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区
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集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万~1.6万户、30 000~50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的日常性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根据人口规模或居民数可以将居住区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三级。一般情况下居住区可划分为若干小区。如广州的黄浦新港居住区(图1.1),包含6个居住小区(6万居民),建有包括医院、图书馆、派出所、学校等在内的一整套公共生活服务设施。
2)居住小区
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 000~5 000户,10 000~15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小区可划分为若干住宅组团,或视具体情况不分组团。如昆明的某居住小区(图1.2),占地15.34 hm2(1 hm2=0.01 km2),整个居住小区以组团形式布局,围绕中心绿地还规划有小学、幼托、商场、文化中心等基本的公共设施,住区内有住户3 210户、1万居民。
3)居住组团(www.xing528.com)
居住组团一般称为组团,是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1 000户,1 000~3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它是居住区的基本居住单位,由若干栋住宅组成。住宅组团内可设一些直接与居民日常生活有关的微型服务设施,如小百货店、卫生站和自行车存放处等。一般不设幼儿园、百货商店等公共设施,以免引入嘈杂的人流、车流和噪声而影响居住环境,所以称之为住宅组团,以表示它的单纯居住性质(图1.3)。
图1.2 某居住小区平面图
1—商场;2—幼托;3—小学;4—文化中心
图1.3 某居住小区规划结构图
1—9—居住组团;10,11—中心绿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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