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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陈璧君坚决不认罪,最终病故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陈璧君不但不追悔抗战时期的投日罪行,反而理直气壮,认为是替蒋介石保护了被抛弃的东南人民,对抗战是有功的,因此拒绝去香港或海外避难。但陈璧君拒绝写悔过书,不承认汪精卫和自己是汉奸。始终不接受国民政府的判决,希望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愿意死在人民的判决下,不愿意偷生在蒋介石所判的无期徒刑中。1959年6月17日晚9时许,陈璧君因高血压、心脏病,并发大叶性肺炎,死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医院,时年

汉奸陈璧君坚决不认罪,最终病故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陈璧君不但不追悔抗战时期的投日罪行,反而理直气壮,认为是替蒋介石保护了被抛弃的东南人民,对抗战是有功的,因此拒绝去香港或海外避难。军统广州站站长郑鹤影以“保护”为名,将陈璧君、褚民谊诱捕;10月14日,陈璧君及其长女汪文惺、次女汪文悌及2岁的外孙女何冰冰等,以及褚民谊,一同在广州白云机场登上飞机,几个小时后,飞机降落在南京明故宫机场。他们一下飞机便被囚车送往宁海路25号看守所关押。

1946年1月中旬,何应钦主持会议,说蒋介石就要还都,要将汪坟炸毁。1月21日,工兵用了150公斤烈性炸药前往梅花山挖开汪坟,工兵营长马崇六揭开棺木,见尸骸上覆着国民党党旗,汪精卫身着文官藏青色长袍,穿黑马褂,腰佩大绶,头戴礼帽。由于使用过防腐剂,尸体尚未腐烂。棺内没有任何陪葬品,只发现尸体的上衣口袋里有一张3寸长的纸条,上书“魂兮归来”四个字,这是汪精卫去世时陈璧君在名古屋帝大医院写的,什么陪葬物也没有。之后,工兵埋好炸药,一声巨响过后,汪精卫坟墓被炸毁。

1946年1月17日,是旧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早晨五时许,看守到陈璧君、陈公博、褚民谊的牢房门前,分别通知他们:“蒋委员长要接见,望立即做好出发准备。”

不一会儿,陈璧君、陈公博、褚民谊等人匆忙去了大门口,一辆带篷大卡车早已停在路边,车上有几名军警,胸前挎着卡宾枪,正等着他们。待人犯上车后,车便发动,经山西路口到中山路,没有往东,而向西北方向驰去。

陈璧君疑惑地问:“这车怎么往西开,上哪儿?老蒋召见应在黄埔路官邸,该向东开才对。”

车飞一样驰过,直出挹江门,向下关方向而去。陈璧君大骂起来:“又骗到老娘头上来了!”质问押送的人员:“带我们去何处?快说!”

押送者赔着小心:“夫人息怒,到前面便知。”

卡车在下关车站停住,陈璧君、陈公博、褚民谊一行被押解下来,不一会儿进站,上了火车

“到底带我们去哪里?搞什么鬼?”陈璧君又叫起来。

押送者告诉陈璧君等人:“委座昨晚飞沪,蒋夫人亦在沪。嘱尔等赴沪去见他们。南京耳目众多,接见多有不便。”

中午时分,一行人却在苏州下车,一辆警车已等在站外,喇叭与警笛尖叫着,押解他们至苏州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一下车,陈璧君又怒骂起来:“卑鄙下流的东西,送老娘受审只管送便罢了,为何以最高领袖之命骗我?”她叫骂着,双脚齐跳,但被看守人员架进看守所。

4月16日,苏州的江苏最高法院开庭审理陈璧君汉奸一案。

陈璧君大模大样来到法庭上,只见人头攒动,熙熙攘攘。法庭内外,挤满了旁听之人。

检察官韦维清宣布陈璧君的犯罪事实及证据:“被告陈璧君,女,年五十六岁……其通谋敌国、反抗本国,就此观察,尤为显著。被告因以上罪行,实犯《惩治汉奸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之罪……”

陈璧君傲慢又倔强地申辩:“我与汪兆铭不是汉奸。当年蒋委员长与汪先生有分工,抗战方面由蒋委员长负责;和平工作是由汪先生任之。蒋委员长曾对汪先生说:‘抗战易,和平难。’汪先生曰:‘君为其易,我任其难。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和平运动亦是当时中央的决策,与中央抗战国策并无妨碍,为什么将‘卖国’这只臭马桶套在我们头上?”(www.xing528.com)

陈璧君气势汹汹地质问:“说我们是汉奸,哪一块土地是我们放弃给日本人的?将大片国土让给日本人的不是汉奸;在日本占领区收复国土,组织政府,保境安平,系在援救陷区人民,不使民众受日本铁蹄之苦的人倒成了汉奸。天理何在?良心何在?”

