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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英烈:神木市革命老区发展史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用合法身份,向青年推荐进步书籍,传播新文化、新思想,提倡妇女放足、男女平等,成为当时本县新潮流代表人物。1942年2月12日牺牲于狱中,时年41岁。6月与妻子朱志翰等4人离晋赴武汉,向党中央汇报工作。1930年被判处死刑,幸遇阎锡山下野而获释。1921年考入榆林中学就读,在刘志丹、魏野畴等人影响下投身革命。1979年6月25日,中共陕西省委为他平反昭雪,追认为烈士。会后赴安定整顿陕北红军游击队,途经镇川堡因叛徒出卖被捕。

革命英烈:神木市革命老区发展史

(一)革命英烈

史仙舟(1901—1942),高家堡镇人。1921年高小毕业,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受进步思想熏陶,次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秋毕业回乡,1924年任神木县第一高小英文教员,并当选为县议会议长。利用合法身份,向青年推荐进步书籍,传播文化、新思想,提倡妇女放足、男女平等,成为当时本县新潮流代表人物。同年转为共产党员。1925年,他响应党组织召唤投笔从戎,参加冯玉祥国民军,任旅长。

1929年,奉命进入国民党高桂滋部任团长,并成为该部中共地下党负责人之一。1938年4月组建桃力民抗日自卫军,任副司令兼抗敌后援会委员,成为当地抗日主力。1941年秋,绥远国民党清理共产党人,10月被捕。1942年2月12日牺牲于狱中,时年41岁。

王瀛(1902—1927),神木城关人。1923年春,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同年秋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任山西省学生联合会主席。1924年转为共产党员,历任中共太原地委宣传部长,中共临时山西省委宣传部长兼学生运动委员会党团书记、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等职。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阎锡山实行“清党”,严令通缉王瀛等12名共产党员。6月与妻子朱志翰等4人离晋赴武汉,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在武汉,王瀛代表山西学联参加了全国学联代表大会。会后受临时中央局书记瞿秋白派遣,返晋整顿党的工作。途中在崞县(今山西原平县)与朱志翰一起被阎锡山的特务逮捕。

1927年10月11日,被押赴太原新南门外刑场英勇就义,年仅25岁。

汪铭(1903—1931),神木县城人。1920年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就读,接受了马克思主义。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后任中共山西省委委员,中共太原市委书记。

1929年7月10日由于叛徒出卖,被捕入狱。1931年10月31日上午,被押到太原小南门外刑场英勇就义,时年28岁。

贾令德(1904—1935),贺家川镇贾家沟村人。1927年秋加入共产党。历任中共南乡区委组织委员、中共神木县委组织部长、中共神府工委组织部长等职。

1935年8月,在山西兴县被捕,不久被杀,时年37岁。

张友清(1904—1942),神木县城人。1921年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接受了进步思想。1925年8月考入北平中国大学,不久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年底转为中共党员。

1926年暑假回乡,在县城青年学生中传播革命思想、组织工人协会、农民协会、商民协会、学生会等团体,并组织开展庆祝北伐胜利提灯游行活动,使本县民主革命形成高潮。吸收贾拓夫等人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建本县第一个团小组。

1928年到直隶工作,重建中共北平市委,任市委书记。

1929年10月,因叛徒出卖被捕。1930年被判处死刑,幸遇阎锡山下野而获释。随即被任命为中共天津市委书记。1931年中共顺直省委遭破坏,再度入狱,再次被判处死刑,由于签订“何梅协定”而幸免于难。1936年9月经中共中央营救出狱。10月赴山西,任中共山西省工委书记。配合薄一波将王若飞营救出狱。

1937年10月,中共山西省工委改为中共山西省委,任书记。积极创建抗日根据地,指导了山西抗日工作。

1939年1月调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统战部长。1941年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和八路军前总秘书长,兼任北方局调查研究室主任。

1942年5月,北方局和八路军前总机关被日军合围。突围时被捕,被押入太原日军俘虏营。7月7日卒于狱中,时年38岁。

刘文蔚(1905—1976),高家堡人。1921年考入榆林中学就读,在刘志丹、魏野畴等人影响下投身革命。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考入上海大学,参加了周恩来领导的3次上海工人起义。四一二政变后回到陕北。192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高家堡小学校长,建立高家堡中共地下党支部。

1928年离县,先后任中共太原市委秘书长,天津市河北区党委书记。1930年4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关押在天津第三监狱。1931年被判刑6年,转押北平第二监狱,担任狱中党支部书记。1936年局势好转,经组织营救出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长兼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部长,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兼党组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造反派”以“叛徒”罪名关押劳改9年。1976年12月12日含冤逝世,终年71岁。1979年6月25日,中共陕西省委为他平反昭雪,追认为烈士。

贾怀智(1906—1934),太和寨乡贾家阳崖村人,出身地主家庭。1926年考入榆林中学,广泛接触进步师生,积极参加进步活动,成为学生中的活跃分子。

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榆中团委书记。1929年冬毕业回县,任南区教育助理员,与地下党取得联系。

1930年动员南乡开明绅士向县政府申请办学。次年3月,县立第三高级小学在沙峁成立,使该校成为中共南乡地下党区委机关,任区委书记。

1934年6月,去山西省临县白文镇购枪被捕,6月16日英勇就义,时年28岁。

王兆卿(1908—1933),沙峁镇王家后坬村人。1924年考入绥德四师,受李子洲、杨明轩等人影响参加革命,1925年加入共青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

