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神木县医疗卫生事业非常落后,长期处于缺医少药的状态。农村很少有医疗设施,一旦发病,人们不是求神拜佛,便是请神婆神汉设坛跳神。有时也见到一些走村串户的游医,但医术不高,也有少数借行医诈骗坑害群众的骗子。县城、集镇有些中药医生,但多数医术平平,加之医疗设备简陋,急重病大都得不到医治。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工作,关心人民的身体健康,设立专门卫生组织机构,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1950年,县城成立卫生院。1956至1959年,县乡两级建立起42个医疗单位、60个保健站、30个接生站,医务人员发展到70多名。1958年将贺家川原红十五军团手术医院(后为一二〇师手术医院)新建为贺家川区卫生所。1959年进行扩建,更名为“神木县老区医院”,开设内科、妇科、化验、透视等科室,工作人员增为20人,为神木县重点医院。
1963年后,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先后在高家堡、孙家岔、马镇、花石崖、瑶镇、尔林兔、永兴、栏杆堡等8处设立地段医院,在万镇、中鸡、乔岔滩、解家堡、大柳塔、大保当、太和寨、瓦罗、西沟、麻家塔、沙峁、城关等设立12个公社卫生院。实现了社社有医院,大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问诊看病。同年,县卫生院改名为县医院,为综合性县级医院,病床增为30张,能做一般的下腹部手术(如疝气、阑尾、肠梗阻等),全年门诊3万多人次,收容住院病人1万多人次。(www.xing528.com)
据统计,1949年全县医疗机构1个,医务人员5人;1956年全县医疗机构41个,医务人员45人;1966年全县医疗机构41个,医务人员186人,病床66张;1976年全县医疗机构34个,医务人员286人,病床283张;1978年全县医疗机构37个,医务人员299人,病床309张。
1968至1978年,随着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推广,神木县900多个生产大队先后建立合作医疗站,广大农民治病服药实现了部分或全部免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