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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进展及经济成果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8月,广东提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倡议,得到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云南、贵州、四川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响应。7月,广西政府代表团和14个市经贸代表团约900人参加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订经贸合作项目159项,投资总额229.66亿元。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协议》,推动建立区域农业合作机制。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进展及经济成果

2003年8月,广东提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倡议,得到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云南、贵州、四川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响应。2004年6月,召开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着重在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教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十大领域推进合作,全面启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战略。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率广西代表团参加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并受自治区主席陆兵委托在论坛上作题为“努力构建交流合作发展的平台”演讲,提出广西“发挥优势、东靠西联、南向发展”的战略构想。7月,广西政府代表团和14个市经贸代表团约900人参加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订经贸合作项目159项,投资总额229.66亿元。是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的要求,专门成立自治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先后组织交通能源环保科技等部门编制相应的专项发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逐渐落实农业、旅游、工商、劳动保障、税务、司法、经贸、流通等部门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各项协议。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协议》,推动建立区域农业合作机制。广西与广东、贵州、海南、湖南、四川、云南等省共同签署旅游合作协议,与广东、贵州建立无障碍旅游区。

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协议》,向广东劳务输出新增31.18万人,组织3.7万人转移到福建就业。根据《海关支持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项措施》,南宁海关与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启动跨关区“多点报关、机场验放”通关监管模式,为广西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提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便利。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参与启动《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科技合作,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十一五”专项规划》,广西首批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9个重大项目列入合作规划。推进信息化合作,共同制定《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专项规划(2006—2010年)》,确定广西参与其中21项信息化合作重大项目;共同推动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在投资环境、产业规划、产业转移、技术研发、加工制造、市场开发等领域的合作。自治区人民政府还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川桂共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协议》,2006年对从事整车运输的川桂两省(自治区)地产时鲜瓜果、新鲜蔬菜等营运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

2004—2006年,广西与泛珠三角区域内地各方签订合作项目4755个,总投资1962.03亿元;与港澳签订合同484个,合同外资18.8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71亿元美元。(www.xing528.com)

2007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加强两省(自治区)合作的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在经贸、交通、能源、旅游、开放以及政府间联系与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全年与福建、江西、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8个省签订合作项目2056项,合同投资总额1049.03亿元;实施项目1974项,自治区外资金到位568.38亿元。

2006年6月6日—10日,在昆明举行的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上,广西各地一批项目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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