在座法官大惊失色。法官孙鸿霖用木槌敲着桌子,欲制止她继续往下说。

陈璧君揶揄道:“汪先生如今不在了,你们称之为‘汪逆’,当年在台上时,你们哪个不敬之畏之,巴结颂扬?欺侮我孤儿寡母亦算不得本事。说我主持省政?说我主持特工?我从来就不看什么报告,我一个妇道人家会有这么大能耐?蒋先生防共反共,汪先生亦防共反共。我们在陷区实行清乡封锁,是为了防止共党及新四军,有何不对?你们说南京政府统治区民不聊生,为何清乡以后,百姓人口多有增长,这又如何解释?”

这一连串的质问,使法官猝不及防,狼狈不堪,亦使法庭内外秩序大乱。

4月22日,江苏高等法院刑事庭对陈璧君进行判决。陈璧君被带上堂来,依旧一脸傲慢之色。

审判长孙鸿霖宣布:“被告陈璧君,女,年五十六岁,广东新会人,住广州法政路三十号。被告因汉奸案件,经本院检察官起诉,本院判决如下,陈璧君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

陈璧君毫不在乎,只是闲目静听,不时“哼哼”嗤之以鼻。

公设辩护人在宣判次日问陈璧君要不要上诉。陈璧君气呼呼地说:“我对判决绝对不服,但也绝对不要上诉。因为上诉的结果,必然还是与初审一样。”

5月17日,陈璧君汉奸案经江苏高等法院送请最高法院特种刑事第二庭复判,“原判决核准”。

正如陈璧君预料,仍旧被判处无期徒刑。6月2日,她与陈公博、褚民谊一起,被移送至苏州狮子口监狱之中。常言说兔死狐悲,大汉奸陈公博和褚民谊在被枪毙前与陈璧君告别时,陈璧君都情不自禁地哭出声来,说明她还是个重情义的人。

1949年,蒋介石并没有把陈璧君移往台湾,而是把她留在苏州的监狱中。同年4月,共产党解放军接管了苏州的国民党监狱。7月上旬,陈璧君等汉奸移往上海提篮桥监狱,陈璧君关押在女监之中。长期的狱中生活,使陈璧君的身体每况愈下,除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外,还因痔疮、颈部淋巴炎、肺炎等住过医院。每次住院,短则半个月,长则近一年,她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医院度过的。宋庆龄与何香凝,早年曾和陈璧君共事多年,当得悉陈璧君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后,一起去见毛主席和周总理,提出陈璧君的问题与汪精卫不同,她虽是叛国投敌的主持者、参与者,而非决策人,建议在适当时候视其态度给予特赦。毛泽东周恩来表示尊重宋庆龄、何香凝的意见,当即作了如下表态:只要陈璧君发个简短的认罪声明,中央人民政府可以下令释放她。

但陈璧君拒绝写悔过书,不承认汪精卫和自己是汉奸。始终不接受国民政府的判决,希望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愿意死在人民的判决下,不愿意偷生在蒋介石所判的无期徒刑中。

1959年6月17日晚9时许,陈璧君因高血压、心脏病,并发大叶性肺炎,死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医院,时年68岁。6月22日,其遗体被火化。之后,骨灰被其子女托人带回香港,撒入附近的海中。

陈璧君早年参加同盟会,协助孙中山、汪精卫革命,当汪精卫被捕后,更是坚定不移,毫不动摇。辛亥革命后,功成身退,与汪精卫同赴法国。之后,又追随孙中山,继续革命。随着汪精卫的地位提高,陈璧君的思想、举止也开始发生变化,尤其是国民政府“第一夫人”的位置丢失以后,支持汪精卫与蒋介石内斗。在抗日战争中,力挺汪精卫走“和平路线”,脱离抗战阵营;助汪精卫成立伪南京国民政府,成为最大的汉奸。陈璧君虽然在伪政府中没有职务,但能实际控制汪精卫,因此,陈璧君是很多卖国行动的背后推手。抗战胜利后,陈璧君依然故我,对汉奸卖国行为不认罪、不悔罪,以至最终拒绝宋庆龄、何香凝劝说,放弃重新改过的机会,最终病死于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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