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师发展促进者,应在帮助教师提升自我的同时,帮助他们更好地担负起大学教师应肩负的“培育完人”和“从事科研”的双重责任,这不仅仅在于教师发展促进者的自身责任,更重要的是探究有效的教师职业发展途径乃是高等教育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育部,2010)。任何一项教育改革理念的实施,都离不开教师以及教师职业发展,所以,探寻促进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变得非常必要。
而高校教师职业发展途径有效与否,应主要看这一途径是否促进了高校教师素质的提高和教师的职业发展,亦即是否提供了合适的职业发展模式。一方面,看其是否能够有效促进教师自我反思,审视自己生存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反思自己的教育实践,促进自我学习和集体学习;另一方面,看其是否能够为教师提供更多机会作为“社会个体”与他人进行互动、交流和分享(Shulman & Shulman,2004)。而要提供这样合适的职业发展途径,教师发展促进者应首先考察教师作为“职业人”和“社会个体”所存在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换言之,任何一个教师职业发展模式若想有效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和提升教师素质,帮助教师实施教育改革理念,必须视教师为有独立思想和独立人格的主体,本着“客户至上”(client-centered)的原则(Nunan,1989;Carless,2004)来实施教师发展项目。
“客户至上”的原则就是在教师发展项目中,应基于教师特定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充分考虑他们在这一特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的个人经历和职业状态,考察他们的职业发展需求,以便支持教师职业发展、专业成长和教师变化(Guskey,2002;Huang & Bao,2006)。在这种“客户至上”的教师发展模式中,教师发展促进者应该与高校教师一道了解教师所特定的生存和工作现状以及未来职业发展需求,这是由于教师所处社会文化环境存在差异,在一个地区有效的教师发展模式在另一地区不一定有效。(www.xing528.com)
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呼唤的各地区高校的自主、自由和自治(教育部,2010),不仅为教师发展促进者发展、实施、评估教师发展项目提供了可能,同时也是实施教育改革理念的必然之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