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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种子市场监管成果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农业部门每年开展《种子法》宣传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引导农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进行春、夏、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突出重点作物、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各级农业、公安、工商部门依法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查处坑农害农涉种案件,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陕西省制订实施方案,推进种子打假护权行动,保持严查高压态势,清理整顿不合格种子企业,查处种子案件。

陕西省种子市场监管成果

随着种子经营市场的放开,市场监管任务日趋繁重。各级农业部门每年开展《种子法》宣传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引导农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进行春、夏、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突出重点作物、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不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种子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法律素质。强化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加强种子经营备案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媒体披露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民权益。

1986年开始省农业厅调研起草《陕西省种子管理条例》,1988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实施,1989年5月国务院颁布《种子管理条例》,使种子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查处种子违法行为有了法规依据。1993年查处假“秦油2号”种子案件76起,查实非法倒贩假种子47万公斤,案值450多万元;1994年查处造成北方冬麦区和长江麦区10多个省、数十万亩小麦严重减产的推广未经审定的“超大穗”小麦种子案;1995年查处纯度仅47.5%、致使2600多亩玉米严重减产的“陕单9号”劣玉米种子案,均依法予以处理。

1996年省农业厅成立种子执法领导小组,加强种子行政执法工作领导。1999年1月,省农业厅委托省种子管理站负责种子行政执法工作。(www.xing528.com)

2000年12月《种子法》实施,2003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种子法》实施办法。各级农业、公安、工商部门依法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查处坑农害农涉种案件,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省农业厅2004年查处杨凌中农种业公司违法加工转基因棉花种子,没收违法所得28.2万元、种子9480公斤,罚款10万元。西安市农委2011年查处西安博农种业公司制售假玉米种子,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公司负责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7万元,吊销其种子经营许可证。

2010年和2011年,农业部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2012~2015年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陕西省制订实施方案,推进种子打假护权行动,保持严查高压态势,清理整顿不合格种子企业,查处种子案件。2010~2015年,全省立案查处种子案件410起,涉案种子货值13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61.8万元,打击了种子违法行为,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和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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