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防火分区与安全疏散:《房屋建筑学》实用指南

防火分区与安全疏散:《房屋建筑学》实用指南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2.2.2 安全疏散路线安全区域是指安全疏散时被认为“只要避难者到达这个地方,安全就得到保证”的场所。

防火分区与安全疏散:《房屋建筑学》实用指南

7.2.1 防火、防烟分区

火灾发生时,由于火灾的蔓延可能造成燃烧面积增大,从而增大经济损失。因此,建筑设计中通常将建筑面积大的建筑物用防火墙等分隔物划分成若干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规模确定。

7.2.1.1 防火分区

用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墙、楼板作为分隔构件,可在一定时间内把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针对火势蔓延的途径防火分区分为:①水平防火分区,阻止火灾在水平方向蔓延;②垂直防火分区,防止竖向蔓延。

防火分区大小:取决于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层数、建筑物功能。耐火等级越高,越能较好的限制火势蔓延,利于疏散扑救。如民用建筑每层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及最大允许长度具体见表7.1。地下室:分区面积不超过500m2

表7.1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关系

注 建筑物的长度,是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应采用较大值。

7.2.1.2 防烟分区

火灾发生时烟气温度很高,是火灾蔓延的因素之一,另外烟气妨碍人体正常呼吸以及人群尽快疏散,因此高层民用建筑中应设置装有排烟设备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设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如图7.2所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商场营业厅和展览厅除外),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图7.2 防烟分区平面示意图

7.2.1.3 防火防烟分区设置分隔物的类型

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的常见的分隔物有:防火墙、防火卷帘、水幕等。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的建筑面积如果超过规定,而设置防火墙又有困难,可采用防火水幕或与防火卷帘组合分隔;单、多层民用建筑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

在建筑物的走马廊或自动扶梯开口处,上下连通层应作为一个分区;当开口部位设防火门窗或装水幕,不受此限。

7.2.1.4 防火间距

当一幢建筑物起火后,随着燃烧时的高温气流和强烈的热辐射作用,能使靠近它的建筑物被烤着、起火。但距离起火点较远的地方受热辐射和热气流的影响就相对减少,因此,建筑物之间留出适当的距离就可以有效的防止火灾蔓延扩大,这个距离叫做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不仅能阻止火势的蔓延,同时还为安全疏散和扑灭火灾创造了有利条件,所以它在建筑防火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不应小于3m。(www.xing528.com)

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见表7.2。

表7.2 多层民用建筑物防火间距

注 1.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
3.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
4.两座建筑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和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5.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防火间距可按四级确定。

7.2.2 安全疏散

7.2.2.1 安全疏散的重要性

安全疏散是建筑物发生火灾后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建筑防火设计的一项

重要内容。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为避免室内人员因火烧、缺氧窒息、烟雾中毒和房屋倒塌造成伤害,要尽快疏散、转移室内的物资和财产,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消防人员必须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灭火。这些行动都必须借助于建筑物内的安全疏散设施来实施。因此,如何保证安全疏散十分重要。

通过对国内外建筑火灾的统计分析,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大部分是因没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设施或管理不善,人员不能及时疏散到安全避难区域造成的。有的疏散楼梯不封闭、不防烟;有的疏散出口数量少,疏散宽度不够;疏散通道堵塞;有的缺少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见,如何根据不同使用性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建筑物,通过安全疏散设施的合理设置,为建筑物内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提供条件,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应当引起重视。因此,只有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管理和进行消防监督,才能保证建筑物内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有效地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2.2.2 安全疏散路线

安全区域是指安全疏散时被认为“只要避难者到达这个地方,安全就得到保证”的场所。下列场所一般可以认为是“安全区域”:①建筑物室外的地面,以及类似的空旷地带;②封闭楼梯和防烟楼梯间;③屋顶广场和建筑中位于火灾楼层下的阳台;④建筑中火灾楼层下面两层以下的楼层;⑤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中为安全避难特设的“避难层”、“避难间”、“避难室”等安全小区。

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着火房间内到房间门,第二阶段是公共走道中的疏散,第三阶段是在楼梯间内的疏散,第四阶段是从出楼梯间到室外等安全区域的疏散。这四个阶段必须是步步走向安全,以保证不出现“逆流”。疏散路线的尽端必须是安全区域。

一般建筑安全疏散路线:

(1)室内→室外(地面、屋面)。

(2)室内→走道→室外。

(3)室内→走道→楼梯→室外。

7.2.2.3 建筑物安全疏散设施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施有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走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及辅助救生设施等。对超高层建筑还需设置避难层和直升飞机停机坪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