1926年9月至1927年,先后在冯玉祥部、邓宝珊部任书记官,从事兵运工作。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辗转回县,任南区教育助理员,传播马列主义,组织农民协会、抗捐减租会,发展贾怀光、贾令德加入中国共产党,使革命的种子在南乡农村扎下了根。

1933年6月,当选为中共陕北特委委员兼军委书记。会后赴安定整顿陕北红军游击队,途经镇川堡因叛徒出卖被捕。8月3日,与毕维周、崔明道、高录孝、王守义、高庆恩一起就义于米脂城南十里铺无定河畔,时年25岁。

王善继(1908—1934),贺家川镇彩林村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2月,中共神木县委成立,任县委委员兼一区区委书记。1934年6月,在“肃反”中被错杀,年仅26岁。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民政部、中共陕西省委、神木县委,经过联合调查,为他平反昭雪,追认为烈士。

温治恭(1910—1935),化名王进修,贺家川镇温家川村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参加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1933年4月回乡参加神府红军临时特务队。神府红军第三支队成立后,任一中队队长,后任红三团连长、团长等职。1935年9月7日,率红三团与敌作战中中弹牺牲,时年25岁。

贺伟(1912—1937),贺家川镇彩林村人,毕业于山西兴县中学。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转为中共党员。历任神府红三团连长、红四团政委、红二团政委、红一团团长、八路军一二O师警备六团一营营长等职。

抗日战争爆发后,贺伟随部队到晋绥抗日前线。1938年10月8日(农历八月十五日),其所在部队奉命进攻集宁红沙坝日军时牺牲,年仅26岁。

王学礼(1917—1949),沙峁镇王家庄村人。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参加陕北工农红军。历任连指导员、团党总支书记,团政治委员等职。1948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十一师三十一团团长。1949年8月26日,在解放兰州战斗中阵亡,时年32岁。遗体安葬在兰州华林山烈士陵园。

(二)知名士

贾拓夫(1913—1967)原名耀祖,化名拓夫,神木县城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团支部书记。

1927年春,考入省立绥德第四师范学校,工作更加积极。四一二政变后被校方开除,遂走向社会,任共青团陕北特委组织委员。不久转为中共党员,任中共陕北特委委员、团特委代书记。

1930年10月,因叛徒出卖,在西安被捕。11月越狱,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秘书长,兼搞组织、宣传工作。

1933年,赴江西向中共中央汇报陕甘工作,出席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被选为中华苏维埃政府候补执行委员,留中央工作。1934年随中央红军长征北上,任总政治部白区工作部长。他多次向毛泽东介绍陕甘革命根据地的情况,对党中央确定向陕北进军起了重要作用。

中央红军抵达陕北后,贾拓夫协助王首道、刘向山接管陕北苏维埃政府和保卫局。按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周恩来的指示,妥善处理了陕北“肃反”扩大化问题。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工委委员、陕甘宁边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调查研究局局长、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秘书长、西北财经办事处主任等职。

全国解放后,先后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西安市军管会第一副主任,中共西安市委书记、市长,西北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务院第四办公室主任兼党组副书记等职。曾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康生等人捏造罪名,加害于他。贾拓夫坚持原则,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1967年5月7日被暗杀于北京郊野,遗体亦被毁灭无踪,终年54岁。

1980年,中共中央为贾拓夫平反昭雪,并于3月20日召开追悼会邓小平胡耀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致哀,薄一波致悼词说:“贾拓夫惨遭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是我党一大损失。”

王兆相(1909—2009),沙峁镇王家坬村人,神府革命根据地创始人。192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考入榆林中学,一面读书,一面投身共产党领导的学生运动。1932年10月加入刘志丹、谢子长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

1933年受党组织委派从陕甘边回到陕北,任中国工农红军神府特务队政治委员,陕北红军游击队第三支队队长,陕北红军独立师第3团团长,独立师师长,神府红军总指挥部总指挥。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六团团长,率部开赴晋西北,参加开辟晋绥抗日根据地和保卫黄河河防的战斗。后奉调回延安,入抗日军政大学和马列学院学习。1940年被派赴山东,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一支队副司令员,鲁中军区沂蒙军分区司令员,清河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渤海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渤海军区独立旅旅长,山东第7师21旅旅长,晋察冀第二野战军独立旅旅长,东北民主联军第六纵队十八师师长,辽北军区第五军分区司令员,东北野战军独立第13师师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九军一六二师师长,湖南军区衡阳军分区司令员。

新中国成立后,王兆相率部剿灭湘南土匪后调入南京军事学院学习。1952年参加了后方勤务学院(后改名为后勤学院)的组建工作,任组织指挥系副主任、主任。1959年任高级工程兵学校校长,1961年任工程兵学院副院长,1966年任工程兵学院院长。1978年任军委工程兵顾问,1988年离职休养。

1955年,王兆相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先后当选为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9年6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

张秀山(1911—1996),又名张鸿毓,字秀山。乔岔滩乡桃柳沟村人。192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秋转为共产党员。

1930年3月至1932年6月,受中共陕北特委派遣,三次冒生命危险进入宁夏、甘肃军阀部队做兵运工作,为党建立革命武装

1932年11月,回到照金与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一起开展陕甘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的创建工作。先后任连长、连指导员,渭北游击队总指挥部政委,师政委。

