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美国的一些民权人士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赔偿运动”,即向黑人奴隶后代赔偿的浪潮。一时间,一些美国教堂不仅就过去曾经参与的贩卖奴隶行为道歉,还有人正在考虑向黑人教会成员进行赔偿。不仅是教堂,美国的一些州和城市还通过规定,要求本地的工商企业公布自己历史上同奴隶制度的联系。这些城市包括芝加哥、底特律和奥克兰等。一些法庭还受理了类似的赔偿诉讼,并得到国际人权组织的关注。然而数年前,“赔偿运动”只有少数边缘性组织参加,影响也不大,但是在学者和律师的推动下,已发展成一场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运动,而这场“赔偿运动”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就是哈佛大学法律学院黑人教授查尔斯·奥格莱特里(Charles Ogletree)。奥格莱特里不仅领导了这场“正越来越受到关注、同历史上的赔偿和维权运动相比、它在21世纪里更具有活力”的民权运动,并且作为一个学者,奥格莱特里学术功底深厚,无论在教学、学术研究方面,均极为出众,是美国社会十分著名的法律顾问。尤其是他学术成果丰硕,出版了诸多既有质量又有份量的名著,在美国法学界与当代美国社会颇具影响,使其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备受尊崇的学者、终身教授。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在学术界与社会上受人尊重的学者竟然也曝出了学术丑闻。有人发现在奥格莱特里已出版的一本有三百八十多页的著作中,有6大段竟然与耶鲁大学法学教授巴尔金的作品几乎一字不差。这一学术抄袭事件震动了整个学界与社会,惊奇、议论、评析在媒体与学刊中比比皆是。
事发后,奥格莱特里立即在网上发出道歉信,并解释说,他犯了一个“无心的”错误。当时,因为自己工作十分繁忙,而又赶着要交书稿,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请两位研究助理协助他整理书稿。这两位研究助理就把巴尔金的文章插入了他的草稿,但是忘了加引号并注明出处,就此酿成抄袭事件。奥格莱特里说,自己已经通知了书商,在所有未售出的书中夹一页说明信。
哈佛校方经征询与调查,宣称已对奥格莱特里按校规进行了惩罚,不过哈佛校方并没有就惩罚的具体内容做出说明。法学院院长也在公开场合批评奥格莱特里犯了严重的学术错误,并强调学术品德是哈佛法学院的治学之本。
对哈佛校院方的决定,校内师生议论纷纷。许多学者建议校方撤销奥格莱特里终身教授的待遇。他们认为,当学术规范遭到侵犯时,不管是学生还是教师,后果同样严重。但由于哈佛以前极少发生教授抄袭事件,哈佛目前对这种行为还没有明文规定。哈佛校刊主任编辑斯特洛姆伯格称,奥格莱特里是明星教授,是哈佛法学院的巨大财富,被开除的可能性不大。有的学者则认为:奥格莱特里的公开道歉实际上已经是很大的耻辱,比起任何给予学生的惩罚都要严重。奥格莱特里教授的行为同样也引发了哈佛学生的不满。一直以来,哈佛对学生抄袭管得很严,如果被发现有抄袭行为,学生该学期的所有成绩作废,甚至被开除。2005年哈佛就有6个学生因为抄袭而被迫退学。因此哈佛学生认为,抄袭的教授应该和学生一样接受严厉惩罚。
哈佛师生的议论并未使哈佛校院方对奥格莱特里的处罚有明显改变,师生无奈,只能拭目以待。
【点评】
抄袭一向被美国学术界视作最可耻的行径,但哈佛大学对奥格莱特里这位明星教授犯了学术抄袭应采取的处罚却显得十分犹豫,其中是否有其他隐情,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维护学术规范的权威、从公正与公平的原则出发,我们相信哈佛校院方一定会对奥格莱特里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罚。况且,美国政府所属的研究诚实度办公室也会插手。该办公室负责的范围很广,反抄袭、反剽窃是其工作的重点之一。如果人们发现研究人员有抄袭、剽窃现象,都可以向该办公室投诉。由于该办公室还负责与发放研究基金的组织联络,因此,被该组织认定为抄袭、剽窃,很可能会从此断了研究人员的研究经费。
哈佛的部分学者认为,奥格莱特里的公开道歉实际上已经是很大的耻辱,比起任何给予学生的惩罚都要严重。确实,美国学者因抄袭、剽窃而公开道歉确是很大的耻辱,这会导致因抄袭、剽窃一次而臭名伴随一生的结局。如果著名学者出现了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美国很多高校会当即宣布,不再拿他的著作当教材。“总统史专家”古德温在被曝出剽窃丑闻后,就失去了“公共知识分子”的光环,特拉华大学原本想邀请古德温担任2002年毕业典礼主讲人,在其丑闻事件后也收回了邀请。可见在美国,教授一旦被发现抄袭、剽窃,即使不被开除,所受损失也是非常大的。但是,名誉受损并不能替代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所触及的是剽窃者的根基,即安身立命的本职工作。如一个学者受到了行政处理,甚至失去了本职工作及其主要经济来源,那么他(或她)及其家庭都会深受其害,这才真正触及剽窃者的痛处,也是促使剽窃者痛改前非、不再重犯的最有效的方式。(www.xing528.com)
按奥格莱特里的分析,自己是因为一个“无心的”错误而落入如此下场,即两位研究助理把巴尔金的文章插入了他的草稿,但是忘了加引号并注明出处,就此酿成抄袭事件。即便如同奥格莱特里所说,奥格莱特里存在的两点错误仍是无法推托的:其一,学术研究须自己进行,学术专著须自己撰写,这是学术界的基本常识。然而,奥格莱特里却要求研究助理代替自己写作,这本身就是弄虚作假的行为。从严格意义上讲,当奥格莱特里在该著作上署名时,已经构成了剽窃,因为将他人的研究成果窃为了己有。其二,奥格莱特里触犯了学术规范。研究助理代替他完成书稿后,他本人不仔细核查,结果在自己的著作中引用了他人的6大段内容居然全然不知,成了未加引号、注明出处的学术剽窃,显然违犯了学术规范。
奥格莱特里的学术抄袭事件确实能给研究生诸多警示。例如,现在有的研究生热衷于找“枪手”代为自己写作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结果“枪手”不负责任,东抄西凑,为你写了一篇“大杂烩”,其中存在大量的抄袭来的内容,而你可能全然不知。此类文章你一旦署名并在期刊上发表或作为学位论文,事情一旦败露,你将成为剽窃者。所以,找“枪手”代为自己写作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是极其危险的抉择,这会葬送你的学业乃至美好前程。
其实,我国的学术规范已明确规定,无论自己当“学术枪手”还是找“枪手”代为自己写作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都要受到严惩。教育部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指出:“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望在读研究生牢牢切记、严格遵循教育部的明文规定。
[1]飞语.情况严重将被开除 美国专门机构管教授剽窃[N].环球时报,2004-12-17.
[2]俞飞.我道歉、我认错——从哈佛教授剽窃风波说起[N].新京报,2010-07-24.
(朱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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