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11月20日,下午3点左右,肇昌盛秉舟的和兴丝行遭太湖强盗抢劫,因所抢货物巨大,又因盛本人的影响力,这次事故刊登在《申报》上。而对于盛氏家族来说,也是一次巨大损失,因这次遭抢,盛氏也慢慢及盛而衰,作为盛氏的血泪仇恨,在盛氏子孙中也是代代相传。以下是盛贯一的讲述:
听祖父讲,强盗从西边崇德县城方向来。有四、五只强盗船,都是小船,行动快,每只船上有十来个强盗。强盗身上有木壳枪,枪的筒子较长,木头壳子的柄上系着长长红缨,别在腰里,红缨在一侧长长拖下来。强盗上岸后,按他们自己事先分工,一部分站在塘口放哨,从丝行西边约200米的地方,有个烂泥塘,称沙泥塘口。放哨的强盗就从这沙泥塘口站往东,隔一段站一个,一直到七佛柱。另一部分便直接驱入丝行,将丝行里面的人赶入内室,并警告:所有人都不准出来,包括长工、佣人,出来一律格杀勿论!接着就把一捆捆的丝、丝包、银园等装入丝行的一艘8吨驳船。其时整个肇昌集镇,家家门户紧闭,不敢外出报警,更不敢驱贼。当时盛家有四支枪,两支勃朗宁手枪,两支长枪。盛秉舟四子盛菊人,拿了勃朗宁手枪,悄悄绕到塘河对岸,那里有一片坟场,他躲在坟场里,试了几次,终究没有开枪。因为这勃朗宁手枪射程短,防身可以,但这么远的距离就无法射伤强盗;二则强盗人多,枪声一响,自己孤身一人,反被强盗拿下是轻而易举事。
其时崇德县第四高等小学设在四只并厅的一个厅堂内,校内财物也有损失。半个时辰不到,盗贼即满载而去,去时还将盛秉周的一只坐船也抢了去。盛秉周的这只坐船做工极精致,两侧有雕花玻璃窗,雕工极细致,上有雨棚。每每出行,船头站一敲锣者,两侧各有四个护卫。船到斜桥、长安等,大家都能认出这是盛秉周的船。现在强盗把船抢了去,窗与棚因是脱卸的,所以一直堆在家里。我小时记得塞在后面的羊棚上,后来拿出来当柴火烧饭了。上面的彩色玻璃还是完好无损的。
盗贼从丰广桥港往南走,因装了抢去的货物,走得并不快,但当警察赶来时,盗贼到底是逃脱了。(www.xing528.com)
关于这次盗抢事件,历史资料如下记载:
民国2年(1913)11月20日《申报》载:“石门塘东肇昌桥于本月三点二十分钟时突来盗船四艘,盗匪四十余人,先入和兴丝行内栈,将原件细丝九包并零丝二千余两一并劫去,即向东盛秉舟、五舟、琴如等三家内室衣物、银洋尽行掳去,又劫去船一艘,复入县立第四高等小学校教员学生寄宿内衣物行李被劫一空。校长周君沧舲卧校中,身上皮马褂亦被剥去。校中小学生三人惊恐成病,被殴伤者四人。共计劫去赃物约有一万余金。该盗皆执后膛枪,开放不绝,无人敢抵御。迨四处鸣锣集众,该盗始呼啸而去,而其时已四点半钟,立刻飞报县署派警追捕,该匪已杳如黄鹤矣。”
民国初年《浙江公报》,中华民国二年十一月胡文藻浙江高等监察厅训令四百三十六号:安据石门县审检所呈本年十一月十七日据肇昌桥事主盛浚、盛溥、盛国均、周宗文等呈报,浚等兄弟叔侄三家与和兴丝行及县立第四高等小学校均属毗屋连居,阴历十月二十日下午三点半钟被盗四十余人各执后膛洋枪先由校门直入,次至和兴丝行内栈,复至溥及国均两家卧房后至浚家内室,先后分投搜劫丝件等物,捕被拒伤三人而去所失各藏约计一万余金,请求勘验缉等情到所据查该处离城十二里,随即水上警察追缉一面会营驰旨勘验属实,除添派警探勒限严缉并分别函请邻封各营县一并协拿是案脏盗务获究报外仰通即各属一体协缉等情除指令外和亟令仰所厅一体查照协缉务获此令。中华民国二年十二月一日浙江高等监察厅检察长王天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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