员讨论。其结果如左:
(一)原陈情书按丁粮派股一项,议改为每收租五十担者,劝入一股,起立赞成者三十九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二)原陈情书按营业资本派股一项,起立赞成者三十五人,过莅会议员半数,遵章决定。
(三)原陈情书按契价派股一项,议改百元为五十元,全会赞成决定。
右四议题讨论终结,时六句半钟,由议长宣告散会。
十月二十日
是日行闭会礼,并选举资政院议员,莅会行政官三人如左:
一陈制军夔龙
一高方伯凌霨
一马廉访吉樟
午前十一时,莅会议员七十四人、制军陈亲宣闭会命令,且致颂辞。
次副议长汤君化龙承议长命令代致答辞毕,互选。监督陈制军宣告行资政院议员选举,以有要事不能久留,委高方伯代行职务,升监督席,马廉访亦相继去。
次书记如数发给票纸,中有委托投票者三人。
一胡君瑞霖委托张君国溶代行投票。
二黄君赞枢委托陶君峻代行投票。
三刘君起霈委托刘君定瑗代行投票。
右受委托者三人,各另给票纸一张。投毕开匦,检数相符,由书记长请代理监督命令:凡票纸未记选举人姓名者,作为无效,至所选举不及十五人之数者,仍为有效。宣告毕,开票,计实在投票数七十七票,折半计算,以三十九票为当选。开票后满当选票数者八人,其姓名如左:
胡君柏年 六十票
陈君国瓒 五十票
郑君 璜 四十五票
谈君 钺 四十五票
黄君文润 四十四票
陶君 峻 四十三票
胡君大濂 四十三票
邹君永钶 四十票
右当选八名,不及定章额数之二倍,由书记长请代理监督照章以得票次多数加倍榜示,再行决选。时已午后一时,由代理监督宣告暂时休息。
午后四时继续举行决选。莅场投票议员六十一人,由书记如数发给票纸,投毕开匦,检数相符,当堂开验有二票未记选举者姓名,作为无效,应以五十九票计算,以三十票以上为当选票额。开票后计满当选票额者七人,表列如左:
邓君殷源 三十九票
张君光耀 三十八票
金君 麟 三十四票
熊君正钧 三十二票
胡君汝衡 三十二票
何君世谦 三十票
姚君晋圻 三十票
右决选得当选人七名,前后共计十五名。时已六句钟,由代理监督监视书记收存各票纸及记录,并榜示各当选人名、票数。宣告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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