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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2000年发展扶贫异地安置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南栀 版权反馈
【摘要】:异地安置方式有县内安置、地区内安置、自治区内跨地区安置三种。1999年10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跨地区扶贫异地安置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山区移民安置用地暂行规定》,促进贫困山区移民安置用地工作。一批异地安置场点顺利移交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全年投入异地安置场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9亿元。

1998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对大石山区、库淹区缺乏必要生存条件的特别贫困人口有计划地实行异地安置力度,并出台相应的扶贫措施:国有农林牧场的闲置土地以及农村未开发的成片荒山荒坡,要优先优惠给异地安置的群众承包开发;对农村尚未开发的荒山荒坡(包括已分包或未分包到户),除留出合理数量限期开发外,其余可由当地政府依据土地法规采取一次性统一征用为主、租用承包为辅的办法。荒山荒坡的承包期一般定为70年,最少不低于50年;异地安置开发所兴办的各种企业,享受扶贫企业的一切优惠政策;对异地安置贫困户的户口迁出、迁入和扶贫企业招收劳动力一律免收任何费用。其他牵涉异地安置贫困户的各种负担和费用尽量予以减免;异地安置群众的治病、子女上学等待遇与当地群众一视同仁;异地安置的农民进行林果业开发,从投产起减免特产税5年;非贫困县、市,特别是桂东南地区兴办的厂、矿、企业、农林场等,只要是到桂西北贫困地区招聘异地安置劳动力的,有关银行要给予这些企业优先安排贷款。异地安置方式有县内安置、地区内安置、自治区内跨地区安置三种。是年,除北海市的资金基本到达项目外,其他市都没有按时到达,以致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贫困搬迁户进点少。同年,广东无偿援助广西9000万元,帮助河池、百色两地区建立异地安置开发区6个,安置贫困户6000户3万人。

1999年10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跨地区扶贫异地安置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山区移民安置用地暂行规定》,促进贫困山区移民安置用地工作。1998—200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新建安置点41个。在年内建成的安置点中,落实土地面积3.27万公顷,开发土地1.96万公顷,有3万多特困农民通过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

2001年,广西新增异地安置场60个,新建居民点154个,安置贫困农民5617户2.5万人。都安、东兰、凤山三县(自治县)的347户贫困农户迁入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一批异地安置场点顺利移交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全年投入异地安置场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9亿元。动工建设四级公路27条176公里,村级公路295条,饮水工程514处,居民点通电项目562个;坡地改梯田8467公顷;新建移民住房5538套(间)31.38万平方米。投入5482.55万元,征用土地1654.2公顷,大部分搬迁户的生产生活用地得到落实。

大新县下雷镇志兴村下禁屯异地安置场安置贫困农户41户200多人(2002年摄)

2002年,广西投入异地安置扶贫资金1亿多元,主要用于巩固完善历年兴建的异地安置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生产生活用地,确保移民安居乐业。同时新安置贫困搬迁农户8338户3.45万人。年内有163个安置场通过验收。

2003年,广西投入异地安置扶贫资金5675万元,主要用于已移交当地管理的扶贫异地安置场(点)的5.03万困难农户种苗补助和路、水、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紧紧围绕移民稳得住、富得起的目标,开展扶贫异地安置巩固完善工作。在妥善处理移民交接管理问题的同时,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345万元,用于历年异地安置场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开发。(https://www.xing528.com)

2005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268个历年异地安置场1180个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扶助困难农户发展主导产业。同时,安排扶贫资金1500万元用于新的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

2005年住进新居的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峒乡瑶族同胞

天峨县纳福沟移民安置点场地平整场景(2006年摄)

2006年,自治区安排2500万元异地安置巩固完善资金用于改善已搬迁的268个异地安置场1180个安置点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安排2500万元用于新阶段异地安置场(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年内,自治区扶贫办将3个条件成熟的安置场(560户)移交给所在地政府管理。

2000年9月—2007年,自治区安排资金巩固完善历年异地安置场(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安置户的基本生产生活用地,解决和完善房产、户口等安置手续,理顺各种关系,移交迁入地政府管理。健全各种组织,使移民成为当地合法公民,逐步融入当地社会。全自治区8年共新搬迁2.7万户13.5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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