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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曼与费立格间接剽窃案:重塑耶鲁的耻辱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来到耶鲁短短的几年内,索曼已经和他人合作发表了14篇论文,并从国立卫生研究院获得了近10万美元的科研经费资助,颇得费立格的赏识。该文的第一作者正是索曼,他的导师费立格作为“合作者”也名列其中。至此,索曼学术造假的事实已经浮出水面。罗思不经调查,竟然表示接受费立格的观点,这使罗巴德很失望,也很气愤,因此与罗思发生了多次激烈的争吵,并鼓足勇气继续揭露索曼和费立格的学术不端行为。

索曼与费立格间接剽窃案:重塑耶鲁的耻辱

1978年11月,美国耶鲁大学医学院医学系副主任费立格(Philip Felig)收到了世界顶尖的医学刊物——《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一份邀请函,请求这位著名内分泌学家审阅一篇投递来的稿件,该论文的作者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罗思实验室年方29岁的女研究人员罗巴德(H.Wachslicht-Robard),论文的题目是“神经性厌食症中的胰岛素受体异常:与肥胖症相反的现象”。作为罗巴德的顶头上司、著名糖尿病家罗思(Jesse Roth)也在论文上署了名。费立格在阅读了罗巴德的论文稿之后,不顾杂志社的有关规定,将其转给了他的助手索曼。

37岁的索曼(Vijay R.Soman)是一位来自印度的研究人员,1971年他来到美国,5年后终于得到耶鲁大学医学院的正式聘用,有幸在著名的费立格实验室工作。在同事们眼中,他“能干、正直、诚实”。来到耶鲁短短的几年内,索曼已经和他人合作发表了14篇论文,并从国立卫生研究院获得了近10万美元的科研经费资助,颇得费立格的赏识。巧合的是,在索曼主持的科研项目中,有一项与罗巴德的研究课题是相同的,也是关于胰岛素对神经性厌食症患者作用的研究。但在最初的两年内,索曼的研究工作几乎停滞不前。此时,他手拿着罗巴德的论文如获至宝,而且论文的内容表明,罗巴德的研究已遥遥领先,这也使索曼竞争的压力油然而生。他私下将罗巴德的送审论文复印了一份,并对罗巴德的论文做出了负面评论。在阅读了罗巴德的稿件后,索曼开始忙于为自己的研究收集数据了,他最终只是将罗巴德的论文改头换面,便变成了他自己的论文。与此同时,费立格将罗巴德的稿件退回《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编辑部,并签署了建议不予采用的意见。于是,杂志编辑便将稿件退还罗巴德,表示此文暂不能发表。罗巴德对此深感失望,却也无可奈何。她哪里知道,导致她的论文“暂不能发表”的负面意见,是来自耶鲁大学医学院的两位同行与竞争对手的索曼和费立格。

1978年12月底,也就是费立格和索曼审阅罗巴德稿件的1个月后,由费立格任编委的《美国医学杂志》收到了一篇寄自耶鲁大学医学院的稿件,题为“胰岛素与单细胞的结合及胰岛素在神经性厌食中的敏感性”。该文的第一作者正是索曼,他的导师费立格作为“合作者”也名列其中。当然,即便是署着费立格鼎鼎大名的论文也必须要送出去请专家审阅。《美国医学杂志》编辑部收到该稿件后,按规定寄请相关专家评审。鬼使神差的是,其中审稿人之一正是国立卫生研究院罗巴德的上司罗思,罗思随即又将稿件转请熟悉此项研究的他的助手罗巴德评阅。

翻阅着索曼的送审论文,罗巴德不由心头一紧,她惊讶地发现,该文中的许多内容几乎与她之前投给《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论文如出一辙,其中甚至包括她所设计的计算每个细胞胰岛素受体数目的公式等研究成果。这是一例再明显不过的学术剽窃事件,而她的论文不曾发表过。据此,罗巴德准确推断,索曼的论文合作者费立格就是不公正评审了她的论文,并竭力阻止了她的论文发表的那个权威。她立即向《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写信,揭发费立格和索曼卑鄙的剽窃行径,同时寄去了索曼的送审论文的复印件。《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资深编辑雷尔曼一看就明白了事件的性质。他怀着惊奇和失望的心情,拨通了费立格的电话,告诉他罗巴德的指控,以及索曼和他合作的论文中的剽窃事实。