1936年3月,中央调张秀山到神府特委工作,先后任组织部长,军分区司令员兼政委,特委书记,神府红军独立师政委。

1937年10月,张秀山到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

1938年3月,中共中央调张秀山回神府,继续担任中共神府特委书记兼第一河防司令部政委,主持神府抗日前线军政工作。

1939年4月,张秀山到延安马列学院学习。

1940年1月后,任绥德特委书记兼警备区政委,西北局组织部副部长。

1945年,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了中共“七大”会议。

1948年后,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兼省军区政委,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东北局秘书长、东北局党校校长。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张秀山兼任东北军区副政委。

1954年4月,在东北局高干会议上,张秀山因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发言问题被定为“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成员,受到撤职处分。

1979年1月,中央重新为张秀山安排工作,任国家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全国林业、农垦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兼任国务院知青领导小组副组长。

1996年8月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武开章(1905—1986),佳县泥河沟村人。192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春,他利用教师的合法身份向学生宣传革命,秘密物色进步学生发展党员,建立了佳北地区第一个党支部——万镇高等小学党支部,许多同学在他的引导下走上了革命道路。

1935年后,任神府红三团政治处处长兼党总支书记,红十一支队政委,红二十一支队政委,神府特委常委兼宣传部长,神府分区党委书记兼第一河防区司令部政委。

1942年3月后,任西北局组织部组织科长、西北局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绥蒙区党委常委兼组织部长,西北局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1945年,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了党的“七大”会议。

全国解放后,他先后任新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监委书记,山东省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1986年11月19日在济南病逝。

乔钟灵(1906—1996),贺家川镇柳林滩村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神木西县县委书记,神府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神府县政府县长,晋绥一分区专员,中共晋西北地委委员等职。1945年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临汾留守处党组书记、政委、党委副书记,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监察厅厅长、党组书记,四川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政协四川省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等职。

杨文谟(1912—1972),贺家川镇前杨家沟村人。192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参加陕北红军,历任连指导员、神府红三支队政委、神府红军独立师参谋长,神府河防司令员,冀东军区十三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南军区补训司令部副司令员,中南军区海军司令部参谋长,海军后勤部副部长等职。

刘长亮(1917—1987),沙峁镇刘家坡村人。1931年加入共青团,同年入党。

新中国成立前,历任共青团神木县委书记、中共佳芦县委书记,神府特委组织部长,神府分区党委书记,神府县参议会议长,晋绥一地委书记,中共榆林地委书记,中共酒泉地委书记。1945年,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了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甘肃玉门油矿党委第一书记、北京石油学院党委书记,辽河油田会战指挥部政委,辽河石油勘探局党委书记,盘锦地委书记、营口市委书记,石油部办公厅顾问。

毛凤翔(1907—1981),曾用名毛子耀,万镇镇西豆峪村人。193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先后担任中共神府县委宣传部长,红三团代理政委,神府特委统战部长,神府县政府县长,晋绥边区汾阳行署、交城行署和离石行署专员。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汉中行署专员,中共汉中地委书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共陕西省委政法部部长、省委监委常委,中共中央西北局财贸办公室主任兼财贸政治部主任。

李正亭(1918—2011),曾用名亚波,万镇镇西豆峪村人。193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6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新中国成立前,先后担任神府共青团区委组织部部长、共青团神木县委少先部部长,神府红军连指导员,中共山西省兴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书记,中共偏关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治员,中共保德县委书记,中共五寨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治委员,中共辽宁省新民中心县委委员兼中共辽中县委书记,辽阳地委民运部部长,德惠县委书记,吉林省松江工委组织部部长,永北县委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干部处处长。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中央东北局财经工作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国家劳动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计划局局长、副部长,国家标准计量局党组副书记,国家科委党组成员、国家计量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兼省委组织部部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1987年10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92年10月离休后,受中央委派,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考察组组长。

刘北垣(1905—1999),又名刘长德,沙峁镇刘家坡村人。1926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历任神木南乡第一个中共党支部组织委员,神府红军支队政委,连指导员,神府红军独立师参谋、二团政委,一二〇师警备六团党总支书记兼参谋,神府县抗日联合会主任,神府县委代理书记,神府县委书记兼神府支队政委,晋绥边区驻石家庄办事处党委书记,晋绥边区行政干部学校党委书记兼副校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四川省川西粮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农林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四川省农办副主任、顾问等职。

王恩惠(1911—2003),沙峁镇王家庄村人。192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时期历任共青团神木南乡区委书记,神木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神府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中共神木东县委书记,神木县委组织部长,葭芦县委书记,神府特委秘书长,陕北第二作战分区政治部主任,中国工农红军陕北独立二师秘书长、政治部主任。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〇师警备六团政治处主任,中共山西省平鲁县委书记、右玉县委书记、雁北地委秘书长,陕甘宁边区吴堡县县长兼武装委员会主任、自卫军大队长,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处长、林伯渠主席秘书兼边区政府党团秘书,边区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处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绥德地委委员、绥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副专员,榆横政务委员会副主任兼镇川县委书记、县长、榆横特委书记,黄龙地委委员,黄龙专署副专员兼黄龙分区财经委员会书记,大荔地委常委、专署专员兼党组书记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任青海省监察委员会副主席,西北行政委员会重工局、机械工业局局长,华北局计委副主任,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中共七大候补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6年离职休养。

王宝珊(1908—1972),沙峁镇王家坬村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地下交通员工作。

1931年9月初,任神府红军临时特务队队长。1934年2月起,王宝珊参加了陕甘边三次反“围剿”战斗。被刘志丹任命为庆北支队中队政治指导员,支队政治委员,延安游击队大队长兼政委,红二十六军警卫营营长等职务。(www.xing528.com)

