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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70年春泥志:政治、法律教育与研究的成果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执教以来,先后给本科生、硕士生讲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当代西方政治思潮、政治学研究方法、当代中国乡村政治发展研究、社会调查与统计等课程。云南民族大学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获得者。

云南民族大学70年春泥志:政治、法律教育与研究的成果

嘉靖,男,白族,1935年12月生,云南大理人,中共党员,教授。

1953年至1955年在大理师范学校读中师,1955年保送到西南师范学院(后更名西南师范大学,现西南大学)历史系读大学本科,1959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四川省泸州大学(后更名为泸州教育学院)任教,1959年至1961年在西南师范学院政治系进修研究生课程,后来还曾在四川省宜宾地区文教局、宜宾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工作。

1983年调入云南民族学院,先后在政法系、干训部工作,曾担任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主任、干训部负责人等职务,主要从事科学社会主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1992年获得教授职称,曾担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民族教育委员会理事、云南省社会主义思想史学会副会长、云南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1995年退休。

主要著作和论文有:《社会主义思想通史简编》,第1主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简明教程》,主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凤仪志》编纂委员会委员、主要撰稿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甲子征程浪激花》,著者,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出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高度民主的必要条件——兼评所谓“纯粹民主”的欺骗性》,《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01期;《从基本经济特征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第1作者,《思想战线》,1987年05期;《苏联解体原因探析》,第1作者,《云南学术探索》,1994年03期;《白族教育家马曜先生》,第2作者,《民族教育研究》,2000年01期。

赵丽珍,女,白族,1957年11月生,云南鹤庆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二级教授。

1982年1月毕业于云南民族学院政治系(77级),留校工作。1987年晋升讲师,1996年晋升副教授,2000年破格晋升教授,2010年评定为云南省首批二级教授。曾被评为云南民族学院第一批骨干教师、政治学与行政学学科带头人,云南民族大学学术带头人,2005年评为云南民族大学首届教学名师,2007年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首届教学名师,2010年教育厅授予“云南省赵丽珍教学名师工作室”;2012年获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87年在北师大马列所进修政治学硕士主要课程;曾到四川大学学习英语;到香港中文大学、浸会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和密苏里大学参观访问;2007年9月到瑞典Växjö大学访学一年。曾任政治学与行政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云南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治学学会会员,云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员;云南省党史学会理事和云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项目通讯评委,教育部学位中心研究生论文评审专家,现任云南民族大学老教授协会副会长。

执教以来,先后给本科生、硕士生讲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当代西方政治思潮、政治学研究方法、当代中国乡村政治发展研究、社会调查与统计等课程。主持完成学校教改项目《社会调查与统计》CAI课件研制、精品课程《社会调查与统计》;建立云南民族大学女大学生能力建设团队中心,为少数民族师生提供能力建设交流平台。

云南民族大学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获得者。主持完成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国家自科基金软科学项目《多民族地区人才战略管理系统研究》,云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研究》;云南省教育厅项目《云南民族自治乡村行政研究》;温洛克国际农业开发中心项目《女大学生自信心和能力提高实验项目》。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执政方略研究》,国家“九五”重大项目《中国民族人口——白族人口》,中国-欧盟项目《村务管理——村委会选举调研》,省校合作项目《云南建立以企业为主的创新体系对策研究》等。基于教学科研工作的突出贡献,多次获得云南民族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2011年两次获伍达观奖教金教学科研杰出奖,2006年荣获云南省“三八红旗手”奖章,2007年荣获云南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百名“优秀教师”,2011年获云南红云红河园丁奖。

50余篇教学科研成果主要发表在《社会主义研究》《云南社会科学》《云南民族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上,17项学术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其中,《当代中国人才战略管理系统研究》获云南省第十六届社科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中国共产党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执政方略研究》获云南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试论教授在发展高等民族教育中的作用”论文,获云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论文二等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阶段”论文(载《“三个代表”与青年》红旗出版社出版)获共青团中央、《求是》杂志社“三个代表”征文三等奖;“云南丕且莫村社会稳定发展的思考与对策”论文,获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公开出版19部专著、合著与教材。其中《当代中国人才战略管理系统研究》科学出版社出版,《当代中国边疆五省区乡村民主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国民族人口——白族人口》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社会调查研究论》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副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简明教程》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与再版。

