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
在路南(今石林)县档案馆有一拓片。碑文名曰:“路南县长许良安遗臭碑”。
1943年,许良安到路南县任县长。“甫及半载,搜刮已达数百万金。下乡流连二月,受害尽遍十三乡镇,除旅费供张极端摊派外,其虎狼爪牙李国钧、许恒安,驱膻鹰犬万云程、魏光祖,逐臭蚊蝇潘小巫等,复为之推波助浪,聚敛苛罚,如违收酒税,勒索旅费,鲸吞田赋碾余。种种贪赃枉法事实,指不胜屈!”更为恶劣的是,“复于去岁(1943年——笔者注)11月23日亲率武装政警蹂躏县中,诬捕教员。”致使学生“以士可杀不可辱”的精神,“情深师长,同至县府请愿”。而许良安丧心病狂,竟带领政警疯狂镇压,使师生“被杀伤至十余人之多”。
杨一波(云大档案馆藏)
“殊知物极必反,不平则鸣。吾乡民风古朴,夙安耕作,从未有控官之恶习。兹迫于反动贪官淫威之下,忍无可忍,不得已而激成全县一致之控告。”国民党不得不“委员到县详查”。结果,“其赃证查有实据者已达四十八件之多”,“该贪官所刮赃款确实无虚”,决定“特予以撤换”。对“其在县一切卑污阴险劣迹”,路南县当时“各机关暨全县民众”认为:“实有足以遗臭万年者。不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
为此,路南县树立了这块“遗臭碑”。该碑至今立于路南县城,令许良安遗臭万年!
我校附中正是当年因避日机轰炸而疏散在路南与路南县中合作办学的学校。在路南,附中师生积极宣传抗日,反对国民党的贪污暴政。在这场反对、揭露许良安的斗争中,正是他们与路南县中的师生和路南的老百姓合作,坚决斗争,才迫使许良安下台、滚蛋。故事中被捕的教师就是当年在路南县中任教导主任的附中教师刘桂伍(中共地下党员)、张孝昌。领导这场斗争的正是时任路南县中校长的我校附中教务主任杨一波老师。
反贪反腐是一个长期的课题,《路南县长许良安遗臭碑》至今仍有教育意义。后来去参观它的闻一多先生称赞这次反贪运动是“路南的小五四运动”。它既是云大历史上光荣的一页,也是我们至今教育学生、为人正己的一块警示碑。云大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圣洁之地,不仅我们的党政干部教师应率先垂范,带头自律,更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学会自律,爱护自己的声誉。但愿我们云大的校园里永远也不要竖立这样一块遗臭万年的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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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县长许良安遗臭碑
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夫,流芳遗臭,皆自人为;分道扬镳,亦各有别。其人而为流芳也,则碑从而芳之;其人而为遗臭也,则碑从而臭之。其碑同。
其所以利民害民者则各异。路南县长许良安者,实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去不有迹,何以惩前;臭既永遗,允堪毖后。该反动贪官,自到任后,巧取豪夺,恣意挟持,窒息民生,借端敲诈,到县甫及半载,搜刮已达数百万金。下乡流连二月,受害尽遍十三乡镇,除旅费供张极端摊派外,其虎狼爪牙李国均、许恒安,驱膻鹰犬万云程、魏光祖,逐臭蚊蝇潘小巫等,复为之推波助浪,聚敛苛罚,如违收酒税,勒索旅行,鲸吞田赋碾余,种种贪赃枉法事实,指不胜屈。复于去岁十一月二十三日亲率武装政警,蹂躏县中,诬捕教员。学生以士可杀不可辱,情深师长,同至县府请愿,竟被杀伤至十余人之多。其摧残教育,杀害青年,实属丧心病狂,不复知世间有羞耻事。殊知物极必反,不平则鸣。吾乡民风古朴,夙安耕作,从未有控官之恶习。兹迫于反动贪官淫威之下,忍无可忍,不得已而激成全县一致之控告,其赃证查有实据者已达四十八件之多。兹蒙上峰洞悉民隐,委员到县详查,该贪官所刮赃款,确实无虚,特以撤换。
然其在县一切卑污阴险劣迹,有关足以遗臭万年者,若不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爰为之记。
《路南县志》记录了云大附中在路南县组织反贪污县长许良安的革命斗争史实
1998年6月,未刊
这是我和档案馆的同事们去路南旅游时发现的一个故事,反映了当年云大附中师生在路南活动的史实,对我们今天也很有教育意义。在云大历史上,我们有反贪污、反迫害、反黑暗政治的光荣传统,是云大人应该发扬光大的。这个故事是很好的爱校教育的教材,我们应当珍惜。当时马海莲同志把碑文抄了回来,后我又收集有关材料,写成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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