当《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编辑部找费立格调查时,费立格却谎称他和索曼在收到编辑部寄来的罗巴德论文之前,就已经完成了该内容的研究工作。俗话说“做贼心虚”,费立格虽然搪塞了编辑部,但毕竟心神不安,他立即与罗巴德的上司罗思取得联系,企图将事情草草地掩饰过去。罗思和费立格是老相识了,他俩从小在同一条街长大,毕业于同一所小学,现在又是同一个领域的同行。罗思虽说是罗巴德的上级和导师,也是罗巴德论文的合作者,但其实他并不想为了一个年轻的下手,而影响他和费立格的个人交情。1979年3月,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费立格和罗思私下协商,达成了一个不加声张地化解问题的方法:推迟发表索曼和费立格的论文,让罗巴德的论文先发表,并在以后索曼和费立格的论文发表时,将罗巴德的论文列为参考文献,最后让费立格在即将召开的美国临床研究联合会上宣读论文时,提及罗巴德的工作及其价值。此后,费立格还亲自打电话给罗巴德,对已发生的事情表示歉意,并谈及了他希望了结此事的方案。在费立格看来,像他这样一位有地位、有声望的名家能够做出这样的姿态,已经给足罗巴德面子了,但出乎意料的是,罗巴德对这种和稀泥的“私了方案”并不感兴趣。

罗巴德认为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她认定索曼和费立格的论文完全是在她的论文基础上“编造”的,这下,就不单单是个剽窃问题了。费立格认为事情有点麻烦了,便找来索曼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在剽窃事实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索曼承认偷偷复印了罗巴德的论文,并按此文“撰写”了他的论文。至此,索曼学术造假的事实已经浮出水面。但费立格却让索曼提供一份论文的实验记录,并将索曼交出的一份经过编造的虚假资料复印后,不加核实地寄给了罗思,以证明索曼早已开展并已接近完成此项研究了。罗思不经调查,竟然表示接受费立格的观点,这使罗巴德很失望,也很气愤,因此与罗思发生了多次激烈的争吵,并鼓足勇气继续揭露索曼和费立格的学术不端行为。

1979年3月的一个早晨,一封普普通通的信件送到了耶鲁大学医学院院长伯利纳的办公桌上。这封信正是罗巴德寄来的。罗巴德在信中指出:“在索曼博士和费立格博士的论文中,有10多处完全照抄了我投给《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论文。”接着,她又对这两人的论文中数据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并强烈要求伯利纳“解决这起严重的道德事件”。读完信,同时又浏览了一遍随信附来的论文稿后,伯利纳皱起了眉头,他习惯性地拿起了烟斗猛抽了两口。一方面,他对以学风严谨著称于世的耶鲁大学研究人员竟出现这种问题颇感不悦;另一方面,凭着多年的学术阅历,他也以为这封信中的指控有些夸大其词。伯利纳知道费立格曾发表过200多篇论文,已是医学院副系主任。他认为这样一个一流的专家不会为区区一篇论文而去干剽窃的事。出于对名流的信任,伯利纳对罗巴德的申诉不以为然,并希望她不要再追究此事,应当信任名家的品格。然而,令这位温文尔雅、德高望重的院长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封举报信,不但使整个耶鲁蒙羞,而且震惊了整个美国学术界,成为生物医学史上影响最大的学术剽窃案件之一。

此后发生的事实表明,耶鲁大学医学院的不少官员认为罗巴德是在小题大做,根本无意对巴罗德揭露的索曼和费立格论文剽窃事件进行细致调查和追究。罗巴德对此表示愤慨,她声称,如果耶鲁方面不进行一次深入调查,她将在5月举行的美国临床研究联合会上将此事曝光。这时对方妥协了。1979年6月,由罗思出面建议由国立卫生研究院的研究部主任拉尔到耶鲁大学进行一次调查。然而,拉尔认为这样的调查纯属徒劳,他说:“我很难相信费立格还会搞欺骗”,这使调查工作一直迟迟拖着没有进展。7月初,罗巴德怀着极度失望的心情,辞去了国立卫生研究院的研究工作,到华盛顿的一家小诊所,当了一名普通医生,从此告别了她的研究生涯。

随着罗巴德离去,费立格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以为论文剽窃事件到此结束了。作为一名科学权威,他竟然将明知具有剽窃证据的索曼论文,在几乎未做删改的情况下,于1980年1月在他担任编委的《美国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但是,他这次低估了罗巴德的意志。平时看起来腼腆害羞、少言寡语的罗巴德不顾压力,她虽然已经放弃了研究事业,但并没有放弃继续追究论文剽窃事件的决心。她不断地给她过去的上司罗思打电话,催促调查工作赶快进行。1980年1月,罗思找到波士顿伊斯雷尔医院糖尿病代谢科主任、哈佛大学医学院助理教授弗赖尔,要求他协助调查。弗赖尔于2月5日乘火车抵达耶鲁大学并约见了索曼,要求他出示与论文有关的实验资料和数据。令弗赖尔吃惊的是,索曼论文上提到的6个病人,现在只有5个病人的资料,而且更令人费解的是,从这些病人测得的数据与论文中图表显示的完全不符。弗赖尔直截了当地质问索曼:论文上的数据是不是伪造的?此时,索曼脸色尴尬,低下了头。