1936年2月红军东征时,王宝珊被调到师政治部担任民运科长,随军参加战斗。

1936年10月,任神府独立师政委。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神府独立师政治委员兼工兵营教导员,同年11月任晋绥支队政治委员,晋绥边区特委委员、军事部长兼游击司令部参谋长,一二〇师独立六支队司令员,一二〇师一旅一团政治委员兼党委委员,冀中二军分区军事部长兼地委常委,一二〇师独立五支队政治委员,八路军第一河防司令部司令员兼神府保安大队队长。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延属军分区司令员兼延安机场警备司令部司令员、团长,黄龙军分区司令员兼特委委员、军事部长,咸阳军分区司令员兼地委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西北军区榆林军分区司令员、党委书记,西北局公安司令部参谋长,中央西藏运输总队队长,甘肃省农牧厅副厅长、林业局副局长兼党组书记,甘肃省贫协副主席。

张达志(1911—1992),佳县店镇南坬村人。1927年春,考入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受校长李子洲的影响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底,任佳县特区区委书记。1933年初,任佳县县委书记。1936年“西安事变”后,陕北地方游击队改编为陕北独立第一师,任政委。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陕甘宁边区东地区党委书记,八路军一二〇师警备六团政委,大青山骑兵支队政治部主任,大青山军分区副政委,绥蒙军区政委、中共绥蒙区党委书记。

1945年,作为党代表参加了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陕甘宁晋绥五省游击司令,绥德军分区司令员兼警备二旅旅长,陕北军区司令员,第一野战军第四军军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西北公安部部长,西北军区公安部司令员兼政委,兰州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书记。1955年5月被授予中将军衔。1969年4月,在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不久又被选为中央军委委员。同年12月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司令员、炮兵党委第一书记。1982年9月被选为中顾委委员。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

贾怀光(1905—1981),贺家川镇贾家沟村人,神府革命根据地创建人之一。192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神木南乡第一个农村党支部——贾家沟党支部书记。1930年夏,贾家沟党支部发展成为南乡中心党支部,任书记。后任南乡区委书记,中共神木县委书记,红三支队政委,神府特委军事部长。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独立师奔赴晋西北抗日前线,任雁北地区公安处处长。大西北解放后任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处处长。1952年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20世纪60年代离职回家休养。

刘兰亭(1916—2000),万镇镇白家畔村人。1934年7月参加革命,同年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员。历任共青团神府五区区委员,葭芦县县委组织部长,神府特区苏维埃政府副主席,神府分区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员,第一河防司令部副司令员兼分区保安科长,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干部科长,延安大学干部处副处长、党委副书记,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治安科长,晋绥一分区公安局长、地委委员兼兴县公安局长,陕北榆林分区保安处长、地委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甘肃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甘肃公安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中共甘肃省委监委副书记,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小组副组长,中共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革委会副主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甘肃省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常务副组长、省委政法小组副组长。1981年后当选为甘肃省第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中共十二大代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2月离职休养。

杨和亭(1910—2003),子长县杨家园子镇人,1927年参加革命。1935年11月25日,中共西北中央局决定成立神府特委,任命杨和亭为特委书记兼组织部长。1939年3月,离开神府到绥德特委工作,任组织部长。中共七大代表。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黑龙江省副省长、统战部部长,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陕西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全国政协第五届委员等职。1983年5月离职休养。

刘长健(1912—1992),沙峁镇刘家坡村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神府特区政府秘书长兼文化教育部长、神府特委党校校长、神府县抗日民主政府秘书、教育科长,神府县委宣传部长,晋绥边区雁北地委党校校长,晋绥山阴中心县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西康省革命干部学校教育长,康定地委秘书长兼宣传部长、组织部长,西康民族学院院长,西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四川省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四川省政法办主任,四川省检察院第一副检察长。

焦宝山(1913—2006),马镇镇马镇村人。1933年春参加赤卫队,两个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神府红军班长、排长、连指导员等职。

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八路军一二〇师警备六团骑兵连指导员、连长、副营长、营长,绥蒙军区绥东分区第一支队队长,陶集大队大队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绥蒙军区骑兵旅二团团长,关中陇东骑兵旅团长,西北野战军骑兵第二旅二团团长,陕西省军区卫生部政委。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104医院政委,308医院政委,304医院第一政委。1964年离职休养。1955年被授予共和国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奖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勋章。

贾兰枝(1911—1983),贺家川镇贾家沟村人。192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3年10月,神府红军特务队成立,他是特务队七人之一。后任红十一支队队长,红四支队队长,独立师二团团长,警备六团营长,神府保安大队副大队长、神府县武委会主任,山西兴县分区独立营营长。

新中国成立后,任山西省兴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55年离休养病。

离开工作岗位后,自愿回到养育和锻炼他成长的贾家沟村。1965年,他的病情略有好转,就主动担任了贾家沟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他参加劳动只记工分,不分粮,不分红。曾出席神木县第六届、第八届、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王道三(1909—1994),贺家川镇王家沟村人。1928年参加革命工作,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神府县粮食委员、土地委员,神木北县委书记,县赤卫队大队长兼政治委员,偏关县县委书记,一二〇师政治部民运科长,大青山骑兵团政治委员,绥西地委书记兼组织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总务处处长。1954年由部队转业,同年调任国务院办公厅总务处处长。后任农垦部中央监察室主任,农垦部顾问。

