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农业部发出公告要求在5年内逐步削减、禁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到2006年年初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除仅保留原药生产企业的70个单剂产品外,其余457个混配产品和284个单剂产品全部撤销农药登记,一律禁止销售。陕西省组织对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457个复配制剂、70个单剂产品进行清查清缴,杜绝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市场上销售的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总量由以前的800吨下降到100吨左右,使用范围也大幅度缩小。
2006年4月,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膦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2006年11月省农业厅发布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通告,对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库存处理、市场管理、宣传引导等提出要求。全省农药经营单位向生产企业清退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50多吨,各级农药管理机构收缴5.15吨。2007年省内基本停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2010年4月,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联合下发《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高毒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同年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组织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开展禁用农药清查清缴,限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2011年4月开始在延安市进行定点经营试点,全市确定20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2年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通知》,确定2012年5月1日起全省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定印发《陕西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审批程序》,实行总量控制,落实监管责任,推行高毒农药购销备案、专柜经营、销售台账、实名购买、公开承诺5项制度。2015年全省实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共审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255家。果树蔬菜面积超过70%的11个县全面禁止高毒农药销售使用。(www.xing528.com)
2008年以后,农业部要求每年进行高毒农药专项整治,陕西省多次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大排查,异地封存高毒高风险农药6800余吨,收缴高毒农药1500公斤,联合工商部门清查农药经营单位资质,取缔无证经营摊点920家,停业整顿68家。2014~2015年,依托农业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为126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配备计算机、扫码枪、身份证识别器等电子信息设备,实现高毒农药扫码进货、扫码销售、电子台账等功能利用,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系统。
2015年全省注册农药经营单位9742家,其中省级52家、市级24家、县级981家,乡村门店8685家,从事农药经营1.6万人。其中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410家,国家严格控制的中低毒限用农药销售点1877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门店12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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