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系有个毕业生叫XL(姑隐其名),昆明师范学院附中(现云南师大附中)毕业,中学时成绩很好,是团支部书记。考上大学后,成绩也很好,曾经一度仍任大学的团干部、班干部。到了二年级,他觉得该松口气了。他想,上大学,不就是为了那个“铁饭碗”,为了出人头地吗?现在看来,功课不是那么紧,老师也管得不是那么严,何必再苦呢?回想上高中的三年,功课那么紧,压力那么大,人都快被压疯了,想想真有些不堪回首。他觉得,现在这“铁饭碗”已经到手,该轻松轻松了。
正在这时,来了个他中学的同学,是当年成绩不好,没有考上大学的。
此人在某公司做临时工。来到XL宿舍,抽着烟,高跷二郎腿,说起话来眉飞色舞,尽讲社会上好吃、好玩的,还有那些乱七八糟、乌烟瘴气的事;不时,还不无感慨地述说社会上的各种关系,并告诉XL等同学,社会上需要各种关系,应该怎么怎么去结好这些关系网。
XL等同学听得入了迷,觉得这社会确实复杂,看来得重新好好认识这世界了。XL尤其觉得,自己马上就要上三年级了,转眼就要毕业,如果没有一点社会知识,不入这社会的“关系网”,恐怕毕业也找不到一个好的工作——尽管这还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于是,他主动地去找这个同学玩,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些知识,也接上点关系。接着,XL也开始学会抽烟、喝酒、跳舞等。
到四年级时,XL的成绩开始下滑,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是向后退;班干部、团的工作,他无心再搞。但不论怎么说,毕业是没有问题的。XL毕业了,工作被分配到省公安厅。不久,他去报了到。
这时,XL不仅与这个同学有了更密切的接触,还通过这个同学,结识了更多的社会上的人士,行为放荡起来。
一天晚上,XL与一帮“朋友”在一个隐秘的地方跳起了“熄灯舞”来,搞流氓动作,被公安部门抓获。
公安厅把XL退还学校。因为他还在试用期,用人部门有权退回。但学校接收回来怎么处理呢?不仅行政上必须处分,而且对他的工作、出路还得有个交代,况且,XL本身确实有错,在那个节骨眼上影响又恶劣。那时社会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是很严肃的。学校讨论来、讨论去,只有开除XL的学籍。
XL被开除了学籍,到手的毕业证书作废,工作分配被取消了。(www.xing528.com)
四年之后XL给学校来信,他深切地痛悔、反省自己,决心重新做人。他写道,后来他只身一人跑到迪庆州维西县去,在那里当了一名代课教师,他想在最艰苦的地方去锻炼、改造自己。他把全身的精力都使了出来,经过三年的努力,为那个学校培养出了该校历史上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他当班主任,那个班成了全校最优秀的班集体;他的教学法得到了校长和全体教师的称赞;他被评为全校、全县的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尽管是代课教师)。XL把他所得的奖状、证书都寄来给母校,还有县教育局为他说情的信。XL的唯一要求是撤销开除他学籍的处分、承认他是云大毕业的学生;县教育局也希望云大能撤销对他的处分,表示将吸收他转为正式教师。
当时我负责处理群众来信,读了他的信,很受感动,为他惋惜。
我把XL的情况、要求向校长办公会做了汇报,希望能给他一个机会。校领导们听了也很受感动,深表同情,命我向教育厅请示,可否撤销处分。教育厅的回答是:处分是正确的、必要的,因为是根据他当时的错误性质、情节和纪律规定做出的;一个人受一定的处分,只是对他那段历史的记录;历史是既成事实,不能改,因此处分不能撤销。国家没有撤销处分的规定。XL现在觉悟了,表现好了,做出了成绩,是应当肯定的,值得欢迎,应予鼓励,希望他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XL的来信反思了自己的一生,尤其是自己犯错误的教训。他写道,在维西县,他才做出一点点成绩来,就得到了县领导的表扬,得到全校教师、校长的称赞,使他深为感动,他看到了自己生活的希望,他为自己的错误而痛悔。他写道,县里曾推选他到云大来参加高考评卷,但他怕见到云大的任何一个人,他觉得自己无颜见人;他的家在昆明,他曾几次到昆,却都不敢走云大门口过。有一次不得不往云大门口过,却止不住想往里看看云大的九十五级台阶、会泽院,但终究不敢抬起头来,匆匆而过……
我深深地理解这位青年。受学校之托,我以学校的名义给他回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希望他鼓起勇气来重新生活,学校相信他一定会做出更大的成绩来。
不久,XL再次给学校来信,表示理解和感谢。他说他是流着泪写的……
本文写于1994年,写作时心情十分沉痛,但写完后一直压入箱底;XL的事我曾作为典型案例向学生、朋友、亲人,尤其是年轻人谈过,因为这是我亲自处理的一件事,教训深刻,令人至今难忘。本文未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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