石生荣(1919—2000),花石崖镇石家崖村人。1935年参加神府红军,任一区团区委书记,并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山西雁北挺进支队三支队队长,平鲁县武委会主任,中共右玉县委书记兼县游击大队政委,清水河县县长、县游击大队政委、县委书记,绥蒙军区供给部政委。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内蒙古乌盟盟委书记,察哈尔盟盟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局局长,包头市委书记处书记,巴盟盟委副书记兼乌达矿务局党委书记,乌海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第六届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

石生荣是中共十二大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许法善(1918—1992),太和寨乡许家坬村人。1934年加入共青团,1935年2月参加红军,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陕北红军独立师宣传科长、骑兵团政委,神府军分区政治处主任、旅政治部主任,陕甘宁边区警备五团政委,西北野战军四纵政治部组织部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担任第四军干部部部长,防空部队第一军政治部主任,空军第三军政治部主任,空军学院政治系主任,中国民航上海管理局、成都管理局、北京管理局政委,民航总局副政委、顾问。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共和国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奖章。

李登瀛(1914—1996),神木县高家堡人。1929年加入共青团,1933年参加红军,193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经理处长,山西省雁北地委书记,中共西南区农工部副部长,国务院农业办公室副主任,陕西省农业办公室主任,陕西省革委会副主任,甘肃省委书记兼省长,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1978年11月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顾委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八、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四届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旺昭(1916—2014),万镇镇西豆峪村人。193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神府特区西县团委宣传部长,神府红军连指导员,中共佳芦县县委书记,神府特委组织科长,神府分区党委组织部部长,晋绥六分区地委社会部长、公安局长、地委常委。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甘肃平凉地委社会部部长、地委常委,甘肃临夏地委副书记,新疆石油管理局独山子矿务局党委书记,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第一副书记、兼任工会主席,新疆自治区总工会常委,新疆自治区化工局局长、党组书记,新疆自治区轻工业厅党委书记等职。

李旺淮(1916—1991),万镇镇西豆峪村人。193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神府中共区委书记,中共佳芦县委(青救会)书记,中共府谷县委书记,府谷县工委书记,神府分委组织部部长,安塞县委书记。1945年当选为中共七大候补代表,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中共热河省热北地方委员会副书记,中共赤峰县委书记,中共热河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江西赣州地委书记,江西省监察厅副厅长,赣州军分区第一政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科长、副处长、处长,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副部长,西北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央直属机关临时党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书记处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全国总工会顾问等职。

李子川(1916—2005),万镇镇西豆峪村人。1934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共青团,任佳芦县九区团委宣传部长、书记,1936年任佳芦县团县委宣传部长、神府县团特委宣传部长,同年10月转为中共党员,任神府县特委工会主席。

抗日战争时期,任神府特委副秘书长、佳芦县委书记兼武装部政委,陕甘宁边区西峰县委书记、合水县委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任榆横特委武装部长,神木县委书记,榆林地委组织部长、副书记、专员。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务院人事局副局长,内务部民政干校副校长,优抚局局长,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局长,甘肃省庆阳地委副书记、张掖地委书记,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局长,内务部农村救济司司长,中共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党小组组长兼中国地理学会副理事长、党委书记。1984年1月离职休养,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

李治洲(1910—1981),陕西省大荔县人,1933年参加革命工作。受甘肃平凉党组织派遣进入敌军,任驻神木太和寨敌军营长康子翔的马弁队长。与神府地方党组织取得联系后积极组织兵变。1935年9月带领刘发成、张福儿起义,参加了神府红三团。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三团参谋长,神府独立师参谋长,神府保安第六大队大队长,神府独立第六营营长,陕甘宁边区保卫团团长,绥德分区参谋长,警备第二旅参谋长,西北军区独立第一师副师长等职。参加了延安保卫战、解放西北、解放太原等战役。1947年10月率警一旅解放了神木城。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西北军区独立第一师师长,坦克师政委,中国人民志愿军坦克兵指挥所政委。抗美援朝回国后,历任装甲兵第三编练基地副司令员,装甲兵技工学校校长,第五坦克学校校长,装甲兵工程学院副院长,北京军区装甲兵副司令员、顾问。1960年晋为大校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

刘明山(1911—1988),子长县马圈坪人。1933年4月加入陕北红军。1934年7月25日,红八支队在安定李家川成立,任政委。1936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派他到神府地区工作,任神府红三团团长。后任神府红军临时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神府独立师红一团团长,子长县保安大队大队长,陕甘宁边区警备三旅科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赴陇东工作,先后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二团团长,庆阳县保安大队大队长,曲环总指挥部总指挥、庆阳军分区司令员。

新中国成立后,任西北第二航空预科总队总队长,陕西省军区安康军分区司令员(正军职)。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8月荣获二级红星勋章。

张江全(1913—1985),乔岔滩乡桃柳沟村人。1934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任神府县六区贫农会宣传委员,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中共区委书记,神府特委宣传部长,神府特委白区工作部部长,蒙古民族工作部部长,神府统战部副部长,吴起县县委书记,松江省韦河县委书记,东北劳动总局秘书处长,东北监察委员会高级专员,哈尔滨市人事监察局长、市民政局长,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

梁士堂(1910—1988),太和寨乡梁家塔村人。历任神府赤卫大队队长,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区委书记,佳芦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神木县委书记,榆林专区副专员,榆林地委监委书记,榆林地委顾问等职。

温亮忠(1916—2013),贺家川镇温家川村人。1933年参加革命,1936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入党。曾任神府红军红三团排长、管理员,八路军一二〇师工兵营股长、警备三旅科长,河防司令部第四中队司务长,绥德县保安四团一营供给股股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防空军高射炮兵学校技术部部长、副校长,空军第二飞行预备学校副校长等职。1979年离职休养,军级干部。