耿明,女,汉族,1960年12月生,陕西泾阳人,无党派人士,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法学学士,曾任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经济法学、民族法学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1994年评为云南民族大学首批骨干教师;1995—1996年应邀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做访问学者。1998年、2001年分别破格评为副教授、教授。曾担任云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会常务理事、云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云南省法学会理事、云南省社会管理咨询委员会专家等社会职务。现任云南民族大学第九届、第十届本科教学督导团成员。

出版著作、主编教材:《市场法制论》《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地方立法实践与探索》《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等1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核心刊物20余篇。论文《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及债务清偿》获1991年云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国际大通道建设中的法律问题探讨》2004年获中南西南十省市法学优秀论文一等奖;《民族地区法制建设与国家法制的统一》获云南民族大学第四届科研成果二等奖;论文《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责任的法律思考》2011年8月获云南省政协第四届民生论坛三等奖。主持并参与省级各类课题《法学专业教学实践环节的创新研究》《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云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改善云南企业发展环境研究》《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法律制度研究》《国际大通道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西部开发中民族法制建设研究》《地方立法的发展与创新研究——云南地方立法的实践与探索》等10余项。2012年省政协会上所提出的《改善昆明市交通拥堵建议的提案》受到众多媒体、网络的关注,昆明市人民政府等单位作出书面答复意见,所提交通拥堵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均得到落实,社会反响较好,并评为当年省政协优秀提案。

在经济法领域中一直对企业与公司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从企业法律主体的资格,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治理,以及企业生存的法律环境等微观与宏观法治问题,进行了系列研讨,主要成果有:《商会发展与法制》《我国连锁经营组织的法律思考》《论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障》《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思考》《云南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优化云南招商引资法治环境的对策研究》《构建云南省与次区域国家区域性法律制度刍议》等。同时对我国民族法理论与实践的长期关注,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与国家法制的统一》《傣族历史上原始宗教及其与法律的关系》《傣族封建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论傣族的地缘法律文化》《傣族封建经济法律制度初探》《论西部开发中的民族法制建设》《促进西部立法研究》《略论构建云南和谐社会存在问题与主要对策研究》等论文中,从少数民族社会客观现实出发,来探索民族法发展的内在规律,重点对民族社会法律如何从民族社会中孕育、萌发、存在、发展,即它是怎样从民族社会中生长出来的,民族法的发展需要怎样的法制环境;民族法传承与共享的法制保障;民族自治法如何与宪政发展衔接;民族社会与经济发展亟需建立完善哪些法律制度;民族地区不可再生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的有效法律保护;民族地缘环境导致的法律交流、融合与适用;民族法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走向等进行积极的探索,建立和完善我国民族法的理论框架,拓展民族法律问题的研究视野。

陈继延,女,汉族,1951年4月生,广东台山人,缅甸归侨,大学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

曾任云南民族学院东南亚语言文学系副主任,政治法律系哲学教研室主任,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教研室主任,2005年评为教授。云南民族学院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云南省外语翻译专业副译审评委会委员,昆明市政府参事。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云南省委员会委员,中国妇女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云南省妇女第八届、第九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兼任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五届、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委。被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聘为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顾问。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云南民族大学侨联主席。

任教30年,主要教授马克思哲学原理,欧洲哲学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公共关系学。曾多次被评为云南民族学院优秀教师,云南省归侨、侨眷先进个人,2000年荣获伍达观优秀教师奖。《唯物辩证法的中介理论及其世界观方法论意义》《论邓小平的侨务思想》《论邓小平的人民主体价值观》等20多篇论文,发表在全国重点刊物和省级刊物上。曾得到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民族学院,云南省统战理论学会,云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的嘉奖。合编《新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公共关系学》和《形式逻辑》等大学教材。主持完成云南省哲学社科课题《小康家庭建设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实现条件研究》及云南省教育厅社科课题。

热心侨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担任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参与审议大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代表培训,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议案”等议案8件,提交“关于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力度的建议”“关于实现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扶贫助弱’的建议”“关于把仍处于贫困状态的华侨农场列入国家扶贫攻坚计划的建议”等建议87件。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云南省委员会上提交提案8件。议案、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公民隐私权益保护法,“三农”问题,华侨农场问题,生态和环境保护问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问题,云南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九年义务教育三免费、高等教育。

领衔提交的议案、建议、提案全部立项;《关于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力度的建议》建言献策,编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五年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选编》一书;《代表民心民意 忠实履行职责》编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五年代表履职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体会选编》一书中。

王俊,女,汉族,1957年11月生,云南昆明人,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5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1992年7月,完成云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学历。其间,于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在日本(东京)早稻田大学法学科比较法研究所作访问学者,2006年评为教授,2012年退休。

