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农牧渔业部转发湖北省长安县授权农业部门进行化肥质量监测职能、河北省三河县、安徽省嘉山县对市场销售化肥进行抽检,省农牧厅及时印发各地,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参照实施。
1986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化肥生产经销中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部门做好肥料监测鉴定工作。1987年省农牧厅、省标准局印发化肥质量监测实施细则,省土肥站积极组织实施,完善化验检测设施,于1988年7月挂陕西省化肥质量监测站牌子。并协助县市设立化验室,培训化验业务骨干。
1989年9月,农业部颁布《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暂行规定》,要求省市土肥技术部门积极向全国化肥质量检测中心推荐成熟企业和产品。1991年陕西省农牧厅发文要求加强肥料市场管理,确定省土肥站负责办理复混肥料登记工作。1992年省土肥站印发公布复混肥料检验登记办法,开始肥料登记。
1994年对复混肥料生产企业和肥料产品实施检验登记。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检查,省化肥质量监测站抽检样品办理登记,省内产品登记率达95%以上。(www.xing528.com)
2000年农业部正式颁布《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建立肥料登记管理制度,省农业厅确定省土肥站承担具体业务。2007年全省304家企业办理了700多个肥料产品登记。
2009年农业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厅要求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管理,强调严格审批权限和肥料登记范围,规范登记要求,完善技术方法和管理要点,严格登记把关。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办理肥料登记企业213家、产品494个。推荐部级肥料登记企业139家、254个产品。
根据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2015年11月10日后取消外省肥料产品备案。2015年省农业厅制定印发《行政检查监督肥料管理制度》《有机肥料考核办法》《陕西省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细化监督措施,加强肥料市场管理力度,确保肥料产品质量安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