耶鲁大学医学院拖了一年多的论文造假剽窃案,弗赖尔只花了不到3小时就真相大白,这让耶鲁大学医学院感到十分难堪。这时,费立格找到医学系主任塞蒂尔,两人又一同去了医学院院长伯利纳的办公室。3人共同商定,最合适的责任承担人应当是索曼。他不能再在耶鲁医学院待下去了,他必需离开。索曼认命,狼狈地离开了耶鲁大学,回到了祖籍印度,从此在科学界销声匿迹。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由校外专家进一步调查的结果显示,索曼在耶鲁期间发表的14篇论文,可以通过的只有2篇,其余12篇不是因为数据“丢失”,不可查证,就是在数据上有明显作弊。在这12篇造假论文中有10篇署有费立格的大名。不久,耶鲁大学最终撤回了在《美国医学杂志》上的那篇论文,此后,耶鲁大学又撤回了所有12篇索曼的造假论文。事情的结果是:索曼不得不离开科研岗位,曾发表过200多篇有价值论文的费立格不得不引咎辞职。

【点评】(www.xing528.com)

耶鲁大学医学院索曼和费立格学术造假剽窃案早已尘埃落定,但它所暴露出的科学道德问题仍然值得深入思考。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心目中,科学是诚实的事业,科学家是诚实的人。然而,今天社会公众对科学的信任发生了动摇,科学诚信缺失现象已不容忽视。

科学的本性客观上要求科学家应以追求真理为己任,但在他们平常的科学活动中,激励他们行动的却往往是好奇心优先权,特别是与同行和对手的激烈竞争中,有时不能坚守“追求真理”的理想信念,产生了形形色色的科研不端行为。当费立格受托为《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审阅罗巴德的稿件时,他看到了罗巴德手中的牌,却不让她看自己的牌。其实从这时起,费立格和索曼知道他们正处于一场竞争之中,而罗巴德却一点不知道她正在和耶鲁研究小组作对。费立格即使完全是根据罗巴德论文的水平提出不予发表的建议,但他不会不想到,他这一举动将会拖住罗巴德,而为他的助手索曼赢得更多的时间。

美国学者布罗德和韦德认为:“科学本来应该是一个只承认能力和水平的王国,在这个王国中,对人和思想都是根据其水平来判断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正如在其他行业一样,科学家们把很大的注意力放在等级上。”在科研领域,罗巴德是一个年轻而默默无闻的“小人物”,甚至连她自己实验室的罗思对她的支持也是极有限的。对她的控诉,耶鲁大学一些官员不屑一顾,甚至采取挖苦嘲笑的态度,说她是个“疯女人”。尽管罗巴德说的是有道理的,但她的有理并没有为她争取到一次及时的听证,“因为在科学中还是等级决定一切。要不是存在明显的剽窃,等级往往会战胜她举出的事实”。

在今天的科学活动中,剽窃是一个高发的学术不端行为。就目前所曝光的具体案例来看,剽窃行为主要涉及以下3类:直接剽窃、间接剽窃和隐含剽窃。

在本案例中,索曼和费立格的学术剽窃大致属于间接剽窃。所谓“间接剽窃”,一般是指在科学活动过程中,一些科研人员在现实利益的驱使下,将他人未发表的实验思想、实验方法甚至数据等实质性内容窃为己有,并在此基础上写成论文正式发表的行为。虽然科学知识的拓展来源于知识的共享,然而在科研成果未正式发表之前,就必须切实保护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就目前的实践而言,各国均将擅自使用或泄露同行未发表的研究成果作为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之一。因此,科研人员尤其是同行评议人员有保守同行未公开科研秘密的义务,更不能将他人成果抢先发表,据为己有,因为这都构成了对原作者知识产权的侵犯。

参考文献

[1]威廉·布罗德,尼古拉斯·韦德著.朱进宁,方玉珍译[M].背叛真理的人们:科学殿堂中的弄虚作假.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4.

[2]任本,庞燕雯,尹传红.假象:震惊世界的20大科学欺骗[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5.

[3]中国科学院.科研活动道德规范读本(试用本)[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刘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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