任教期间主要教授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法理学刑法学、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等课程。自2004年起,担任经济法(环境法方向)硕士生导师。之后,牵头申报成功环境法专业和刑法专业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担任环境法、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带近百名研究生,全部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曾担任多届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和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法学部外聘研究生导师。(www.xing528.com)

科研及获奖情况:出版专著、合著共4部;主编《法理学》教材1部,参编教材及教学大纲5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15篇为核心期刊),另有《云南少数民族法文化演变及成因——以生态环境保护为视角》被收入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少数民族女性信仰变迁与民族文化关系研究》(09XMZ029)课题系列论文。

主持、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3个,云南省教委课题3个,云南省社科规划课题1个;主持云南省“两院”课题1个;参与完成省院省校合作课题1个;温洛克项目1个(《多学科视野下的艾滋应对》);福特基金资助项目2个(《高校社会性别教育与少数民族社区性别意识提升》《法律与性别》);上述课题和承担的项目已全部通过验收。

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环境犯罪概念的刑法展开》获云南省第11次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云南省政府奖);《我国环境法学界的环境伦理价值审视》获南宁市第10次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南宁市政府奖);《浅析“循环经济”的几点认识误区》荣获南宁市第10次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优秀奖(南宁市政府奖)。荣获云南民族大学第六届伍达观奖教金教学科研先进奖;2008年被评为云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

2012年退休至今,继续发挥余热,自2013年—2019年,被聘为云南民族大学教学督导;2020年又被聘为云南民族大学党委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教学科研之余,为云南省法治建设尽绵薄之力,受聘并参加云南省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工作并任专家组专家;参加有关地方性法律法规论证工作;受聘为云南省政府特邀法制督察员、昆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等。

马经,男,回族,1957年7月生,云南昆明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2年7月云南民族学院政治系毕业留校工作,2007年评为教授,2017年退休。曾任云南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民族学会回族学会理事、云南民族大学回族学会副会长、云南省郑和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从事专业法学、政治学和民族学、社会学类的交叉学科,主要侧重学科历史文化类的课程教学和学术研究。主要专著有《中国政治思想史论纲》《中国行政制度史论纲》《中国法律思想史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类编》等。合著、参著有《昆明少数民族宗教调查》《中国革命史》《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法学专业教学大纲》《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教学大纲》《云南回族史》《昆明伊斯兰教史》《云南回族乡情调查》《云南回族五十年》《新编行政学》《当代云南回族简史》《开远市回族传统文化及其现代适应》等。主持完成国家和云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有《云南回族现状与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宗教关系和谐研究》《云南少数民族传统社会和谐文化的现代价值研究》《云南民族大学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等项目。参与国家和省内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有《云南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研究》等。公开发表的论文主要有《云南回族经济发展问题》《回回入滇与省会初创》《改革开放二十年云南回族经济概观》《郑和、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与世界和平诸问题》《关于赛典赤·赡思丁身世事迹的碑志谱牒》《云南回族经济三十年》《历史殷鉴不能忘记》《西部大开发与云南回族经济的发展》《中国行政管理学从思想到学说的发展》《〈祭咸阳王忠惠赛公文〉揆释》《大梦谁先觉:昭通守望回族依靠市场脱贫致富》《略论云南回族四位代表人物的政治思想》《云南行省及省会昆明创建过程中的云南回族》《赛典赤及子孙与伊斯兰教在云南的传播》《宗教对话与和平外交》《抗日战争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成熟发展》《郑和下西洋给世界文明的启示》《云南行政制度史上的划时代人物赛典赤·赡思丁》《对〈元史〉所载赛典赤几件事情的再认识》《民间组织与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几个问题》《云南清真食品产业发展管见》《大庄回族源流丛考》《论少数民族习惯法教育与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郑和下西洋与宗教多元和谐理念的传播》《民族区域自治与因俗而治》等。

肖仪(1933.11—2012.1)女,汉族,四川安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曾任云南民族学院政治系共运史教研室主任、法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云南省高校党史共运史学会理事、云南省法学会理事。

1951年1月四川省绵阳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安县河清镇中心小学任教师;1952年2月调安县黄土镇中心小学任教导主任;1953年8月调中共安县县委宣传部任干事;1954年8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58年8月大学本科毕业,分配到贵阳医学院任教。1959年8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基础研究生班,1962年8月研究生毕业,分配到北京国防第125厂党委宣传部任干事。1963年8月调北京市丰台师范学校任教师;1966年3月跟随丈夫转业至云南民族学院政治系任教师;1978年4月评为讲师,1984年获得律师资格,1987年评为副教授,1993年退休。

