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晚期到战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和生产工具、技术的改进以及生产者劳动积极性的提高有密切关系。
生产工具方面所出现的革命性变革,主要是铁器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春秋末年已经有了铁器,但不普及。进入战国后,无论农业还是手工业,都已离不开铁工具。在《孟子》书里已提到铁耕。《管子》则以为:农夫必须有铁制的耒、耜、铫,女工必须有针和刀,制车工必须有斤、锯、锥、凿,否则他们就不能成其事。据现在所知,河南、陕西、山西、山东、河北、辽宁、湖南、湖北等省都出土过战国铁工具,可见当时使用铁器的区域异常广阔。而且铁工具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如有锄、臿、镰、銍等农具,也有斧、锛、凿、刀等手工工具,在同一种工具中又有大小或不同式样的差异。在青铜器时代,铜工具往往和木、石、骨、蚌制成的工具并存。到战国时,不仅木、石工具渐渐消失,就是青铜工具也日益减少。锐利而坚固的铁工具大量地使用于农业和手工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战国时井田制瓦解,田地不再由各家共耕,魏国有“行田”之制,即将土地分成小块,每家农民可受地百亩。其他各国也如此,除百亩之田,还有小块宅圃之地。小农对田地虽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但耕作是由五口之家的小农所独力完成,国家每年按其产量征收十一之税,故耕作可以多收多得,农民对种田有很大的积极性。另外,社会上出现了具有独立经济地位的手工业者和商人,其中有些人因经营得法而发财致富。总之,战国时期,因为农业、手工业中个体经营的加强,促使社会生产力迅速提高,经济很快繁荣起来。
农业
战国时期,农具和耕作技术都有改进和提高。农具仍以耒、臿为主,但不同于过去者是在木制的耒、臿上套上了铁口。其他如锄、铲、镰等也都是铁制的,在长江流域仍以青铜工具为多,但类型也多于以往。各地都大大改变了长期以来以木、石、骨、蚌来制作工具的局面。云梦秦律中有“田牛”和“其以牛田”的记载,表明耕作中已使用牛,有关牛耕的具体情况在文献中记载极少,表明牛耕并不普遍。
铁农具使用的结果,既增强了开荒的能力,使可耕地面积增多,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农产品,又可深耕。《孟子》、《韩非子》有“深耕易耨”,“耕者且深,耨者熟耘”的说法,是当时普遍推行深耕的确证。《庄子》说:“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蘩以滋。”耰是除草和松土,若使耰和深耕配合起来,种出的谷物,不仅颗粒饱满,而且结实也更多。《吕氏春秋》说深耕的另一好处是:“大草不生,又无螟蜮。”即可减轻草害和虫害。由于深耕的好处甚多,所以受到人们普遍重视。
施肥也有很大发展。《荀子》说:“多粪肥田,是夫众庶之事。”并认为田肥,就可多收谷实。“粪”,是指以水沤草或焚草为灰。当时农民于夏末芟刈杂草,俟其干后纵火以焚之,经过大雨,使田地既不长草,又起到施肥的作用。又有施种肥之法,据《周礼》记载,用不同兽骨之汁浸泡各种种子,能使作物生长得更好。
人们对人工灌溉也很重视。《庄子》中说当时有一种名为桔槔的工具,利用杠杆原理以汲水。对于小面积的灌溉颇为方便。田间则普遍修建灌溉的沟渠和水闸或堤防,以便蓄水和排水,保证农田不受旱涝之灾。另外还有大规模的人工河道或其他水利工程。魏在惠王时,曾开大沟,引黄河之水入圃田泽(今河南中牟西),又引圃田之水到大梁。魏襄王时,邺(今河北临漳)令史起,开渠引漳水灌溉邺一带的田地,使盐碱地变为良田。秦昭王时,蜀郡将李冰在今四川灌县修都江堰,解除了岷江的水害,并使成都大平原获得灌溉和航运之利。战国末年,秦用韩水工郑国,在关中开渠以沟通泾、洛二水,即有名的郑国渠,渠两岸的“泽卤之地”四万余顷,变成“收皆亩一钟”的良田,关中成为沃野,秦因此更加富足。这类大规模的工程,改变了某些地区的经济面貌。
随着农业经验的丰富,出现了一些有关农学的著作,如《管子》的《地员篇》就记录了许多有关辨认土壤的知识,并指出应根据土壤的情况种植适当的作物。《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是战国末农学著作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书中对整地保墒、间种、行种以及通风日照对作物生长的作用,适时收割的重要性等都有精当的论述。可见当时农业正朝着精耕细作的方向发展。
农业的发达,使产量有所提高。据李悝的估计,魏国一百亩田平常年景可收一百五十石,如遇大丰收可达三百石或六百石。《孟子》说: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田,上者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吕氏春秋》也说“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而不可以损”。这些话表明,当时五口之家耕田百亩,其收成除供其家庭消费外,还能养活多少不等的非农业人口,为社会上提供较过去更多的一些剩余产品,从而加强了农业和手工业、劳心和劳力之间的分工。这是战国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重要物质条件。(www.xing528.com)
