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不敬”和“惰”。《左传》《国语》记载同一事件的两段异文为研究的深入提供了契机:
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受玉惰。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3]
襄王使邵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吕甥、郄芮相晋侯不敬,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内史过归,以告王曰:“晋不亡,其君必无后。且吕、郄将不免……”[4]
以上两段文字讲的都是周襄王派召武公、内史过册命晋惠公一事,由于《国语·周语上》中内史过对此事的评论较长,我们在此做了节略处理。这两段文字较为明显的不同是:在叙述晋惠公受玉这一过程时,《左传》的记载是“受玉惰”,而《国语》则是“执玉卑,拜不稽首”,杜预、韦昭、孔颖达等注疏家对此皆未加辨析。清儒段玉裁云:“僖公十一年《左传》曰:‘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受玉惰。’许‘受’作‘执’。按《国语》作‘晋侯执玉卑’。盖或二书相涉之故。”[5]杨伯峻先生亦云:“《周语上》作‘执玉卑,拜不稽首’,盖即‘受玉惰’也。”[6]沈玉成先生将“受玉惰”译为“接受瑞玉的时候显得懒洋洋”[7],可见他认为“惰”是指行为上的懒惰。韦昭《注》云:“玉,信圭,侯所执,长七寸。卑,下也。《礼》,执天子器则尚衡。稽首,首至地也。”[8]即按照礼制,执礼器应平正适中,而晋惠公把玉拿得偏低,而且跪拜时头未触地,可见《国语》的记载当来自史官对现场的实录。那么《左传》记载的“受玉惰”该如何理解呢?《说文解字》云:“憜(即惰),不敬也”[9],上举《左传》僖公十一年、成公十三年皆将“敬”“惰”对举,可见“惰”与“敬”在意思上正相反。[10]此外,《左传》僖公十一年,内史过向周王复命时云:“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由此亦可推知“受玉惰”即受玉“不敬”。
从晋惠公的行为来看,并未在受玉时“显得懒洋洋”,而是所行之礼不符合礼仪制度。[11]可见“惰”不是行为上的懒惰,而是精神上的懈怠、不警惕。那么,文中的“敬”有精神上的警惕、戒备之义也就显而易见了。《国语·周语上》内史过对此事有“不敬王命,弃其礼也”[12]的评论,即晋侯没有在精神上保持对王命的警惕、敬畏,故此才导致“执玉卑,拜不稽首”这种违礼行为的发生。然而,如果没有《国语·周语上》的那段异文作为参照,我们便无从得知《左传》所载晋侯“不敬”“受玉惰”的真实情况,极易从字面上作望文生义之解。(www.xing528.com)
上面提到有关春秋时人的“敬”,其实传承自西周初年周公反复强调的“敬德”。《尚书》中“敬德”(包括“敬厥德”)共出现7次,其中有5次见于《召诰》,另外2次则分别见于《君奭》和《无逸》。关于“敬德”一词,郭沫若先生认为:“德字照字面上看来是从徝(古直字)从心,意思是把心思放端正……但从《周书》和‘周彝’看来,德字不仅包括着主观方面的修养,同时也包括客观方面的规模——后人所谓‘礼’……礼是由德的客观方面的节文所蜕化下来的,古代有德者的一切正当行为的方式汇集了下来便成为后代的礼。”[13]王德培先生也指出:“周初德字只当作一种‘行为’或‘作为’的意思来使用。单一个德字,既可表示善行,也可表示恶行。”[14]这就明确了“德”字在周初主要指“行为”或“作为”,而尚未发展成为后来的精神品行之“德”,与郭说基本一致。王先生进而指出,“敬德”并非“崇敬道德”,而是“警惕行为”。这其实是将“敬”读为“警”[15],即“警惕”的意思,笔者对此深表赞同。
行文至此,再将上举《左传》成公十三年的那段文字与上面那组异文相对比,可知成子之所以被评价为“不敬”“惰”,当是由于在受脤仪式上违反相关礼制的缘故。然而由于没有相应的异文作参照,故无从得知其具体违礼行为。据笔者粗略统计,《左传》中类似的例子有近20个,为行文简洁,我们仅从每个事类中选取1例列表如下:
表1 《左传》所见“不敬”情况举例表
在《左传》近20个“不敬”或“惰”的例子中,绝大多数都没有僖公十一年那则“册命”类例子那样幸运,因有相关的异文作为参照而可得窥其具体违礼行为。即便如此,我们仍可得知,但凡得到“不敬”或“惰”一类评价的,大抵是因缺少警惕和敬畏之心而在行为上违反礼制,这显然是对周初以来“敬德”传统的破坏。上表中贵族的违礼行为涵盖会朝、宴飨、丧葬、戎事、册命、慰劳等诸多事项,而这些在当时皆统称为正(政)或事,即“政事”。自西周以来,这种对待“政事”的“敬”一直受到高度重视[16],如“若茍(敬)乃正,毋废朕命!”(大盂鼎,《集成》2837,西周早期)“敬夙夕用事”(元年师簋,《集成》4279,西周晚期),这两则西周铜器铭文中的“正”(政)或“事”其实指的都是“政事”。逮至春秋时期,这种观念依然存在,如“动莫若敬”(《国语·周语下》羊舌肸引西周史佚之言)“执事敬”(《论语·子路》)“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论语·卫灵公》)“事思敬”(《论语·季氏》)。那么,为何要以“敬”的状态对待政事呢?这就涉及我们下文要谈到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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