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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及施工要求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战时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口。6人防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8人防3.7.2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中,下列各项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构件;——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出入口、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防护设施;——战时使用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和防爆波地漏。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及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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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2 防空地下室涉及的强条条款

续表

图3-25 顶板底面与室外区域覆土对比示意

图3-26 防护密闭门开向非人防区示意

图3-27 甲乙类房间设置示例

图3-28 物资库主次出入口示例

图3-29 电梯设置示例

图3-30 二等人员掩蔽所次要出入口

图3-31 二等人员掩蔽所主要出入口

图3-32 人防固定电站示例

图3-33 一等人员掩蔽所主要出入口与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主要出入口示例 

图3-34 一等人员掩蔽所次要出入口与专业队队员掩蔽部次要出入口示例

规范原文摘录

1 人防 3.1.3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00m。

注:“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中“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的甲乙类物品。

2 人防 3.2.13

在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并应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当密闭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在密闭隔墙上开设门洞时,应设置密闭门。

3 人防 3.2.15

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防空地下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上部建筑为砌体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平面,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具有取土条件的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0.50m,并应在临战时按下述要求在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外侧覆土,覆土的断面应为梯形。其上部水平段的宽度不得小于1.0m,高度不得低于防空地下室顶板的上表面,其水平段外侧为斜坡,其坡度不得大于1:3(高:宽);

2)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0m,且其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武器爆炸、防核武器爆炸、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2 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该地下室净高的1/2,且其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武器爆炸、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4 人防 3.3.1(节选)

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空地下室的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竖井式除外)。战时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口(符合第3.3.2条规定的防空地下室除外)。

5 人防 3.3.6(节选)

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人防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防门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表3.3.6的规定,并按由外到内的顺序,设置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表3.3.6 出入口人防门设置数量

2 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

注:人防门系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统称。

6 人防 3.3.26(www.xing528.com)

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7 人防 3.6.6(节选)

柴油电站的贮油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2 贮油间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与其相连接的房间(或走道)地面150~200mm或设门槛

3 严禁柴油机排烟管、通风管、电线、电缆等穿过贮油间。

8 人防 3.7.2

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中,下列各项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

——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构件;

——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出入口、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防护设施;

——战时使用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和防爆波地漏

9 人防消 3.1.2

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

10 人防消 3.1.6(节选)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2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11 人防消 3.1.10

柴油发电机房和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设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第3款的规定;

2 柴油发电机房与电站控制室之间的密闭观察窗除应符合密闭要求外,还应达到甲级防火窗的性能;

3 柴油发电机房与电站控制室之间的连接通道处,应设置一道具有甲级防火门耐火性能的门,并应常闭;

4 储油间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

12 人防消 4.1.1(节选)

人防工程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5 工程内设置有旅店、病房、员工宿舍时,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13 人防消 4.1.6

当人防工程地面建有建筑物,且与地下一、二层有中庭相通或地下一、二层有中庭相通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多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本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6.3.1条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14 人防消 4.3.3

本规范允许使用的可燃气体和丙类液体管道,除可穿过柴油发电机房、燃油锅炉房的储油间与机房间的防火墙外,严禁穿过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当其他管道需要穿过防火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管道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还应符合本规范第6.7.6条的规定。

15 人防消 4.3.4

通过防火墙或设置有防火门的隔墙处的管道和管线沟,应采用不燃材料将通过处的空隙紧密填塞。

16 人防消 4.4.2(节选)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防火分区分隔处安全出口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当使用功能上确实需要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在其旁设置与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走道相通的甲级防火门;

2 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4 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代替甲级防火门时,其耐火性能应符合甲级防火门的要求;且不得用于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处;

5 常开的防火门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17 人防消 5.2.1

设有下列公共活动场所的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 电影院、礼堂;

2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医院、旅馆

3 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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