农业、手工业分工的加强,促进了产品交换的发达。当时手工业者不耕田能得到粮食;农夫不从事手工业,也能得到布帛和陶器、铁器。
交换的频繁使许多物品都进入市场而成为可以买卖的商品。《荀子》说当时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翮、齿革、丹干,东方的织物和鱼、盐,西方的皮革、文旄,都出现于中原的市场之上。商业有一种巨大的吸引力,可以把出产在遥远地方的特产集中在一起。《史记》的《货殖列传》开列出市场上名目繁多的商品名称,从农产品、手工业产品到矿产品、畜牧产品等物,几乎是应有尽有。据云梦秦律,可知秦国从粟、麻、丝、牛、羊、豚、鸡、鱼到脂、胶、筋、角以及铜器、铁器,都是可以买卖的商品。甚至有的不动产如房舍、园圃也开始商品化,土地买卖开始出现,但不普遍。在商品浪潮的冲击下,人也转化成一种特殊商品。如《史记》在说到马、牛、羊这类牲口的同时,还提到“僮手指千”。
为了适应商业交换的需要,金属铸币开始大量使用。大约在春秋末年,晋、周等国已有青铜空首布流通于市场,以后变为小型平首布,三晋和燕都铸造这种小布。而燕、齐两国以铜刀币为主。布和刀的发行量很大,上面一般有铸地的地名,常见者有安阳、晋阳、安邑、蒲坂、高都、离石、白人、节墨等一百多个城邑名。三晋和周还铸造过圆孔圆钱。战国晚期,齐、燕则通行方孔圆钱。楚国的铜币较特殊,是仿海贝形的铜贝,俗称“蚁鼻钱”。当时除用铜币外,也以黄金为币,尤以楚为最突出。楚金币是圆形金饼或是锭形金版,上面打有郢爰、陈爰之类的戳印。中原诸国也用圆形金饼,唯数量比楚为少。战国金币在使用时可切割成小块,是与铜币不同的称量货币。各地出土的铜币、金币数量很多,多者几十枚或成百上千,表明当时已有大量的货币投入于流通。
随着商业的发达,许多城邑都划出一定的地段、范围作为交易场所的市。市里面分成若干列,即出售货物的“市肆”。市里有国家派去的市啬夫、市掾、市者等官吏,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收税和维持秩序。
大城邑中还开设不少的手工作坊。如在河北易县的燕下都和山东齐临淄古城遗址中发现有制陶、铜器、骨器、铸钱等作坊的遗迹。当时不少的城邑成为货物的产销中心。工商业的影响促使城邑发展,一是人口的大量增加,二是城邑规模的扩大。《战国策》说战国以前,“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而战国时则“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从这一对比中,清楚地看到了战国和战国以前的明显差别。《墨子》、《孟子》等书都说当时有“五里之城,七里之郭”,则这类大城郭比比皆是。从城市人口来看,万家之邑并非最大者,据银雀山出土的《库法》,书中指明大县为两万家,中、小县为一万五千家或一万家。则战国时大县,其人口总数当在十万左右。国都的人口更多,如齐的临淄多达七万户,人口达三十余万。《战国策》说临淄城内的大街之上,“车毂击,人肩摩”,“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狗”,这里绘出都市的繁荣,有些居民过着富裕的生活。
商业的发展,使商人开始具有独立经济地位,这和以前的商人隶属于官府的情况大为不同。战国时有名的大商人白圭,根据“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准则,在掌握了有利时机后,靠贱买贵卖以获取厚利。当时“言治生,祖白圭”,可见白圭的经商理论被别的商人奉为信条。商人也经营高利贷,当时称高利贷资本为“子贷金钱”,又称“倍贷”。高利贷以小生产者为其主要剥削对象。商人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财富后,对生产者起到支配作用。司马迁曾指出:“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百)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富人虽无尺寸之封禄,但可与千户侯相埒,故他称这种富豪为“素封”。大商人子贡来往于各地,所到之处,君主“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极有威势的贵族也都相形见绌。在商业和利润的影响下,社会上的人都逐利不休。有些人甚至为了“利”或“财用”可以“不避刀锯之诛”,社会秩序和道德观念都受到了不断的冲击。
商人靠剥削农民和手工业者而致富,损害了国家或君主的利益,因而不少政论家主张“重本抑末”,即对手工业、商业要采取压制或打击的策略,但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认为农、工、商、虞,缺一不可,主张在重农的同时要保护手工业和商业,甚至提出了“农末俱利”才合乎“治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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