1950年荣获全国解放纪念章和功臣章,1957年被授予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1958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勋章,1988年被授予二级红星勋章。

刘籍甫(1916—2019),沙峁镇刘家坡村人。193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共青团神府特委组织部长,八路军一二〇师警备六团连指导员、营教导员,晋绥军区二十七团二营营长,神府支队队长兼河防司令员,神府警备一团团长,六十九军一〇七师副师长、炮兵副司令兼高炮主任,西藏军区山南军分区司令员,山西省军区副参谋长、顾问等职。1981年4月离职休养。

高振业(1901—1950),贺家川镇道河坬村人。1933年参加革命,1936年任神府特区抗日革命委员会财政部长兼神府特区银行行长。后任晋绥边区一分区贸易局长,陕西省商业厅副厅长。1950年病逝。

贾怀济(1919—1999),贺家川镇贾家沟村人。1930年参加革命。曾任神府苏区区团委书记,神府特区团委巡视员,佳芦团县委书记,国家计委地区局局长,中国驻加纳大使等职。

许培仁(1912—1986),太和寨乡许家坬村人。1934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加入神府红军。历任神府红军连指导员,支队政委,团政委,东北军区后勤部副政委、政委,中央军委海军后勤部副政委,中南军委后勤部政委等职。1961年8月被授予少将军衔。

李子奇(1923—2014),沙峁镇石角塔村人。1936年2月参加陕北红军,同年5月加入共青团,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神府苏区团区委书记,府谷县青年救国会组织科长,安定县青年救国会组织科长,盐池县抗联主任,三边分区青年救国会主任、抗联主任,吴起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安边县委书记兼县警备大队政委。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宁夏中宁县委书记,宁夏省青工委书记、团省委书记兼宁夏师范学校校长,省体委副主席,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党委第一副书记兼白银市委书记处书记,甘肃省轻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甘肃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委书记兼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政委,甘肃省顾问委员会主任等职。

李智盛(1925— ),沙峁镇石角塔村人。1941年参加八路军,194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工作,专职为中央五大领袖——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抄写文稿。1949年3月,随中央领导进入北京。1950年以后,先后任中央机要室秘书,朱德总司令机要秘书,中央高级党校讲师,《红旗》杂志社编辑,国务院财贸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1981年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985年任国务院能源基地规划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离职休养。

(三)英雄模范人物

王补梅(1896—1975),女,马镇镇寨则沟村人。幼年家贫,14岁时被卖到沙峁镇王家后坬村做童养媳。

神府红军初创时期,王兆相经常来她家,给她家人讲革命道理,她和丈夫很受启发。此后红军游击队和党的干部常到她家吃住开会,她热情接待,还为革命队伍放哨、送信,并送两个儿子参加了红军。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神府红军在第二次反“围剿”斗争中,王补梅把家搬到离村10里外的山洞里,那里便成了红军战士的隐蔽所。后来她家又成了“红军医院”,王补梅和6岁的小女儿每天采药、熬药,为伤员换洗衣服,洗伤口、喂药,忙个不停。丈夫负责警戒和传递情报。大女儿和儿媳到处挖野菜,找山枣为战士充饥。米脂游击队长马腾宝负伤入院后,两天一夜昏迷不醒。王补梅心急如焚,冒险下山找粮食,熬成米汤调养。马腾宝痊愈归队时拉住王补梅的手激动地说“妈妈,我要更勇敢地杀敌来报答您的恩情”。1939年夏,八路军一二〇师荣誉队数十名伤残军人转移到她家。王补梅和两个女儿每天采药看护伤病员,十几只母鸡下的蛋全成了重伤员的滋补品,她却舍不得给自己的小孩吃一个。伤员们深受感动,亲切地叫她“王妈妈”。1941年中秋节刚过,前方又送来7名伤员。炮兵连指导员龚秉权失去一条腿,一进门就拉住王补梅的手说:“大娘给我一口米汤吧!”说完就昏了过去。当时正是青黄不接之际,她家没有一粒米。王补梅带着女儿把地里快熟的谷穗剪回,把谷子搓成小米熬了一大锅稀粥,给每个伤员端上一碗。战士们都成了她的“家人”。伤愈归队时个个泪流满面,不忍离去。他们激动地说:“等革命胜利了,我们一定来看您!”

王补梅是神府县参议员,多次被评为“拥军模范”。1944年12月,晋绥边区在她所在的村庄召开第四次群英大会,她以“特等妇女英雄”出席了大会,并做了拥军报告。会议期间,许多战斗英雄去拜访和慰问她。大会讨论中,战斗英雄们一致提议送给王补梅“军队妈妈”称号。为了表彰王补梅的事迹,晋绥军区、八路军一二〇师荣誉队、河防司令部、被服厂等单位赠送她24面锦旗。晋绥边区后勤荣誉队送的“军队人民的母亲”锦旗现仍陈列在延安革命纪念馆。

