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混凝土装配整体式结构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对持久设计状态、短暂设计状态和地震设计状态,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表达式:
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选用;
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N或N·mm),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进行计算;
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N或N·mm)。
1.预制构件施工验算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2-2)计算
式中:α——脱模吸附系数或动力系数。脱模吸附系数:宜取1.5,也可根据构件和模具表面状况适当增减,复杂情况宜根据试验确定;动力系数:构件吊运、运输时宜取1.5,构件翻转及安装过程中就位、临时固定时,可取1.2,当有可靠经验时,可根据实际受力情况和安全要求适当增减。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按预制构件自重荷载标准值Gl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N或N.mm)。
2.预制构件安装就位施工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2-3)计算
式中:——按叠合层自重荷载标准值计算的荷载效应值(N或N.mm);
γ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按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N或N·mm)
3.主体结构各构件使用阶段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列情况进行计算
(1)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2-4)进行计算:
式中:——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Ql的分项系数;
——第i个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Ql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
——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Gj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为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N或N·mm);
i——第i个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
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按式(2-5)进行计算:
注:①基本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②当对无法明显判断时,应依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并选取其中最不利的荷载组合效应设计值。(www.xing528.com)
4.施工阶段临时支撑的设置应考虑风荷载的影响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制混凝土装配整体式结构的结构构件应分别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或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进行验算:
式中: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mm或N/mm2);
C——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所规定的变形、应力、裂缝宽度和自振频率等的限值。
主体结构各构件的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和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2-7)和(2-8)确定:
(1)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2)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式中:——第i个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2-3选用。
表2-3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
注: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国冢、行业现行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按式(2-9)计算:
式中:SE——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和其他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N或N·mm);
γ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一般情况应采用1.2,当重力荷载效应对构件承载力有利时,不应大于1.0;
γ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应采用1.3;
γw——风荷载分项系数,应采用1.4;
S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N或N·mm);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N或N·mm),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
Swk—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N或N·mm);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一般结构取0.0,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应采用0.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按式(2-10)进行计算:
式中: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N或N·mm);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表2-4采用。
表2-4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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