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复旧工作命令下达之经过
根椐台湾占领计划第十五条末项及十月三十日致日本官兵善后连络部长安藤利吉军字第一号命令第二项第十八条之规定,并中央之指示日军缴械后在回国前令其从事复旧工作以补偿我国之损失,因台湾地区受战争破坏之程度不一,有待整理建设,应分先后缓急决定原则,令饬实施。经于卅四年十一月七日由本部召集长官公署各处及海空军各主管决定后,以(34)军字第十九号命令致安藤办理。
乙、复旧主要工作
(34)军字第十九号命令内所含主要工作如次:
(一)海运恢复:1.修理船舶。2.打捞沉船。3.修理船厂及船坞。4.清扫水雷及水中障碍物。5.恢复航行标志。6.修理码头仓库及海军营建。
(二)空运恢复:1.修理飞机。2.恢复修造飞机之工厂。3.修理地上设备。4.油弹器材之集中。5.修理空军营建。
(三)营建整修:1.恢复市容。2.陆军营建修理。3.地方公共建筑物之修理。4.陆上地雷及临时性防空设备之清除。
(四)修复陆上交通:1.修理机车及车辆。2.修理机车及工厂及材料库。3.修理站房月台及货厂。4.修理汽车车站。5.修理沿公路之土方及电线。
(五)恢复工矿生产:1.水泥增产。2.砖瓦增产。3.本料增产,修理用工具零件之增产,以上各项以重要易于修复者为先。
丙、复旧工作及担任部队区分
据连络部呈出之台作命甲第十八号命令,所属施工区分如次:
(一)海运恢复:
1.修理船舶。
2.打捞沉船。
3.修理船厂及船坞。
4.扫海,特以高雄基隆地区为主。
(二)空运恢复:
1.台北南北二飞行场:第八飞行师团。
2.台南飞行场:海军部队。
(三)都市复旧:
基隆市:独立混成第一百十二旅团。
台北市:台北地区复旧作业队。
新竹市:第九师团。
台中市:第八飞行师团。
嘉义市:第七一师团。(www.xing528.com)
台南市:第十二师团。
高雄市:第十二师团及第五十师团之一部。
屏东部:第五十师团。
花莲港、台中市:第十六师团。
(五)修复铁路:保线及轮转器材为重点,铁道第九大队。
(六)通信之复旧:俟以上工作完毕后指示之。
丁、复旧工作之监督及经过情形
复旧工作由各有关机关派员监督指示实施,亦有由其自行监督工作者,惟间因日本军部队解除武装时间之先后,编组开工亦因之而异,所需工具材料因军政各机关正在办理接收,补给亦难如意,尚难达到预期目的。
戊、工作开始及停止时间
日俘复旧工作,于去(卅四)年十一月开始,十二月末美军联络组通知集中待运,分令限于亥月底停止工作,一律遣归原队,集中待运。
己、复旧工作之成绩
复旧工作,其重要而易举者已完成一部,成绩查报为附表(一)、(二)。
附表(一)
台湾省战俘复旧工作实施情形汇报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原文如此。
续表
①原报告此处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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