王瑞珍(1918—2012),马镇镇盘塘村人。15岁时跟随父亲在黄河上板船,18岁当了艄公。

1944年1月,身为盘塘水手工会主任的王瑞珍看到晋绥边区群英大会上的英雄们何等光荣,心想务庄稼的、织布的行行都出了英雄,难道咱水手工人就不行吗?不久,神府县工会在盘塘集训水手工人,他主动订出新纪律,保证做到:遵守渡口规则,服从领导,爱护公物,动作迅速,不违反政府法令,从此作为水工工人的行为规范,使渡口工作得到很大改进。他打破技术保守观念,培养了2名艄公。自己动手补修3只破船,7只捻船,节省了3石多米的修船工资。构筑舷板3座,避免牲口上下破坏蹄子和船舷。坚持定期洗刷船只。同年7月河水突涨,因怕西岸的8只船被冲走,王瑞珍率众冒险过河去抢救,保护了集体财产。一次敌人到了东岸兴县黑峪口,他和另一个人不顾安危把两只船顺河放下藏匿起来,又奉命带两只船到下游彩林渡人。摆渡工作繁重时,他曾7天7夜未能睡觉,将几千名抗日将士送往河东抗日前线。他组织水手工人分班摆渡,按居住远近编成几个变工组,又与公家出船,组成运输合作社,在不误摆渡的前提下,由各班轮流抽人到黄河沿岸村镇运粮、运盐、运炭,所得红利大家均分,做到公私两利,调动了全体水手的工作积极性。一次渡河,八路军某团丢在船舱内6万元,王瑞珍发现后立即送回去。1944年12月,王瑞珍光荣地出席了在神府县王家庄召开的晋绥边区第四届群英大会。会前得知河上流凌大船不好过时,随即返回,接连扳了10多次船,安全地将河东三四百名参会英雄运过来。会上,他荣获晋绥边区“特等劳动英雄”称号,受到晋绥行署的嘉奖。

马元禄(1921—1987),马镇镇马家坬村人。13岁给地主揽工。1936年本村解放,积极参加农会活动,并于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至1945年抗战最艰难的时期,马元禄积极响应党中央、毛主席“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号召,带领全家起早贪黑开垦山坡荒地30多亩,种上谷子。秋后将谷子碾成精细小米500斤,谷草绑扎成捆,赶着牲口送到当地政府,支援抗日前线。他连续3年支援抗战粮1500斤,1944年被晋绥边区政府授予“劳动英雄”称号,并奖励毛口袋、老镢头、皮绳等农具。1945年,被选为神府县第三届参议会参议员。1947年参加工作,历任菜园沟乡干事、乡长,尔林免农场副场长等职。

王治禄(1920—2004),马镇镇盘塘村人。1935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任中队长。次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7年,因他自幼在黄河边长大,颇识水性和当地河道,担任神府第一河防区水手主任,兼任神府工会副主任。当时,黄河水手工会直接由八路军河防司部领导,北起肖木[1]南至界牌六个分会。每逢战事,黄河水手工会立即组织领导各渡口船工接送部队和伤员。

1938年2月,日寇侵犯山西兴县,王治禄带领数十名船工,积极配合大批民兵把一二〇师伤病员和物资抢运到河西。1940年6月,日寇疯狂扫荡晋绥边区,王治禄组织领导当地100余名船工,冒着日军的枪林弹雨和飞机轰炸,往来穿梭,连续抢渡五昼夜,把晋绥边区党政军领导干部、后勤各机关及装备物资转移到黄河西岸。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被晋绥边区授予“劳动英雄”称号。1995年8月,王治禄作为陕西省老红军、老八路代表,光荣地参加了由中组部组织的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座谈会,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胡锦涛、马文瑞、杨成武等领导的亲切接见。

阎来爱(1903—1994),女,沙峁镇王家庄村人。自幼贫困,生活十分艰辛。7岁时母亲去世,13岁时做了童养媳,14岁时父亲去世,37岁时身为医生的丈夫病逝。艰难的生活,练就了她吃苦耐劳、意志坚定的品格。

抗日战争时期,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担任村妇女会主任。她处处吃苦在前,时时不忘支持革命,带领全村妇女开荒种地、纺线织布、做军衣军鞋,支援前线抗日。尽管自己生活很困难,她仍然千方百计把钱积攒起来,买成羊去慰问伤病员。每年春节组织妇女慰问军烈属。村里军属王克珍有病,她经常带上饭去照料,帮助解决生活困难。1944年,在晋绥边区第四次劳动英雄大会上被授予“劳动英雄”称号,获得“更进一步”锦旗一面,奖羊3只。

新中国成立后,阎来爱带领全村妇女参加互助组、变工队,带头入社,发展农业生产。她担任村集体饲养员、保管员,十几年如一日,勤劳踏实,爱护集体财产,多次受奖,被推选为陕西省第二届、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陕西省劳动模范,陕西省军烈属代表,多次出席陕西省先进模范表彰大会,受到彭德怀元帅的接见并合影留念。她的模范事迹入编《中华劳模大典》。

刘芝英(1929—2005),女,沙峁镇菜园沟村人,后嫁沙峁镇石角塔村。20世纪30年代神木南乡闹革命,受其兄刘子明影响,加入儿童团、妇救会,站岗放哨,积极参加革命活动。

抗日战争爆发后,神府革命根据地成为晋绥边区和八路军一二〇师的大后方。还不满15岁的刘芝英积极救治从抗日前线转下来的伤病员,把自家的鸡蛋和好吃的留给伤员吃。敌人搞经济封锁,物资匮乏,边区军民开展大生产运动。刘芝英心灵手巧,吃苦耐劳,每天起早贪黑,纺线织布,创造了村里织布纺线的最高纪录。1944年,年仅16岁的刘芝英被评为少年纺织英雄,光荣地出席了晋绥边区第四次群英大会,晋绥边区政府奖给她一台织布机。她除了自己多纺线、多织布外,还培训其他妇女纺线、织布。她还经常背着小米赶着羊和村里的姐妹们到王家庄、盘塘等地慰问抗日将士和伤病员。刘芝英的英雄事迹,多次在《抗战日报》报道。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她几十年如一日,热心集体事业,1958年被评为陕西省劳动模范。

