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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杓学术造假案: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读本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6月,经大面积的媒体轰炸以及格拉斯利做出反应之后,联邦审判长维持了原判。韩东杓的造假案是一个典型:他因为造假被判入狱,这是学术造假史上首例受到严惩的案例。韩东杓的造假行为之所以演变成法律行为,就是与他通过造假从而骗取NIH的经费支持有关;与受到一位美国议员的最持久的关注有关。

韩东杓学术造假案: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读本

据《自然》网站2015年7月1日报道称,一名旅美韩国人、爱荷华州立大学前助理生物医学教授韩东杓(Dong-Pyou Han)通过将人类IgG(免疫球蛋白)注入兔血液样本中,使得他的兔子似乎获得免疫能力的假象,因伪造实验数据,学术生涯尽毁,锒铛入狱,被联邦法院判刑57个月,3年监外监视,罚款720万美元。在国内外,很少有科学家因为研究不端行为被指控进入监狱。韩东杓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的原因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实验造假行为可耻

2008年,韩东杓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凯斯西保留地大学参与教授迈克尔·赵领导的艾滋病疫苗研究项目。研究小组得出一个结论:兔子体内产生艾滋病病毒抗体。2009年,这支团队应聘到艾奥瓦州立大学继续这项研究,而且获得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机构国家卫生研究院的资金资助。2013年初,哈佛大学研究人员验证韩东杓所在团队实验结果时发现异样。迈克尔·赵随即报告了这一问题,艾奥瓦州立大学和美国政府开始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韩东杓写给艾奥瓦州立大学一封悔过书,他承认了自己在以前的研究中造假,但是解释说之所以造假的原因是“不想让导师迈克尔·赵感到失望”。

针对韩的行为,负责监管涉及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基金的涉嫌不端行为进行调查的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ORI)禁止韩东杓3年内接受联邦拨款——这是它一般强加给初级研究者的最高惩罚。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美国政府参议员、爱荷华州共和党人查尔斯·格拉斯利注意到这件事情,他长时间调查生物医学科学研究中的不端行为。2014年2月,他给科研诚信办公室写信说明要继续追查下去。“对于那些故意篡改研究试验和直接造成数以百万计的纳税人美元浪费在欺诈性的研究上的医生来说,这似乎是很轻的刑罚。”

随后,这件事情引起了媒体的大量关注。2014年6月,经大面积的媒体轰炸以及格拉斯利做出反应之后,联邦审判长维持了原判。这位科学家被逮捕,他在大审判之前被带走。2015年2月,他开始认罪。

对于韩东杓受到的惩罚,在格拉斯利看起来,是非常认可的。他在7月1日告诉议会:“如果缺乏政策呼吁,我担心其他案子未被关注或者未加强调。”他坚持涉嫌过错的人必须受到严惩。

【点评】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造假行为看作是道德现象,而道德行为与法律行为无关,更谈不上受到法律的惩罚了。所以我们看到在很多情况下,科学家因为造假更多地是受到道德谴责。韩东杓的造假案是一个典型:他因为造假被判入狱,这是学术造假史上首例受到严惩的案例。这让我们有两点启发:

其一,学术造假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会从道德行为演变成法律行为。

在一般观念中,学术研究被看作是科学家个人的事情。人文学者、社会科学学者通过阅读文献,思考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理工科学者在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这在传统社会中就存在,那个时候科学研究不需要任何的经费支持,科学研究是个人的事情,只是科学家个人行为。但是在现代社会,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无论是人文社会科学还是理工科研究,都得到了大量的政府资金的支持,这些经费来自国家、政府或者企业。所以科研成为公共事务。如此,科学家的学术行为就成为一个公共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其他行为人的权利、经费,就自然而然涉及法律问题。韩东杓的造假行为之所以演变成法律行为,就是与他通过造假从而骗取NIH的经费支持有关;与受到一位美国议员的最持久的关注有关。对于中国来说,在处理科研经费的问题上,法律、法规正在完善,对这类行为的处罚也有报道。(www.xing528.com)

其二,针对这类特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往往是毁灭性的。

一旦涉及骗取经费、滥用经费,后果自然就很严重,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甚至行为人因此而锒铛入狱。韩的行为涉及骗取国家经费,对其的判刑提出了在美国如何处理嫌疑研究过错的问题,是否通过审判来决定适用何种基金决策机构所加的惩罚类型。所以,对于韩东杓来说,他受到的惩罚是相当严厉的:3年内停止申请NIH经费、巨额罚款、被判入狱等。这相当于一个人被判了学术研究上的死刑。

所以,每一位研究生要培养起这样一种意识:在现代社会中,学术研究是公共行为,其研究行为得到了社会的制度、经费等各方面的支持;其研究成果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会进入知识流通领域中,甚至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应用类、对策类研究,极其强调其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所以,在研究过程中,不仅要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的、必要的规范,还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否则,就不知道自己会碰触何种高压线。

参考文献

[1]李晓燕.美国高校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制度研究[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119—127.

[2]昌增益,王志珍.美国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体系的建设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科技导报,2015,33(15):12—13.

[3]US uaccine researcher sentenced to prison for frand[OL],http://www.nature.com/news/us-vaccine-researcher-sentenced-to-prisonfor-fraud-1.17660.

(杨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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