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语·里仁》中,孔子阐述了富贵当“取之有道”的鲜明态度。“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慕富贵、厌贫贱是人之本性,然须取之有道,符合“仁”的标准,否则必不能行之久远,虽得之必失之。后面一句接着申明君子当持守“仁”,取之有道、安然自处,不管是在衣食举手投足之间,还是仓促急遽、颠仆困顿之际,否则何以名为“君子”,如其所言“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14]。钱穆先生认为,仁者之心得自天赋,处常境而疏忽,遭变故而摇移。人之不仁非由于难得,乃是由于轻去之。唯君子能安处一切境遇而不去仁,是故谓之君子。[15]
随后《述而》篇对“取之有道”有进一步的论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意思是说财富如果可以求得,就算是执鞭贱职也愿意接受。如不可求,还是从吾所好吧!根据周礼,有两种人从事“执鞭”的贱职。一是古代天子、诸侯出入时,拿着皮鞭驱使行人让道者;另一种是市场的守门人,手持皮鞭维持秩序。杨伯峻先生认为文中的“执鞭”系指后者,因本条讲的是求财,市场是财富聚集之处。钱穆先生认为这里有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之义,对财富不可存求而必得之心,如不可求则非此道,故还从吾好,这里“吾之所好”当为“道”,正与安贫乐道相合。[16]本章另外一条“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则是借粗食、冷水的简陋生活条件继续表明态度和心志,即做不正当的事情而得来的富贵,于其而言都是浮云。这正与《中庸》“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句相合,读来风情高邈,吾辈当心领神会。
有立有破。前面多是倡导对财富要“取之有道”,后面章节则对不义之财表示不齿甚至谴责。《泰伯》篇中以此为耻:“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即说如果国家政治黑暗而自己富贵是可耻之事,因之是不能善道之征。[17]《先进》篇则直接谴责鲁国季氏及弟子冉求的不义,“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季氏以诸侯之卿而富于王朝之周公,所得多为聚敛之财,而孔门弟子冉求却是其聚敛不义之财的左右手,所以孔子名义上号召门人声讨冉求,实际上是讨伐季氏。[18](www.xing528.com)
以上的儒家财富观,到了明代儿童启蒙读物《增广贤文》中演变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合理合法地谋求财富,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为牟取暴利而无所不用其极的不法行为,如毒奶粉、地沟油等等,不一而足、人神共愤。对此,在不断完善立法与司法的同时,当从源头上镜鉴儒家“取之有道”的财富观,针对百姓日用伦常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此德上法下,德润人心,法安天下,共同完善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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