乔正学(1908—1998),马镇镇阴寨则村人。1934年参加赤卫队,任指导员,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神府县区粮食委员,县建设科长。民众合作总社主任。1944年被评为神府县“劳动英雄”,光荣地出席了晋绥边区第四次群英大会。后历任神府县纸厂厂长,神府县政府副县长,神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榆林专署工程队长等职。离职休养后,享受副厅级待遇。

刘长谋(1924—1998),沙峁镇沙峁村人。中共党员。13岁时父亲去世,他和母亲相依为命,艰苦度日。时逢南乡闹革命,参加儿童团、少先队。抗战时期,他带领村里的民兵,积极筹备军粮,支援前线作战。1942年前后,他在神府贸易公司沙峁军民合作社、民众染织厂做工,因工作积极,贡献突出,1944年被评为“劳动英雄”,光荣地出席了晋绥边区第四次群英大会。

杨万厚(1901—1988),沙峁镇孟家墕村人,因救护伤员、组织生产、改造“二流子”成绩突出,光荣地出席了晋绥边区第四次群英大会。

纪希晨(1922—1988),河南省伊川县莘营村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到延安,在陕北公学、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至1944年任神府县抗日青年救国会主席,参加了晋绥边区的大生产运动,并获得边区甲等模范称号。他一边做农村基层工作,一边做报纸通讯员,和党报保持联系。1945年1月,纪希晨被调入《抗战日报》社(《晋绥日报》前身)当随军记者。1948年4月2日,毛主席在晋绥边区首府驻地兴县蔡家崖接见了《晋绥日报》编辑人员,发表了《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纪希晨就坐在毛主席的身边,一字一句地记录并整理了这次历史性谈话,发表在《晋绥日报》创办的《新闻战线》创刊号上。后来被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1949年随刘邓大军进军西南,任重庆西南新华日报社城市组组长,《人民日报》四川记者站站长,新华社四川分社社长,《人民日报》编辑、记者部副主任、高级记者。1983年参加创办《中国老年》杂志,任总编辑。1987年参加创办《中国老年报》,任第一副总编辑、社委会主任。

刘文敏 贺家川镇刘家湾村人。抗日战争时期,组织群众创办民众合作社成绩突出,1944年晋绥边区政府授予“劳动英雄”称号。

张贵台(1918—2000) 神木县城人,国营神木地毯厂技师。因图案革新和技术指导成绩突出,被评为劳模。1959年出席全国工交先进代表大会并受奖,在人民大会堂受到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1960年再次出席陕西省群英会。

张应龙 1963年4月生,神木城人,神木市生态保护建设协会会长。他用15年时间让42.8万亩荒沙变成了森林、牧场和农田。2007年荣获“第六届中国时代和谐新闻人物”称号。2008年11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人社部、国家林业局授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突出贡献者”。2010年4月,全国绿化委员会为其颁发“全国绿化奖章”。2011年3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人社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化劳动模范”称号。2013年10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人社部、国家林业局授子“全国防沙治沙标兵”称号。2014年1月,被全国工商联、国家林业局、光彩事业促进会授予“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2015年4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19年5月,被授予“关注森林活动20周年突出贡献个人”。2019年6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授予“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贺俊花 1961年11月生,女,神木市贺家川镇人。贺俊花家庭历来重视家风家教、孝老爱亲,1999年开始自设“家庭奖学金”制度,以严格的家风家教激励孩子们成长。截至2020年1月,已连续实施了22年,影响和激励了3代人、23个家庭,培养了7个研究生、9个大学本科生。在“家庭奖学金”制度的影响下,贺俊花家庭形成了“老人示范家风,子女继承家风,孙辈顺受家风,兄弟姐妹竞比家风”的良好氛围,并恪守自家的家规家训。2015年,贺俊花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是中宣部、全国妇联向全国推介的10户教子有方“最美家庭”之一。2016年12月,贺俊花家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首届“全国文明家庭”,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2017年5月,贺俊花荣登“中国好人榜”。是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9年4月,贺俊花家庭入选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

刘小燕 女,1982年出生于神木市高家堡镇。是锦界镇公草湾村媳妇。两岁时因患小儿麻痹症,导致右腿残疾。2008年为给公爹看病,她跪在全村人面前,借够了30万元手术费,治好了公爹的急病。2010年在政府的帮助下,她建起了富源养殖厂,于2012年还清了给公爹看病欠下的债。在自己发展的同时,帮助村里建起8家小企业,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她发奋创业,用自己的经历演绎了一个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80后农村女子的精彩人生。2012年5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授予第八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荣誉称号。2014年5月获得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筑梦老区 出彩女性”荣誉称号。2017年12月荣登“中国好人榜”。

崔咏麟 1972年9月生,神木市贺家川镇人。榆林市麟州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董事长、预备役步兵141师第423团副参谋长。1991年12月,复员后被分配到神木县大柳塔物资公司工作,1996年单位改制成了下岗职工。下岗后,他并没有消沉,开始了艰苦的创业之路。从推销生活用品、销售皮革制品、创办小型化工厂到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过漫长而艰辛的努力探索,先后创办了神木虹源驾校等7家公司。他退伍不褪色,以感恩之心回馈社会,为社会公益事业累计捐款60余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40余万元。2019年8月,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称号。

[1]今府谷武家庄镇白云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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