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房间的净高与层高
房间的净高是指室内楼地面到吊顶或楼板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楼板或屋盖的下悬构件影响有效使用空间时,房间的净高应是室内楼地面到结构下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层高是指该层楼地面结构层顶面到上层楼面结构层顶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层高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要求,当层高不超过3.60m时,应采用1M模数数列,超过3.60m时,宜采用3M模数数列。
确定房间的净高和层高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使用活动特点、家具设备配置等使用要求
房间的净高与人体活动尺度有关,为保证人们的正常活动举手不接触到顶棚为宜,即房间净高不宜小于2200mm。地下室、储藏室、局部夹层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2000mm。
不同类型的房间,由于使用活动特点不同,对房间净高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当室内使用活动的空间范围较小且面积较小、活动人数较少时,室内净高可低一些;当室内使用活动的空间范围较大或面积较大、活动人数较多时,室内净高应高一些。一般情况下,生活起居用房的室内净高可低一些,如住宅中起居室和卧室的净高不低于2400mm;工作学习用房的室内净高可适当高一些,如学校中教室的净高一般不低于3400mm;公共活动用房的室内净高宜更高一些,如排球比赛厅的室内净高不低于12m。
此外,室内的家具设备配置对有些房间的净高有较大影响,设计时可根据家具设备的高度及人使用家具设备所需的活动尺寸来确定室内的使用高度。如采用双层床的宿舍,考虑双层床的高度及必要的使用活动尺寸,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m,如图5.7(a)所示;医院的手术室,考虑手术台、无影灯高度及手术操作所需尺寸,室内净高一般为3m,如图5.7(b)所示。
图5.7 家具设备配置对有些房间的净高的影响
2.采光、通风等环境和卫生要求
室内光线的强弱和照度是否均匀,不仅与窗在平面中的宽度和位置有关,而且还与窗在剖面中的高低有关。房间内光线的照射深度主要取决于侧窗的高度,侧窗上沿越高,光线的照射深度越远;反之,侧窗上沿越低,光线的照射深度越浅。因此,进深较大的房间,为避免室内远离窗口处的照度过低,应适当提高窗上沿的高度,即相应的房间净高也应加大。另外,为了避免在房间顶部出现暗角,窗上沿至顶棚底面的距离,在满足结构、构造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小一些。
由于室内热空气上浮,需要有足够的空间与室外对流换气,因此房间的净高不应太低,尤其在炎热地区更应高一些。但房间净高过高,会导致散热过多,对寒冷地区冬季保温不利,而且也不经济。此外,室内还需有足够的人均空气容量,如中小学教室为3~5m3/人,电影院观众厅为4~5m3/座,通常可根据房间的面积、使用人数和卫生标准来确定符合卫生要求的房间净高。
3.室内空间比例要求
在确定房间净高时,除考虑功能要求外,还要考虑房间高度与宽度的合适比例及空间观感,以满足人们精神感受和审美的要求。一般情况下,面积大的房间宜相应高一些,面积小的房间可适当低一些,以给人正常的空间观感。
室内空间比例关系不同,给人的感受也不同,甚至还会影响到人的情绪。例如大而高的空间可使人产生庄严、博大、宏伟的感觉;小而低的空间则给人亲切、宁静的感觉;宽而低的空间可使人产生广延、开阔的感觉,但过低将会使人感到压抑或沉闷;窄而高的空间给人以向上的感觉,易使人产生兴奋、崇高、激昂的情绪,如图5.8所示。在确定房间净高时,应巧妙地利用各种空间比例关系给人的不同感受,并使之与房间的功能特点相一致,以获得较为理想的空间效果。如住宅的卧室宜为小而低的空间,以造成亲切、宁静的气氛;纪念性建筑的厅或堂宜为大而高的空间,以造成严肃、庄重、崇高的气氛等。
图5.8 室内空间比例关系不同给人的感受的不同
(a)高而较窄的空间比例;(b)宽而较矮的空间比例(www.xing528.com)
人们感觉上的空间高低往往是相对的,因此可通过不同的处理手法来改变人们对空间高度的感觉。图5.9是通过顶棚处理,以压低次要部分空间的方法来突出主要部分空间,使主要部分空间显得更高一些。图5.10是两个同样大小的房间,通过对窗的不同处理来给人以不同的空间高度感。
图5.9 通过顶棚处理
图5.10 窗的不同处理给人以不同的空间高度感
4.经济要求
层高是影响建筑造价和用地的重要因素。在满足上述各方面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层高可相应减轻建筑物自重,改善结构受力情况,降低能耗,节约材料,降低建筑造价,节省投资。据统计,普通砖混结构的建筑物,层高每降低100mm,可相应节省投资1%左右。此外,层高降低后,建筑总高度随之降低,从而可缩小建筑物间距,节约用地。因而控制建筑特别是大量建造的住宅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层高,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
5.2.2 窗台高度
窗台的高度主要根据房间的使用要求、人体尺度和家具设备的高度来确定。
一般民用建筑中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用房,为保证桌面有充足的光线,方便人们工作、学习,窗台的高度宜略高于桌面的高度(780~800mm),低于人坐的视平线高度(1100~1200mm),通常为900~1000mm,如图5.11(a)所示。托幼建筑结合儿童尺度,其活动室和音体室的窗台高度不宜大于700mm,如图5.11(b)所示。有遮挡视线要求的房间,如浴室、厕所、卫生间等,窗台的高度可适当提高,一般可取1800mm,如图5.11(c)所示。展览建筑中的陈列室,为了消除和减少眩光,并使采光口少占用陈列墙面,常设高侧窗或天窗。另外,为便于观赏室外风景或丰富建筑空间,也可降低窗台高度或采用落地窗。
图5.11 窗台的高度的确定
5.2.3 门的高度
门的高度通常是指门的洞口高度,并宜采用3M模数数列。门的净高即门的通行高度通常等于门扇的高度。门的高度可根据人流通行和家具设备搬运、通风和采光以及比例关系等方面的要求来确定。门的净高一般不宜小于2m,当门顶不设亮子时,门的高度常用2.10m和2.40m;当门顶设亮子时,门的高度常用2.40m和2.70m。建筑物对外出入口的高度、室内空间高大的房门高度或有高大设备出入的房间门高,可相应地加大。
5.2.4 室内外地面高差
为了防止雨水倒灌及墙身受潮,保证室内地面的干燥,室内外地面之间应有一定的高差。室内外地面的高差值应根据通行要求、防水和防潮要求、建筑物的沉降量、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建筑标准、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一般为300~600mm。纪念性建筑或一些建筑标准较高的公共建筑,常加大室内外地面高差,采用高的台基和较多的踏步处理,以增强建筑物庄重、宏伟的气氛。位于山地和坡地的建筑物,应结合地形起伏变化和室外道路布置等因素确定室内外地面高差。
建筑设计中,一般取底层室内地坪相对标高为±0.000。建筑其他部位及室外设计地坪的标高均以此为标准,高于底层室内地坪为正值,低者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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