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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规定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2.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第6.2.1条规定混凝土拌和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规定

14.2.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4.2.2条规定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风管的耐火极限时间应符合系统防火设计的规定。

14.2.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4.2.5条规定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内层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14.2.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5.2.7条规定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14.2.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6.2.2条规定当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 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

14.2.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6.2.3条规定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 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静电接地装置;

3 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的风管系统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不得设置接口

4 室外风管系统的拉索等金属固定件严禁与避雷针或避雷网连接。

14.2.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7.2.2条规定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必须装设防护罩、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14.2.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7.2.10条规定静电式空气净化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可靠连接。

14.2.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7.2.11条规定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外露的接线柱应加设安全防护罩;

2 电加热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PE线可靠连接;

3 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14.2.9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8.2.4条规定燃油管道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4.2.1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8.2.5条规定燃气管道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

2 当燃气供气管道压力大于5 kPa时,焊缝无损检测应按设计要求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对全部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并合格;

3 燃气管道吹扫和压力试验的介质应采用空气或氯气,严禁采用水。(www.xing528.com)

14.2.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第3.1.5条规定施工图变更需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当施工图变更涉及通风与空调工程的使用效果和节能效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应获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确认。

14.2.1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第11.1.2条规定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14.2.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第16.1.1条规定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的试运行与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与调试、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与调试。

14.2.14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第1.0.4条规定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空调系统,必须经过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性要求,并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14.2.15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第3.0.6条规定太阳能集热系统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使用条件采取防过热、防冻、防结垢、防雷、防雹、抗风、抗震和保证电气安全等技术措施。

14.2.16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第5.3.3条规定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14.2.17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第5.4.2条规定结构设计应为太阳能空调系统安装埋设预埋件或其他连接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14.2.18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第5.6.2条规定太阳能空调系统中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

14.2.19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第6.1.1条规定太阳能空调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屋面防水层和附属设施,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的能力。

14.2.2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4.6.11条规定产生化学、放射、微生物等有害气溶胶或易燃、易爆场合的观察窗,应采用不易破碎爆裂的材料制作。

14.2.2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5.5.6条规定在回、排风口上安有高效过滤器的洁净室及生物安全柜等装备,在安装前应用现场检漏装置对高效过滤器扫描检漏,并应确认无漏后安装。回、排风口安装后,对非零泄漏边框密封结构,应再对其边框扫描检漏,并应确认无漏;当无法对边框扫描检漏时,必须进行生物学等专门评价。

14.2.22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5.5.7条规定当在回、排风口上安装动态气流密封排风装置时,应将正压接管与接嘴牢靠连接,压差表应安装于排风装置近旁目测高度处。排风装置中的高效过滤器应在装置外进行扫描检漏,并应确认无漏后再安入装置。

14.2.23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5.5.8条规定当回、排风口通过的空气含有高危险性生物气溶胶时,在改建洁净室拆装其回、排风过滤器前必须对风口进行消毒,工作人员人身应有防护措施。

14.2.24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5.6.7条规定用于以过滤生物气溶胶为主要目的、5级或5级以上洁净室或者有专门要求的送风末端高效过滤器或其末端装置安装后,应逐台进行现场扫描检漏,并应合格。

14.2.25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6.3.7条规定医用气体管道安装后应加色标。不同气体管道上的接口应专用,不得通用

14.2.26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6.4.1条规定可燃气体和高纯气体等特殊气体阀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管路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对系统进行强度试验。强度试验应采用气压试验,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不得采用水压试验。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大于0.6 MPa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气压试验。

14.2.27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第11.4.3条规定生物安全柜安装就位之后,连接排风管道之前,应对高效过滤器安装边框及整个滤芯面扫描检漏。当为零泄漏排风装置时,应对滤芯面检漏。

14.2.28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2010第5.4.6条规定严禁在管道内有压力的情况下进行焊接。

14.2.29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2010第5.5.3条规定当多联机空调系统需要排空制冷剂进行维修时,应使用专用回收机对系统内剩余的制冷剂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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