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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务公开实施纪要:2001-2006政府信息公开铺开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1—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全自治区乡(镇)政务公开作出部署。从2004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府信息的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主要由新闻发布、媒体刊登、在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等。至2006年底,政务公开在全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铺开。

广西政务公开实施纪要:2001-2006政府信息公开铺开

1998—200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农村基层组织推行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建章立制等村民自治活动,为后来在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奠定基础。

2001—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全自治区乡(镇)政务公开作出部署。从2004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府信息的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2006年10月10日,在全区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受到表彰

2005—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在公开的内容上,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予以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采用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主要由新闻发布、媒体刊登、在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等。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审核、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工作监督5项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发展。至2006年底,政务公开在全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铺开。(www.xing528.com)

2007年2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决定建立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要求各市、县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凡建立政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除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外,一律进入政务中心办理。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县,其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集中办理。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是年11月,全自治区行政审批信息共享系统软件研发成功并投入试点运行,实现了全自治区行政审批信息共享。首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部门有61个、服务事项150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7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27项),共设139个服务窗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式”办理、“阳光下”操作的快捷服务机制。同时,服务窗口坚持“两集中、八公开”的原则,即各部门行政审批权限集中到一个内设单位,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在服务窗口公开事项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窗口权限。

至2007年底,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走上正式运行轨道;设区的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除钦州、桂林两市正在筹建之外,其余12个市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全自治区110个县(市、区)中,建成使用政务服务中心的有42个,正在筹建的有54个,暂不具备条件设立政务服务中心、但以其他类似方式代替的有14个。崇左、来宾两市率先在全自治区建立起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主研发的“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建立共享信息的行政审批工作模式和管理方法,实现政府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构建涵盖全自治区14个市、75个县和21个城区共111家政务服务中心三级联网服务和行政审批监管评估体系,提高政府行政审批的办事效率。年末,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2063项,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受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4438件,受理23947件,办结21037件,当场办结的即办件达5569件,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提速率为71.16%,群众满意度达到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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