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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判决毙汉奸缪斌,成为第一被处决者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月8日,江苏高等法院宣判,判处汉奸、汪伪立法院副院长缪斌死刑。枪声响处,缪斌中弹毙命,时为1946年5月21日下午5时50分。缪斌是我国抗战胜利后以叛国罪处死的第一人。在抗战中投靠日本,成为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大汉奸;由于没有得到他内心的最大追求,又投机重庆国民政府;终因去日本和谈泄露,成为第一个被推上刑场的大汉奸,成为身败名裂的丑恶人物。

江苏高院判决毙汉奸缪斌,成为第一被处决者

缪斌被捕时,不知道其中缘由,还显得很从容,在被宪兵带走前还安慰家属说:“你们放心好了,我是不会死的。”

缪斌自认为不是汉奸,进楚园后对梁鸿志等说:雨农因外面机关庞杂,恐因误会而被别的机关误捉,所以要我到这里暂避一时,随时可以回去的。他又指着腋下的大皮包,这里全是我奉中央之命工作的证据,我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没想到,三天之后,缪斌就被解往南京去了。尽管他被关押在宁海路军统看守所,但把看守所所长办公室专门腾出来作为他的卧室,完全不像犯人,反而像个贵宾。而且每天享用的菜饭都是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专门指定的菜馆为他专门烹制的,和筵席一般丰盛。忽然有一天,缪斌从贵宾一下子成为重犯,又被押解去了苏州。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天,国民党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派汽车将缪斌接去。缪斌本是何应钦的至交,认为事情即将解决。何对缪说:“老兄的确为委员长出过力,只是委员长事忙,故他以前给你的手谕和雨农给你的电文,你统统交给我。我亲自和委座说一下,问题就解决了。我们几十年老交情,你总信得过我吧!”缪斌根本未想到何应钦会出卖他,就将公文皮包递上说:“委座手谕、雨农兄的所有电文和日本方面的文件,全在里面。敬之兄(何应钦,字敬之),重重拜托了。”但缪斌万万料不到蒋介石在拿到自己的亲笔信和其他文件后,立即下了一道手谕:“缪斌按律办理。”所以缪斌就被押解到苏州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去了。

1946年3月17日,在蒋介石与缪斌之间承担中介工作的戴笠因飞机失事坠死,缪斌失去了强有力的保护人。与此同时,军统局又给江苏高等法院去了电文:“查逆缪斌,背叛祖国,劣迹昭然。虽曾为本局运用,略有贡献,而发动于日本已节节败退之时,不免投机取巧。仍请依惩治汉奸条例,予以法办。”

4月5日,江苏高等法院公开审讯缪斌,旁听席上人满为患,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各地报社均特派记者到庭采访。是日下午2时,庭讯开始,缪斌在法警押解下步入法庭,表面态度尚见镇静,除口头进行诡辩外,当庭呈交其所著《我与对日工作》一册,有129页之多,内容不外是为其叛国投敌的罪行作狡赖的证据。虽然没有当众承认他曾奉蒋介石之命去东京求和,但他口口声声说:奉何应钦之命在沦陷区进行策反工作,曾托友人送一幅“苏武牧羊图”给何应钦表示心迹。

缪斌还聘请三位律师为其辩护。缪斌以自负的口气说:“我做的是策反工作,并不是通谋叛国,图谋推翻中国。我是通谋本国,图谋推翻敌国。”

4月8日,江苏高等法院宣判,判处汉奸、汪伪立法院副院长缪斌死刑。判决书主文: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死刑。虽不无微功,乃属投机取巧……缪斌不服,有一名记者问他是否要上诉,他毫不思索地回答:“当然要上诉。”并和他的家属商量如何向最高法院提出有利证词。

缪斌的继室项秀锦,是无锡望族荣家的后人,为缪斌的事想尽办法、托尽门路、花尽钱财,结果仍未奏效。据缪母后来讲,“新娘子”(媳妇项秀锦)托无锡大族钱家少爷最后去求“元老”吴稚晖,吴并未答应。最后项秀锦亲自找到吴稚晖家里。吴说:“不是我不肯写这封信,我了解蒋先生的为人,我是怕我这封信弄得不好反而成了催命符。”但项氏执意说:“写总归比不写好,这信无论如何要请老先生写的,还要请求老先生您当面去向蒋先生讨个情呢。”(www.xing528.com)

那吴稚晖怎么办呢?既然受人之托,他还真的去见蒋介石了,并得到了宋美龄的亲口承诺:“您老先生的面子总是要给的。”岂料结果正如吴稚晖担心的那样,蒋介石电令最高法院尽快结案。

5月21日,最高法院复判书下达,其主文为“上诉驳回”。当日下午缪斌在狮子口监狱接到复判书,死已成定局,但他还梦想死里求生,写信给其妻,嘱其速速要求吴稚晖、何应钦鼎力营救。信未发出,死神已临,下午5时,法警到来,将缪斌由狱中提出,押赴狮子口监内刑场,由检察官告以“本案已经结束,现奉司法行政部核准执行”,问缪斌有无遗言,缪斌强作镇定,说:“余为爱国分子,有二子于抗战时赴渝,一子且在广西与敌作战时为国牺牲。奉判死刑,似属过重……”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缪斌的小儿子叫缪弘,1926年生,抗战期间,因十分鄙视其父的汉奸卖国行为,在爱国人士的帮助下,与其兄缪中从北平逃往昆明,入南开中学高中部读书。后考入西南联大外国语言文学系。1944年响应国民政府“知识青年参军抗日”的号召,入译员训练班学习,结业后分配到降落伞兵第八大队第二分队任翻译员,后又转入空军陆战队(又称中美联合突击队)接受伞兵训练。1945年7月,缪弘随部队空降广西柳州。8月2日,在收复广西南平县竹丹机场时,缪弘手持卡宾枪奋不顾身冲在最前面,在进抵蒲阳岩时被敌弹击中,因伤势严重,为国捐躯。

缪斌临死哀鸣,拿儿子说事,只能证明老子做汉奸的可耻,儿子为国壮烈牺牲,对他的死刑无济于事。

枪声响处,缪斌中弹毙命,时为1946年5月21日下午5时50分。他在无锡、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房产,均作为“敌产”被国民政府没收。

据说民国时期著名的命理学大师袁树珊曾给缪斌批命,说他晚年“受累于吴”,时人附会:这个“吴”指吴稚晖。还有人说,是死在苏州,属于吴地。

缪斌是我国抗战胜利后以叛国罪处死的第一人。他以投机革命而起家发迹,由于贪腐而被国民政府罢官。在抗战中投靠日本,成为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大汉奸;由于没有得到他内心的最大追求,又投机重庆国民政府;终因去日本和谈泄露,成为第一个被推上刑场的大汉奸,成为身败名裂的丑恶人物。不管缪斌的行动是出于个人行为或是受人指派,总归是叛国投敌的大汉奸,罪无可逭,杀缪斌足以为不忠于国、不忠于民族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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