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秦史料的不足,笔者借助后代类似的材料来做阐释。西北汉简中居延汉简、居延新简、额济纳汉简、肩水金关汉简是汉代西北边塞重要的文书资料,年代多为西汉中晚期,其中的卒家属廪名籍、葆出入名籍、吏及家属符、过关简牍等都涉及家属姓名,提供了妻从夫姓的众多例证。西北汉简向来被认为琐碎,幸有许多学者对之做过分类研究,[10]这为进一步的探讨提供了极大便利。
秦南阳里户版体现了以户人为中心的原则,户人书写完整姓名,而汉代的卒家属廪名籍、葆出入名籍、吏及家属符则体现了以边塞吏卒为中心的文书原则。
居延汉简、居延新简中的卒家属廪名籍是供给卒家属粮食的名册。这类名籍中卒的姓名俱全,其家属特别是妻都省写姓氏。
②简号形式如55·20,参见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简号形式如EPT65·119,参见马怡、张荣强主编《居延新简释校》,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并参考新出释文,如简牍整理小组编《居延汉简》(壹)、(贰)、(叁),台北:中研院史语所,2014年、2015年、2016年;张德芳主编《居延新简集释》(一)—(七),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16年。下同。
简(15)隧卒“张孝”廪名籍中,妻“弟”、女“解事”均省写“张”姓,妻“弟”当从夫姓。简(16)隧卒“宁盖邑”廪名籍中,似乎显示这是一个主干家庭,父“偃”与子“宁盖邑”同姓,母“请卿”从夫姓,也与子“宁盖邑”同姓,妻“女足”从夫“宁盖邑”姓,父、母、妻三者均省写姓氏。
同类例子中,还有:203·13的“王并”与妻“严”、254·11的“丁仁”与母“存”、194·20的“虞护”与妻“胥”等。[11]
居延汉简、居延新简特别是肩水金关汉简所见出入关凭证中的葆出入名籍、吏及家属出入符涉及家属情况,与秦南阳里户版、卒家属廪名籍书姓方式略有不同,两种材料都明确体现了妻从夫姓:两种文书除了以边塞戍吏为中心而书姓之外,其他附属成员也书姓,异姓的相关成员自然书写出异姓,同姓的则第一位书姓,妻若列在附属成员首位则书夫姓。
肩水金关汉简葆出入名籍有这样一条材料:
②简号形式如73EJT37:1463,参见甘肃简牍博物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古文献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编《肩水金关汉简(贰)(叁)(肆)(伍)》,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2013年、2015年、2016年。下同。
该简显示,隧长“吾惠”姓“吾”,妻“吾阿”从夫姓,书“吾”姓,妻“吾阿”父“胡良”,书姓“胡”。该简最能体现妻从夫姓现象。
另外的两条“葆”出入名籍材料也显示妻子从夫姓。(www.xing528.com)
吏及家属符又有:
简(20)隧长“孙晦”家属符中,“孙晦”的家属成员第一位妻“孙弟卿”从夫姓,女“王女”、弟女“耳”省写“孙”姓。简(21)侯史“虞宪”家属符中,“虞宪”的家属成员第一位母“虞俭”从夫姓,与“虞宪”同姓,妻“丑”、女“孙子”、子“冯子”省写“虞”姓。
这样的材料还有很多,如73EJT37:175、73EJT37:754、73EJT37:756、73EJT37:758、73EJT37:762、73EJT37:1007[12]等。
吏及家属符多有刻齿,由此可判断以下简(22)也属家属符,隧长“孙道得”妻“孙可枲”亦从夫姓。
金关简还有一枚家属符简(23)记有一名隧长名“奉”,未书姓,其下家属成员第一位妻名“叶中孙”,子、女、弟、弟妇均未书姓。由文书省写以及妻从夫姓的情况推测,这名隧长应姓“叶”。
另一枚家属符也较特殊:
该简显示,候史“张彭”家属成员第一位母名“徐都君”。“徐都君”本应从“张彭”父的“张”姓,为何姓“徐”?有学者认为,“徐都君”可能改嫁了“徐”姓丈夫,或已离异而以父姓“徐”相别,又或为“张彭”继母而以父姓“徐”相别。二人籍贯亦不同,一为居延庰庭里,一为氐池千金里。[13]家属符不同于户籍,“徐都君”也可能不存在以上可能,只是从父姓而书名。“张彭”家属第一位同姓成员弟名“张恽”,弟“临”、女弟“来侯”、女弟“骄”、妻“阳”则省写了“张”姓。妻“阳”当确是从夫姓的。
金关简其他类过关记录多见妻从夫姓:
此外,汉简之中有两简需稍做辨析。
简(27)中的妻“止耳”虽然未写姓,但是按照上述省写规律,当是从夫姓“周”。简(28)中的妻“薛存”的“薛”字似乎是姓,但是对照简(25),可发现这里“薛”非姓,“薛存”当是妻的双名,所从夫姓“苏”有所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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