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结算的内容
1)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办理预付工程备料款。
2)按照双方确定的结算方式开列施工作业计划和工程价款预支单,办理工程预付款。
3)月末(或阶段完成)呈报已完工程月(或阶段)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同时按规定抵扣工程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办理工程款结算。
4)年终已完成工程、未完工程盘点和年终结算。
5)工程竣工时,编写工程竣工书,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二)工程结算的方式
建筑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下面介绍几种工程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
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工程款项,月终实施结算,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对在建施工工程,每月月末(或下月初)由承包商提出已完工程月报表和工程款结算清单,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证并经业主确认后,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业务。目前,我国建安工程项目中,大多采用按月结算的办法。
【小提示】
按月结算时,对已完成的施工部分产品,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检查质量和逐一清点工程量,对质量不合格或未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序内容,不能办理工程结算。(www.xing528.com)
2.分段结算
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其施工形象进度划分为若干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按进度计划规定的施工阶段完成后结算,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种:
1)按施工阶段预支,该施工阶段完工后结算。这种做法是将工程总造价通过计算拆分到各个施工阶段,从而得到各个施工阶段的工程费用。承包商据此填写“工程价款预支账单”,送监理工程师签证并经业主确认后办理结算。
2)按施工阶段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次预支,每次预支金额数应与施工进度大体相一致。此种结算方法的优点是可以简化结算手续,适用于投资少、工期短、技术简单的工程。
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在原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编制调整预算,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的工程价款结算。
4.目标结算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目标结算方式下,承包商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承包商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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