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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史:崛起与统一》-秦史 崛起与统一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①K2/23释文,参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第205页;里耶秦简博物馆、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心编著《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秦简》,图版第74页。以上简-,户人姓名完整,其他人员只书名。简户人“宋午”,妻名已经削去,可能已亡故,可不讨论。其他14户,因简牍字迹漫漶,这里不做讨论。以上简-散见户人简牍,情况比较特殊,户人不书姓。如:“高里户人大女子杜衡”[9]。

《秦史:崛起与统一》-秦史 崛起与统一

②K43的“子小上造□”,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漏释“上”字,今从张荣强《湖南里耶所出“秦代迁陵县南阳里户版”研究》。

①K2/23释文,参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第205页;里耶秦简博物馆、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心编著《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秦简》,图版第74页。释文“有”、第三栏的“熊”和“剽”、第四栏的“熊”和“阿”字从后书。第三栏“子小上造□”,从图版看,此行字似乎是补写在左右两行之间,与其他字体相比较小,对此,在中国人民大学出土文献研读班上历史学院的刘自稳认为,“子小上造□”释文不应作“□子小上造□”,图版此处难以辨认,结合发掘报告“第二栏首行应是宋午妻名,原有文字削去”的注解,宋午之妻可能是难产而死,“子小上造□”应是宋午之子,是当时的新生儿,所以在户版上一削一补。今从之。

以上简(9)-(10),户人姓名完整,其他人员只书名。简(9)户人“大□”“妻曰”,妻不书姓,应是从夫姓“大”。“弟不更”,“庆妻规”,“规”从“庆”之姓,“庆”又与其兄“大□”同姓,故也省写。简(10)户人“宋午”,妻名已经削去,可能已亡故,可不讨论。“弟不更熊”,“熊妻曰□□”,“弟不更卫”,“卫妻曰有”:“熊”妻名暂未释读出,不论;“卫”妻“有”,“有”从“卫”之姓,“卫”又与其兄“宋午”同姓,故也省写。

其他14户(K8/9/11/47、K36、K3、K5、K38/39、K15、K18、K6、K7、K26、K31/37、K33、K35、K51),因简牍字迹漫漶,这里不做讨论。

迁陵县其他里也散见关于户人的材料,如贰春乡东成里户人简牍:

②晏昌贵、郭涛:《里耶简牍所见秦迁陵县乡里考》,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10辑),第145-154页。

①里耶秦简博物馆、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心编著:《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秦简》,图版第47页。(www.xing528.com)

都乡阳里户人简牍,如:

②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67页。

启陵乡成里户人简牍,如:

③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64页。

以上简(11)-(14)散见户人简牍,情况比较特殊,户人不书姓。具体到简(12),学者以为与南阳里户版不同:“本简内容与格式疑似户籍简,但内容的书写位置与里耶古城壕沟出土的户籍简略有区别:壕沟户籍简分栏书写,本简写于同一栏,由于下部残断,无法确定该简是否有其他内容。目前所见人口登记至‘子小女子’而止,除非残断处登记‘母’及‘臣’,否则该户应无其他人口,是由夫、妻、两位未成年女儿共四人组成的核心家庭。”[8]

此外,还有女子为户主的情况,无从判断是从夫姓还是父姓。如:“高里户人大女子杜衡”(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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