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试验是农作物品种审定的重要依据,陕西省品种审定机构对小麦、玉米、水稻、油菜、棉花、大豆、马铃薯七大类作物组织进行品种试验,包括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等内容。
1978年和1983年,省种子公司两次修订《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暂行办法》,提出跨地区作物品种由省级种子管理机构安排区域试验,地区性作物品种、小宗作物由省种子机构委托地市安排试验。地市不便安排试验的可委托试验,但试验方案需经省种子管理机构同意。从此,试验管理分工明确,种子管理机构职责清楚。
1988年9月28日,陕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陕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1989年3月国务院也颁布《种子管理条例》,均对品种试验做出规定,要求报审品种必须经过试验示范。
1990年开始,农业部和省财政安排试验点建设资金,每点5000~10000元,逐步对市、县承担的80多个试验点进行装备。省农业厅2015年在海南省乐东县利国镇建成南繁育种基地,还在杨凌示范区和富平县建设了新品种示范园,分别配备品种试验相关仪器设备。以后逐年扩大增加品种区域试验点数量,2015年全省共有各种试验站点100多个,试验作物包括小麦、玉米、油菜、水稻、棉花、大豆等。
图3-3-1 陕西省南繁育种基地(海南)(www.xing528.com)
图3-3-2 陕西新品种试验园(杨凌)
2000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种子法》。2000年后试验工作进一步规范,明确报审品种必须经过预试、区试、生产试验三个环节。申请参加试验的新品种,首先要通过预备试验,符合审定标准的,再进入区试,第一年区试结果达到标准的,第二年与生产试验同步进行。既坚持严格选拔品种,又加快了品种审定推广速度,也节约试验成本。
2010年全国农技中心印发《国家玉米品种区试实施方案》,明确玉米试验参试品种实行编码制,2011年所有作物试验参试品种全部实行编码制。确定从征集品种进行编码、制订试验方案、下发种子、试验观测、汇总数据、资料总结、完成后解码的工作流程,保证试验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为一年一度的品种审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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