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冬,神府苏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分配运动。当时农村70%以上的土地被5%的地主富农占有,中农约占20%,75%的贫雇农仅占总土地的10%,土地占有严重不均。
1934年9月18日,神木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就开始做分配土地的准备工作。陕北特委要求各县统一按照中央颁发的《土地法》在巩固的根据地进行土地分配工作,还制订了《划阶级成分及如何斗争没收分配土地》的小册子。主要精神是: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中农自动献,贫雇农分好田。分配土地以乡为单位进行,将全乡的土地按人口统一分配。神木县为做好该项工作,专门在三区张家川村举办了由40多人参加的土地分配干部培训班,学习和掌握关于分配土地的政策和规定。
分配土地的关键是阶级划分。其标准是:地主,自己不劳动,全靠霸占大量土地出租和雇佣长工来盘剥农民,生活极端腐化;富农,生活腐化,参加少量劳动,季节性雇佣短工,以放高利贷和出租部分土地来剥削农民;中农,占有适量土地,终年参加劳动,分季节雇用短工,生活自给自足,一般不剥削农民;贫农,有少量土地,主要靠租种地主的土地和出卖大部分劳动力为生,生活贫困,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雇农,没有土地,没有财产,完全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是农村中的无产阶级。
实行土地分配的地区主要是神木一至七区,府谷南边的3个区,其他区在少数自然村也开展过。敌占区的沙峁镇、花石崖附近的一些村庄,因群众迫切要求也分配了土地。群众有顾虑的只分了地主的浮财。(www.xing528.com)
在土地分配中,起先不少地区成分划分偏高偏严,有将富农划为地主、富裕中农划为富农的,甚至还提出“肉体上消灭地主、经济上消灭富农”的“左”倾口号。1935年底,杨和亭、张汉武等人来到神府,成立了中共神府特区委员会。宣布了中央纠正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指示在土地分配中,对地主不分田改为分次田;富农分坏田,改为分多余田。除逃亡地主不分田外,一般地主和被杀地主家属还是给分了一份次地。富农除留下按人口平均数量的土地外,多余的地都被分出去了。中农的地基本未动。红军战士及其家属受到优待,分给好地、近地、水地。土地分配后每人平均占有土地各乡不同,如神木三区六乡每人分到了3饷半(每饷2亩),三区四乡每人分到6饷左右。土地分配后不准雇工。
1936年秋,神府特区重新进行了土地分配。这是因为1935年敌人“围剿”后,苏区农民分到的土地大部分又落到地主手中。这次土地分配贯彻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以中央关于土地政策新规定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做法,执行了“以贫雇农为主,团结中农,争取富农,孤立地主”的新政策。中农的土地未动,贫、雇农和地主、富农均按人口分得了土地(好坏搭配)。以后又搞了查田运动,纠正了错划成分、分配不合理等问题。1938年神府县苏维埃政府给分到土地的农民发了土地证,广大贫苦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正式确立,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土地分配直接满足了无地、少地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广大贫苦农民庆幸自己当上了土地的主人,自动参军、参战、站岗放哨、肃反除奸,竭力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对后来扩大红军、粉碎敌人“围剿”、度过根据地最困难时期和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都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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