在云南民族大学任教期间,先后为政治系、经管系、干训部的本科生、大专生和夜函大学生主讲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法学基础理论、经济法学等多门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显著;同时,编写了数十万字的教案、讲稿、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等,为共运史、法学专业的教学及教研室的教学科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认真负责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尽心尽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地思考积累经验,教研结合,公开发表多篇学术研究论文,如:《〈拿破仑法典〉的阶级实质》载《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2期;《〈民族区域自治法〉基本内容初探》载《云南法学通讯》1984年第3期;《美国律师情况及其存在问题》载《法学学刊》1984年第2期;《浅谈制定、实施〈森林法〉》载《云南法学通讯》1985年第1期;《走改革之路,依法防治污染——参观昆明水泥厂侧记》等。积极参加相关学科的学术研讨会,《试析巴黎公社创建法制的经验教训》《厂长负责制立法的几个问题》等教学研究成果,在学术研讨会上做了交流,《社会主义从空想发展为科学》等学术成果,曾在《云南广播电台》多次播出;《厂长负责制立法的几个问题》的研究论文被收入《云南民族学院学术文稿》1982年第10期。

金凯,女,彝族,1936年1月生,云南大姚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副教授。

1951年参军,1973年调云南民族学院,1987年评为副教授,1996年退休。曾任政法系教工支部委员、云南省中共党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现代史学会理事。

195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中国革命史专业学习,1960年8月毕业分配到云南省工农师范学院工作,任政治理论课教师,主要讲授中共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等课程。1963年调到云南省工会干部学校,主要讲授中共党史、哲学、毛主席著作选读、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等课程。1969年8月到云南省第一“五、七”干校,1971年5月到弥勒县新哨公社杨柳冲生产队插队落户,1973年调回昆明,在云南民族学院政治系从事教学工作。

在云南民族学院政治法律系任教,主要讲授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史、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国民主党派史、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等课程,参加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科研工作方面,主要编著有《中共党史学习提纲》《中国革命史学习提纲》等教学大纲;参编《中共党史讲义》《中国革命史》《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等教材;科研论文主要有《坚决捍卫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团结御侮的英雄颂歌》《滇西抗战中的云南边疆各族人民》等数十篇,有的文章已被选载《云南日报》《云南民族学院学报》《统战工作理论与实践》《全民抗战的胜利》《滇缅抗战论文集》等报刊、文集。

大学任教期间,曾担任教工党支部支委、班主任、协助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培养发展了近20名大学生、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曾被云南民族学院评为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巾帼标兵。在三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始终不忘“教书育人”宗旨,站稳三尺讲台,做有师德人格工作,严谨治学、从严执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努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周域,男,汉族,1934年12月生,云南大姚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副教授。2014年被云南省老科协评为教授。

1995年离休后笔耕不止,研究成果累累,曾任云南民族学院政法系中共党史教研室主任,兼任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理事,云南民族学院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云南省中共党史学会常务理事,云南民族学院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多次被云南民族学院评为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先进会员,云南省老教授协会先进会员、优秀会员和先进个人。

1949年8月参加革命成为中国民主青年同盟盟员(简称民青)。1952年底云南民族学院学习,毕业时留校任教,1980年上海师范大学进修中共党史,攻读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1992年评为副教授。主要讲授马列主义理论、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等课程。

在从事教学工作的同时,科研上刻苦勤奋,主持完成云南省社科项目《云南沿边开放和社会稳定与发展》,公开出版科研成果300多万字,发表研究文章200多篇,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编6部,参著多部主要著作,主要有:《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史》《耕读散集》《云南民族工作四十年研究》《云南沿边开放和社会稳定与发展》《中国革命史》《云南省志·群众团体志)《“三反”“五反”运动》(云南卷)《黎明前的学运大潮》《云南历史经验与西部大开发》《永远的辉煌》(云南卷)等。多篇文章被纳入《新时期全国优秀学术成果文献》《中国跨世纪发展文献》《世界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等20多种大型社科丛书中,多项成果获奖,主要有:1991年7月获全国中共党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获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1990—1992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3年12月获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纪念毛泽东诞生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二等奖;1995年12月获《云南学术探索》《云南支部生活》《创造》等11家单位联合举办的全省征文一等奖;省政府1996—1998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996年4月当代文学艺术创作研讨会中荣获全国大赛二等奖;2001年6月获全国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1年12月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征文中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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