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自治区副主席袁凤兰(前左二)到桂林市考察城镇化建设工作
199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钟山、扶绥、桂平、田东、那坡等县(市)的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永福、灵川、北流、龙州、凤山、天峨等县(市)完成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199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调整、完善《广西城镇体系规划(1998—2020)》。广西各市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南宁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永福、灵川、兴安、龙州、德保、凤山、天峨、都安等县(自治县)完成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000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建设厅、计划委员会,根据西部大开发政策和自治区推进城镇化进程,编制完成《广西“十五”城镇发展规划》。该规划目标:至2005年广西城镇人口达到1500万,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23.5%提高到31%。建成超100万人口的城市南宁、柳州2个,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桂林、梧州2个,接近50万人口的城市北海、玉林、钦州、贵港4个,20万—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防城港、贺州、百色、河池、岑溪、北流、桂平、宜州8个,争取达到20万人口的城市来宾、合山、平果、崇左4个,10万—20万人口的小城镇武鸣、邕宁、横县、宾阳、鹿寨、全州6个。
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培育城市(镇)群和城镇带发展。重点抓好以南宁为核心城市的南北钦防城市群建设,积极培育以柳州为中心城市的桂中城镇群,以桂林为中心城市的桂北城镇群,以梧州、玉林、贵港为重心的桂东南城镇群,以河池、宜州为轴心的黔桂走廊城镇带,以百色、平果为轴心的右江走廊城镇带,以贺州、钟山、富川为轴心的桂东北城镇带,以凭祥、崇左、宁明为轴心的桂西南城镇带等规划,为加快广西城镇化进程夯实基础。(www.xing528.com)
2002年,全自治区90个市、县中,86个市、县总体规划获得批准,平乐、昭平、隆安、东兴等县(市)总体规划进入修编或审查报批阶段。
2003年3月,《广西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获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原则通过。年内,全自治区90个市、县基本完成第二轮总体规划修编,柳州、梧州、北海、宁明、大新、武宣等16个市、县着手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全自治区重点镇规划修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修编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2005年,自治区将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纳入环北部湾(南宁)城市群,以便与《广西城镇体系规划》和建设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对接。“十五”期间,98.2%的建制镇和88.9%的集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65%。
2007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钦州、防城港、来宾等南北纵轴上的7座城市;加快以梧州、玉林、贵港为重心的桂东南城镇群(东翼)建设,壮大以百色、平果为轴心的右江河谷走廊城镇带(西翼);培育位于桂东北城镇带、黔桂走廊城镇带和桂西南城镇带上,沟通广东、大西南和东盟等三大通道的贺州、河池、崇左等中心城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