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完成。
2003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前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广西开展规划纲要前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04年,全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对《“十一五”规划纲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并完成一系列规划纲要编制的前期工作,包括组织开展一批关系“十一五”发展重大课题的招标研究,完成对“十五”计划及22个重点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为理清“十一五”发展思路、明确重点奠定基础。
2004年8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成立规划思路研究起草小组,具体负责“十一五”规划思路的研究起草工作。9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规划领导小组。编制规划工作进入第二阶段,用约9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一系列调研活动。按照开放式编制规划的要求,组织规划编制人员到自治区内各市广泛开展调研;赴广东、福建等东部沿海发达省开展规划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其改革开放、加快发展、规划编制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开展专家咨询活动,聘请广西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规划咨询组,对规划思路进行咨询。在北京、南宁、桂林等地召开专家咨询会、座谈会,广泛征求广西内外专家对“十一五”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研究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十一五”规划的发展思路、产业(行业)发展、重大项目等与自治区直属有关部门、各市多次研究衔接,初步筛选出一批“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加强与国家规划的衔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就广西“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设想、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工程项目等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和大公司、大集团的沟通,加强与国家“十一五”总体规划以及重点行业发展、重大项目规划的衔接,一批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专项规划。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第二阶段的规划思路研究工作,于2005年3月8日将报告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www.xing528.com)
2005年5月16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牵头成立了《“十一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5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会议,部署编制75个专项规划,涉及科技、农业和农村、交通、能源、生态环境、工业、信息与高新技术产业、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服务业等10多个方面。6月23日—10月27日,起草小组在集中力量研究起草《“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同时,着手起草《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广西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并广泛征求和吸收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多次修改完善,10月31日,经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起草小组又按照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修改完善《“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于2006年1月7日提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
2006年1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会议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起草小组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进行修改完善,于2006年1月16日由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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