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灭六国,实现统一,是中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秦兼并六国的过程、意义与原因,也一直是战国秦汉史,中国古代政治史、军事史研究的基本论题。以往中国通史及战国、秦汉断代史著作都会涉及。[2]不过,相关论述多较为简略。这主要受限于文献本身。自秦王政十七年(前230)至廿六年(前221)十年间统一战争的具体情形,在《史记》《战国策》、汉代诸子等传世文献中记载颇为有限。睡虎地秦简发现后,学者利用M4所出书信木牍、M11所出《编年记》册书,对战国晚期秦军事史、[3]特别是秦灭楚战争做了考察与分析。[4]辛德勇近年更撰写长文,在利用睡虎地秦简基础上,结合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楚居》、北京大学藏秦简《水陆里程简册》、楚国货币、秦国封泥等资料,就秦灭楚两次战役的地理进程重做考述。研究并兼及秦灭楚战役发动的时间与基本形势,秦统一战争开展前“自占年”“置丽邑”的政治意义,嬴秦对山东各国的威吓与领土索求等问题。[5]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刑德》甲篇《刑德占》公布后,相关占辞体现出对秦灭六国战例的参考。蒋文、程少轩结合相关材料对秦赵番吾之战与秦灭六国战争,进行了考察。[6]
不过,在前贤丰富研究之外,一些基础性问题仍有待思考:秦灭六国的统一战争得以发动与展开的历史条件是什么?如何实现对秦统一战略及具体军事进程的整体性把握?
我们认为,立足秦国对外战略的政治军事史视角,来探讨秦灭六国得以发生与实现的历史背景,来认识统一军事进程的系统展开与完成,是研究应该坚持的基本面向。鉴于直接涉及统一战争的史料原本寡少,这里尝试在研究方法上从两个方面寻求推进。1.秦权力结构变动、对外战略调整对统一战争的影响与作用。具体探讨将扩展至长平之战后的秦昭襄王末年、庄襄王与秦王政前期。2.秦统一前的郡制推行。具体思考相关置郡对秦灭六国军事活动的战略意义及影响。关于后一方面,这里并略做阐说。
既往的秦统一军事史研究,多孤立分析秦与六国的战争经过。有关秦郡县制研究,也较多留意于统一后的秦郡分合。《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云: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大酺。[7](www.xing528.com)
因事件意义重大,今中华书局点校本、点校修订本在分段处理上特另起一段。实际上,“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乃接前段首句“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8]而叙,是廷议的直接结果。若考虑“更名民曰‘黔首’。大酺”所涉政治举措,相关内容还可进一步上溯而对应“二十六年,齐王建与其相后胜发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将军王贲从燕南攻齐,得齐王建。秦初并天下”。[9]秦琅邪刻石即作:“今皇帝并一海内,以为郡县。”[10]秦“初并天下”与全面规划郡制,是紧密相连的。而在此之前,相关制度推行实伴随秦军事行动的步步开展。贾谊《过秦论》“南兼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11]的表述,正可在此背景下再做理解。
秦郡县制是一个逐步推展的过程。商鞅变法时,秦在关中内史地区主要推行县制。随着南取巴蜀及与东方诸国作战,秦不断并兼领土,开始逐步设郡。秦及汉初郡制,军事色彩浓厚,武官设置普遍,内史、诸郡武职在类别与秩级上基本一致,大体可视作中央内史为中心的平行延伸或横向派生。[12]吴良宝还指出:“一些战国史著作认为三晋各国普遍设置了郡(诸如河东郡、大宋郡、安平郡等),我们对此持谨慎态度。从司马迁的记史笔法来看,《史记》中三晋的地名多为县名,与我们能见到的考古资料基本相符,说明史迁并非以秦或西汉时的建置去追述历史,那么出现于三晋世家中的郡名(如上郡、上党郡、代郡等)也应如是观。仅根据一些有歧义的字面立论,就得出了魏国有河西郡、河东郡等,是不足以服人的。”[13]如此说可从,秦在扩张中推行郡制就具有了更深刻的历史意义。秦统一的军事学思考,应引入秦郡制历史演变的研究。[14]要言之,研究中注意“权力结构——郡制推行”间的互动与发展,或有望更好理解和把握秦统一的军事、政治历程。[15]
自昭襄王晚年至秦王政前期,秦在当时合纵连横的国际形势下为何着力于河南淮北的东向区域设置新郡,或许是认识秦统一战争展开与军事战略选择的一条线索。这是本文选择东郡之置为切入点的原因之一。东郡之置对秦灭六国战争究竟发挥了怎样的战略影响,也是本文需要揭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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